https://cac.org/the-patterns-that-are-always-true-2020-03-29/
- Apr 28 Tue 202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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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筆記:羅爾神父的《生命的成年禮》
《不朽的鑽石(Immortal Diamond)》作者,方濟各會士羅爾神父(Richard Rohr,OFM)在今年復活節前,給了一個為期兩個星期的網上避靜,他把這個避靜定名叫“Reality Initiating Us”,我暫譯為「生命的成年禮」。這個避靜分成兩個部分,第一星期是“The Patterns That Are Always True” (世上不變的模式),第二星期是“Five Consoling Messages” (來自天主的寬慰)。這篇文章是我的筆記和心得報告。我也把羅爾神父這個避靜的連結放在這裡,歡迎朋友們前往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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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14 Sat 20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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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4日寬恕與慈悲
許久以前,一位東方的佛門僧侶和一位埃及曠野中的隱修士在超越界裡對談:
隱修士:「師父長期靜默,有何心得?」
「我佛慈悲!我佛慈悲!此生苦海無邊,願度眾生。你呢?」
「塵世充滿邪惡,人人身陷其間而無法自拔。吾主寬容大量,拯救所有悔改自新的人,讓他們都得永生。」
「........」
兩人頓然無語,默然良久。
還是老僧先打破了沉寂:「你看到的是一個罪惡的世界,所以你宣講悔改與寬恕。」
「不錯。而你看到的是一個痛苦的世界,所以你傳揚的是佛的慈悲。」隱修士回應著。
「你的上主能夠寬恕了再寬恕,是一位大愛慈悲的上主。」老僧若有所悟。
「你的佛慈悲為懷,定然也是寬宏大量。」隱士答道。
「被原諒的人,必然以愛還愛。」老僧繼續說著。
「被愛的人定然警惕自省,不願意辜負愛者的用心。」
「哈哈,雖然你宣講『慈悲』,我強調『寬容』,那位自有者本來就是同一位。殊途同歸!殊途同歸!」隱修士笑著說道。
「只是,」老僧笑著回答:「如果一個孩子每天早上醒來,父親就對他說:『兒子,我原諒你!』,母親則說:『兒子,我愛你!』你猜做兒子的會喜歡哪一個多些?」
耶穌基督所要啟示的是大愛的上主。他同時代的猶太人認識上主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他們的問題是對上主的忘恩負義,所以耶穌宣講「悔改與寬恕」。如今我們面對的是還不認識上主的華人同胞,我們如何介紹這位大愛的上主呢?
隱修士:「師父長期靜默,有何心得?」
「我佛慈悲!我佛慈悲!此生苦海無邊,願度眾生。你呢?」
「塵世充滿邪惡,人人身陷其間而無法自拔。吾主寬容大量,拯救所有悔改自新的人,讓他們都得永生。」
「........」
兩人頓然無語,默然良久。
還是老僧先打破了沉寂:「你看到的是一個罪惡的世界,所以你宣講悔改與寬恕。」
「不錯。而你看到的是一個痛苦的世界,所以你傳揚的是佛的慈悲。」隱修士回應著。
「你的上主能夠寬恕了再寬恕,是一位大愛慈悲的上主。」老僧若有所悟。
「你的佛慈悲為懷,定然也是寬宏大量。」隱士答道。
「被原諒的人,必然以愛還愛。」老僧繼續說著。
「被愛的人定然警惕自省,不願意辜負愛者的用心。」
「哈哈,雖然你宣講『慈悲』,我強調『寬容』,那位自有者本來就是同一位。殊途同歸!殊途同歸!」隱修士笑著說道。
「只是,」老僧笑著回答:「如果一個孩子每天早上醒來,父親就對他說:『兒子,我原諒你!』,母親則說:『兒子,我愛你!』你猜做兒子的會喜歡哪一個多些?」
耶穌基督所要啟示的是大愛的上主。他同時代的猶太人認識上主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他們的問題是對上主的忘恩負義,所以耶穌宣講「悔改與寬恕」。如今我們面對的是還不認識上主的華人同胞,我們如何介紹這位大愛的上主呢?
- Jan 17 Sat 2015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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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7日 上主永遠記得祂的盟約
He remembers forever his covenant(上主永遠記得祂的盟約)
一月十四日彌撒中的這段答唱詠,出自聖詠第一百零五篇。
指的是上主跟亞巴郎、梅瑟以及達味王所訂的盟約。按照E.P.Sanders的解釋,在第二聖殿時代猶太人普遍的信念就是:上主因祂的仁慈,選了以色列人為祂的子民。只要以色列人因著感恩而遵從上主賜給的法律,他們就能夠繼續保留上主子民的身份。如果一時犯錯,離開了上主,也有法律可以做補贖祭獻,而重新回到上主身邊。
耶穌在世時,正是第二聖殿時代的末期。如果耶穌的思想和當時一般猶太人的信念沒有兩樣,那麼在耶穌的心目中,猶太人的救恩來自於上主的盟約。因此祂的宣講是「悔改」,藉著悔改補贖,重新成為上主鍾愛的子女。
福音中這樣的例子很多,例如:當一個少年問耶穌如何才能得永生時,耶穌的回答是:「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瑪竇十九:16-17)
換句話說,對猶太人而言,一個人是否得救的問題,在他們與上主的盟約中已經清楚地有了答案,甚至耶穌都是這樣的認為。所以耶穌來世的使命,並非在人的得救。
一月十四日彌撒中的這段答唱詠,出自聖詠第一百零五篇。
指的是上主跟亞巴郎、梅瑟以及達味王所訂的盟約。按照E.P.Sanders的解釋,在第二聖殿時代猶太人普遍的信念就是:上主因祂的仁慈,選了以色列人為祂的子民。只要以色列人因著感恩而遵從上主賜給的法律,他們就能夠繼續保留上主子民的身份。如果一時犯錯,離開了上主,也有法律可以做補贖祭獻,而重新回到上主身邊。
耶穌在世時,正是第二聖殿時代的末期。如果耶穌的思想和當時一般猶太人的信念沒有兩樣,那麼在耶穌的心目中,猶太人的救恩來自於上主的盟約。因此祂的宣講是「悔改」,藉著悔改補贖,重新成為上主鍾愛的子女。
福音中這樣的例子很多,例如:當一個少年問耶穌如何才能得永生時,耶穌的回答是:「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瑪竇十九:16-17)
換句話說,對猶太人而言,一個人是否得救的問題,在他們與上主的盟約中已經清楚地有了答案,甚至耶穌都是這樣的認為。所以耶穌來世的使命,並非在人的得救。
- Jan 12 Mon 201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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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1日 教義或生活
小會會章第十三條:「同樣,早期基督徒主要是生活在以希臘、羅馬文化為主的區域內,所以福音精神的表達,不論在思想、言語方面,或是在生活習性方面,都充滿了該等文化的特色,以致某些福音因素無法明顯地展現出來。」
的確,基督宗教從以色列往西傳到希臘羅馬文化的地區以後,受到希臘羅馬文化的影響,產生了許多變化。其中之一,就是注重教義的正統,為了分辨誰是正統、誰是邪說,吵得震天價響、打得你死我活。
耶魯大學宗教系主任Christine Hayes教授寫了一本介紹猶太教的教科書,現在廣為美國大學所用。裡頭有一段話:
「....今天的人總以為宗教就是一個以信條為中心的信仰體系,....但是在古代,甚至在今日的某些傳統,宗教並非定義在它的教義上,他們最關心的是生活和行為。」
耶穌時代的猶太教如此,今天中華文化也是如此。
的確,基督宗教從以色列往西傳到希臘羅馬文化的地區以後,受到希臘羅馬文化的影響,產生了許多變化。其中之一,就是注重教義的正統,為了分辨誰是正統、誰是邪說,吵得震天價響、打得你死我活。
耶魯大學宗教系主任Christine Hayes教授寫了一本介紹猶太教的教科書,現在廣為美國大學所用。裡頭有一段話:
「....今天的人總以為宗教就是一個以信條為中心的信仰體系,....但是在古代,甚至在今日的某些傳統,宗教並非定義在它的教義上,他們最關心的是生活和行為。」
耶穌時代的猶太教如此,今天中華文化也是如此。
- Jan 10 Sat 2015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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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平的<行走聖經中-2013年聖地朝聖的省思>

行走聖經中-2013年聖地朝聖的省思
馬永平
過去幾年來,陸陸續續地聽到各地參加過林思川神父帶隊到巴勒斯坦聖地朝聖的教友們的推薦,心中早已有所嚮往。自從2010年10月參加了甘國棟神父指導的聖依納爵神操避靜,再加上2011年底休士頓糖城基信團開始採用林神父錄音的「救恩歷史讀經法」及「新約導讀」後,這份朝聖的嚮往更凝聚成一股渴望。今年,天主聆聽俯允了我的祈禱,讓我們夫婦能一同到聖地朝聖。十四天的旅程親臨其境,我們彷彿行走在聖經中,幾千年來的聖經故事及風土人物都浮現在眼前,歷歷在目,如此真切動心,發人深省。
初履聖地
我們從休士頓輾轉飛到以色列的特拉維夫機場和大家會面,登上大遊覽車,展開了為期兩週的聖地朝聖之旅。以色列國土狹長,西北濱臨地中海。我們從特拉維夫沿海岸線北上,經過凱撒勒雅,來到因先知厄里亞與假先知比試較量而出名的加爾默耳山 (列上18)。 我們上山在al-Muhraqah的聖堂望了朝聖中的第一台彌撒。初履聖地,我俯瞰山下這片既陌生又似曾相識的流奶流蜜之地,厄里亞的話「你們搖擺不定,模稜兩可,要到幾時呢?」猶在耳際迴響,刺耳卻又真實,我們這一生常常徘徊在十字路口猶疑不決,唯有倚賴聖神的光照帶領,才不至於失落。
拜訪耶穌的故鄉
我們當晚驅車向東到達耶穌的故鄉納匝勒,在座落於聖母領報大殿旁邊的方濟會的朝聖者招待所住宿了三夜。這三天裡, 我們近水樓台,早晚都可以走去聖母領報大殿祈禱及望彌撒,有不少人在祈禱中受到聖神的感動而熱淚盈眶。天使在此告訴瑪利亞:「聖神要臨於你,至高者的能力要庇廕你,因此,那要誕生的聖者,將稱為天主的兒子」。聖母瑪利亞自從回應天使說:「看!上主的婢女,願照你的話成就於我罷!」便終生忠貞不渝,並且把她所見所聞一切默存在心中 (路1),這一份信望愛的聖德何其崇高偉大!
我們在納匝勒還參觀了聖若瑟的家,博物館和瑪利亞泉。我們彷彿走進時光隧道,回到兩千多年前的生活。印象最深刻的是當時一般百姓都住在岩洞裡,以後看到的黑落德城堡以及凱撒勒雅海邊的各式大型建築物的遺跡也都是用石頭堆砌起來的,猶太人即使死後也要葬在石洞裡 (路23, 若12)。巴肋斯坦的地質多石灰岩,石頭在聖地俯拾皆是,也與他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在苛匝辣因猶太會堂遺址看到梅瑟的寶座原來是個大石椅,榨橄欖油要用石磨,甚至耶穌在加納婚宴變水為酒也是裝在猶太人取潔用的石缸中 (若2)。石頭更成了攻擊敵人的武器,當初達味王就是用投石器和石頭打敗了大力士哥肋雅 (撒上16),以民常從城牆上滾下大石頭禦敵,而聖徒斯德望則是被暴民用亂石砸死的 (宗7)。主耶穌把自己比喻為「匠人棄而不用的廢石,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瑪21, 詠118, 宗4)。教會就在這基石上由宗徒們所建立(格前3),因此,我們要成為教會的活石,參與屬神的建築工程。
聖若瑟是聖母瑪利亞的近鄰,在拜訪聖若瑟家時,我腦海浮現了一幅友人送的複製畫,畫中小耶穌握著木釘,蹲在做木工的爸爸聖若瑟身旁,小耶穌似乎已在為將來十字架上救贖工程做準備。小耶穌在納匝肋長大而強壯,充滿智慧,天主的恩寵常在他身上,十二歲時祂隨著父母到耶路撒冷,在聖殿與經師對談,初次顯示天主性 (路2)
加里肋亞的召喚
在四月春陽熱情的光照下,我們興奮地行走在加里肋亞,尋覓耶穌宣講天國福音的足跡。我們先到耶穌多次顯奇蹟驅魔治病的葛法翁 ,在聖伯鐸堂,也是伯多祿的家 (耶穌在此治癒了伯多祿的岳母)(瑪8, 谷1, 路4) 舉行彌撒。林神父講道時提醒我們,要認識耶穌容易,因為魔鬼也認識祂 (谷1),但是做為一個基督徒,我們必須要從認識進一步到跟隨耶穌。彌撒的領主曲是「漁人的漁夫」,當唱到「主!你瞧著我柔情萬般,帶著微笑,將我的名輕喚。」,我情不自禁,感動得淚水潸潸而下。主!是你在召喚我嗎?要我捨棄我的小船,跟隨你,去尋找另一海洋?
加里肋亞海 (瑪4, 谷1, 若6) 又稱革乃撒肋湖 (路5) 或是提庇黎雅海 (若6, 21)。在湖旁青綠的小山丘上我們拜訪了端莊秀麗的真福八端堂,然後前往七水泉參觀五餅二魚堂及伯多祿首席堂。下午乘坐遊艇徜徉湖中,欣賞湖光山色之餘,想起主耶穌曾在此步行水面,並為門徒平息風浪。在這山明水秀,人傑地靈之地,主耶穌召收了首批門徒,宣講真福八端,以五餅二魚飽飫了五千多人 (瑪14)。祂復活後在海邊顯現給愛徒們,委託羊群給宗徒之長伯多祿 (若21)。復活的耶穌在加里肋亞山上要門徒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萬民授洗 (瑪 28)。宗徒們也都不負恩師的囑咐,邁出福傳腳步。
約旦河水源地及戈藍高地的祈禱
告別納匝肋,我們往東北行,來到了斐理伯的凱撒肋亞,伯多祿在此承認耶穌是默西亞而耶穌立伯多祿為教會的磐石 (瑪 16)。約但河的源頭位於赫爾孟山山腳下。我們參觀了赫爾孟山國家公園,看到瀑布山林,綠意盎然,別有一番景色。途中我們造訪了原本屬於敘利亞的戈藍高地,這塊兵家必爭的高地在1967年「六日戰爭」被以色列取得,公路旁邊仍然可以看到防止誤入地雷區的鐵絲網。我們走入戰壕中拍照,站到高崗上遠眺另一山頭聯合國的駐軍。我默默祈禱上主垂憐這些戰爭頻繁,烽火不斷的國家,願他們早日和解,邁向世界和平。
加納與大博爾山上的彌撒
車子由戈藍高地轉回南下加里肋亞,我們來到納匝肋南邊的加納望彌撒。耶穌和聖母瑪利亞在此參加婚宴時,曾行了第一個奇蹟-變水為酒 (若2),林神父特別在彌撒中為我們八對夫妻舉行婚配聖事,夫妻們互相重申誓願。
彌撒後我們前往久仰的大博爾山,雖然不是想像中那麼的雄偉,但是遠遠地就被她獨特的圓峰和靈氣吸引過去。方濟會1924年新建的耶穌顯容聖堂就聳立在山巔。聖堂內金碧輝煌,正中祭台的後上方是耶穌顯聖容的馬賽克鑲嵌壁畫,經過建築師別出心裁的設計,在八月初陽光照進聖堂時會反射到畫中顯聖容的耶穌身上。 左右兩邊的大壁畫顯示出耶穌四種不同的容貌:聖嬰,羔羊,聖體及復活。 正堂左右兩側各有梅瑟和厄里亞的小堂,也有兩人的壁畫。 我們當晚住在聖堂旁邊的方濟會朝聖者招待所,清晨起來望彌撒,出堂呼吸著山上新鮮的空氣,鳥瞰山腳下一片原野,不禁也要學伯多祿說:「師傅,我們在這裡真好!」(谷9)
沿約旦河西岸南下埃及
我們下了大博爾山後沿著約旦河西岸南下前往埃及境內的西乃山,途中經過約旦河谷耶穌受洗處,猶大曠野,耶穌受試探山以及聖喬治隱修院。這一路縱走南下約旦河看到顯著的地理風景變化:從赫爾孟山約旦河水源地鬱鬱蔥蔥的高原,經過風光綺麗的加里肋亞湖,南下到約旦河畔途中尚可見到青綠的棗樹。可是再往南走,地勢下降成深深的谷地,來到海平面以下達數百公尺的死海時,只看到稀稀疏疏的矮草叢。在死海西邊的猶大曠野看到滿是沙岩的高山深谷,幾乎寸草不生,再往南行到西乃曠野更是一片黃土荒漠。這景象和我們初抵地中海濱的特拉維夫,經過凱撒勒雅到加爾默耳山途中所看見的肥沃平原迥然而異。天主召喚梅瑟就是要他帶領以民脫離埃及人的手中,到一個肥美且流奶流蜜的地方「那裡有溪流,有泉水,有深淵之水由谷中和山中流出;那地出產小麥,大麥,葡萄,無花果樹和石榴;那地出產橄欖,油和蜂蜜;」(申8,出3) 但是由於百姓的執拗不悟,他們流徙於曠野四十年之久,方能進入福地。
我們在耶穌受洗地河東伯達尼的對岸,看見許多來自世界各地的信徒穿著白衣浸入約旦河中領洗。這時想起聖經描述耶穌受洗後看見天主聖神有如鴿子降下,來到祂上面;又有聲音由天上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瑪3) 同樣的話也在大博爾山耶穌顯聖容的時候說給三位門徒,並且還加上「你們要聽從他!」(瑪17) 這話豈不是也對我們說的啊!
我們坐纜車到達位於耶里哥北方的耶穌受試探山上,希臘東正教在陡峭的山壁上及岩洞中修建了修道院,我們必須低下頭才能進入小山洞內。聖經上記載耶穌受洗後被聖神領往曠野,四十晝夜禁食祈禱,在饑餓時受到魔鬼的試探,耶穌三退魔誘 (瑪4)。耶穌曾經在橄欖山告訴門徒們說:「你們應當祈禱,免得陷於誘惑。」(路22)想到魔鬼無孔不入,我們在受試煉考驗時,唯有不斷得祈禱聖神的護祐,方能無懼於魔鬼的威脅與利誘。
我們拜訪了聖喬治隱修院後去耶里哥。耶里哥對面的乃波山是梅瑟俯視上主預許他後裔之地,交代遺言,與去世的地點(申34)。 耶穌是經由耶里哥走過漫長而充滿威脅的猶大曠野前往耶路撒冷,祂三次預言人子即將受難和復活。 祂在耶里哥治癒了耶里哥的瞎子 (谷10),又親臨稅吏匝凱的家「因為人子來,是為尋找及拯救迷失了的人。」(路19)
夜登西乃山觀日出獻彌撒
我們繼續南下,行經紅海,通過以埃邊境,來到西乃曠野,參觀了座落於西乃山腳下的聖佳琳隱修院。院旁一面牆上有幅畫指出此地是天主雅威在燃燒的荊棘叢中召叫梅瑟,命他引領以民離開為奴之地埃及 (出3)。西乃山是曷勒布山的一座山峰,有2,285米高。我們當天住進山腳下的旅館休息,凌晨一點開始整裝集合攀登西乃山。我們騎上了駱駝,一列隊伍徐徐地沿著上山的沙石路顛簸而行。在靜靜的黑夜裡,聽著駱駝緩重的腳步聲,仰望天空繁星點點,想到上主對亞巴郎說:「請你仰觀蒼天,數點星辰,你能夠數清嗎?...你的後裔也將這樣。」(創15) 這時腦中也浮現出八十歲的梅瑟手拄拐杖,腳登涼鞋,踽踽而行,登上西乃山領取天主與以民締結盟約頒布十誡的景象 (出19-20) 。這兩位聖祖的信德在這信德年益發彰顯出來,令人欽佩。想著想著我們已來到距離山頂約三分之一處,下了駱駝,各自肩負起自己的背包,在一堆堆亂石中搖搖晃晃得爬上了西乃山頂。這時東方開始泛出曙光,由白轉紅,一輪朝陽緩緩地由天邉升起,金光灑落在群峰之上,甦醒了大地,也振奮起人心。林神父帶領我們在曉明的西乃山頂奉獻了一台彌撒。我不禁想起了依撒意亞先知的預言:「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一道皓光,光輝已射在那寄居在漆黑之地的人們身上…因為有一嬰孩為我們誕生了,有一個兒子賜給了我們;他肩上擔負著王權,他的名字要稱為神奇的謀士,強有力的天主,永遠之父,和平之王。」(依9)
前往伯達尼
返回以色列後, 我們參觀了Eilat的海洋生物館,然後驅車前往死海的旅我們在死海上浮泳後回旅館泡溫泉除卻了夜登西乃山的疲憊,同時也為身心充電,準備進入耶京。我們由死海向西北途經猶大曠野旁的谷木蘭,此地自從1947年牧羊人在一個洞穴裡發現了死海卷軸後聲名遠播。我們繼續前往伯達尼,這裡是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歇腳處,祂在瑪利亞和瑪爾大兩姊妹居住的村莊復活了她們已死去四天的兄弟拉匝祿 (若11)。 我在拉匝祿復活堂望彌撒時,想到耶穌當時的感傷難過,祂知道自己正走向痛苦與死亡,祂復活拉匝祿為叫人相信祂是默西亞,可是也預見許多人會執迷不悟。
默西亞誕生在白冷城馬槽裏
每年聖誕節子時彌撒中我們歡唱阿肋路亞以回應領唱:「我給你們報告一個大喜訊:主基督救世主,今天為我們誕生了!」(路2) 我們何其榮幸能來到猶大達味的故居白冷城,在聖誕大殿親眼目睹主耶穌基督誕生的馬槽所在地!聖母哺乳山洞就在不遠處,據說洞中的白石粉末能治不孕症,有許多各地寄來的感恩見證。我們也到了牧羊人原野和附近的大黑落德堡,從廢墟中可以想像到當初城堡的宏偉,黑落德王一生耀武揚威,可憐他的僕役們擠住在一個斗大的小石洞中,不見天日。貧富懸殊的生活,古今中外皆然,主耶穌基督在馬槽誕生因為他要讓「貧窮人聽見喜訊」(路7)。
橄欖山上的祈禱
耶穌當年從伯達尼出發,經由橄欖山上的一個小村莊貝特法革,進入耶路撒冷,我們拜訪的耶穌君王堂就是每年聖枝主日紀念耶穌榮進耶京遊行的出發點 (谷11)。在橄欖山附近我們也造訪了天主經堂 (瑪6, 路11),耶穌升天堂,主哭耶京堂,耶穌被捕山洞,革責瑪尼莊園及瑪利亞之墓。
橄欖山伴隨者耶穌度過受難之前的許多感傷與祈禱的日子,祂在橄欖山預言了聖殿的毀滅並且感慨得嘆到「耶路撒冷!耶路撒冷!你常殘殺先知,用石頭砸死那些派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少次願意聚集你的子女,有如母雞把自己的幼雛聚集在翅膀底下,但你卻不願意!」(瑪23)。 猶太人以後歷經了千年的浩劫,流離失所,如今只有在聖殿殘存下的西牆旁邊哭泣哀禱。 耶穌受難之前在革責瑪尼莊園的祈禱:「阿爸!父啊!一切為你都可能:請給我免去這杯罷!但是,不要照我所願意的,而要照你所願意的。」(谷14) 將是我一生要學習的功課,而橄欖山上「這位離開你們,被接到天上去的耶穌,你們看見他怎樣升了天,也要怎樣降來。」的許諾則給了我們復活永生的希望 (宗1)。
耶路撒冷的感觸
今日的耶路撒冷舊城依宗教與種族分割為四區: 伊斯蘭,猶太,亞美尼亞及基督教。耶城現今最耀眼引人注目的建築是金光閃爍的圓頂聖石清真寺,位於猶太聖殿的遺跡之上。寺內保存有一塊大岩石,猶太人尊奉為亞巴郎獻子依撒格之地 (創 22),而伊斯蘭教則相信穆罕默德是經由此石登天的。追溯伊斯蘭和猶太人的祖先,都是亞巴郎的後裔,兄弟鬩牆,令人扼腕嘆息。朝聖期間傳來波士頓馬拉松賽跑時恐怖份子放炸彈造成許多人的傷亡,林神父同時也告訴我們敘利亞方濟修會院內被炸得沒有一片玻璃是完整的。即使在聖墓大殿裡面天主教,東正教及亞美尼亞教壁壘分明的緊張氣氛也讓我迷惑不解。耶穌不是教導我們「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嗎?(若13) 但願我們都能多一分包容,少一分紛爭,不要辜負了主耶穌來到世上為我們贖罪救恩的苦心。
我們在聖墓大殿旁邊的方濟會耶路撒冷朝聖者招待所住了三晚,每天一大早到聖墓大殿望彌撒,傍晚前則可參加大殿內的聖墓遊行。這幾天中我們參觀了許多地方包括聖母訪親堂,若翰洗者堂,耶穌囚禁監獄,聖母(Notre Dame)旅館,西牆,耶穌治好癱子的貝特匝達水池遺址(若5),聖安納堂,耶穌受審堂,鞭刑堂,石鋪地及「看!這個人!」修女院(若19, 苦路第二處)。我們走在城牆上瞭望耶路撒冷舊城,並且上熙雍山參觀雞鳴伯多祿堂,最後晚餐廳(有方濟會及原址兩處,達味墓在其下)及聖母安眠堂。感謝耶穌在最後晚餐時建立了聖體聖事,以祂自己的身體與血立下了新約來救贖我們(瑪26, 谷14, 路22)。
我們朝聖時看到的許多教堂及建築經過千百年來戰爭的蹂躪,原有的建築尤其是拜占庭時代早已被摧毀,只有在蛛絲馬跡中尋找昔日的風華。許多建築及舊城的石牆上的彈痕掩不住舊創新傷,真是令聖神也要嘆息!
耶京舊城拜苦路及聖墓大殿遊行的深切體驗
關於耶京舊城拜苦路 (Via Dolorosa),可以閱讀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的網站https://www.ccreadbible.org/ 的聖地朝聖參考資料, 丁文英姊妹在2013年3月的美華天主堂「心聲月刊」也有詳細的描述。每星期五下午方濟會的教士帶著世界各地來的信徒們用多種語言朝拜苦路。苦路共有十四站,是從昔日耶穌被判死刑的安東尼堡比拉多衙門附近的Omariya中學廣場出發,一路隨著耶穌背負十字架所走的傳統路途 (並不與實際路線完全相同),前往被釘十字架的加爾瓦略山 (哥耳哥達)。狹窄的苦路旁小販們五花十色的擺設林立,人潮一波接著一波,又有伊斯蘭教用麥克風祈禱的干擾,我們只能扯大嗓門跟隨林神父用中國話回應拜苦路的經文。拜苦路的最後五站 (從耶穌被剝去外衣到耶穌被放在墳墓裡) 都是在聖墓大殿裡面。聖墓大殿永遠是擠滿了世界各地來的朝聖者,每天下午五時的聖墓大殿遊行更是擠得水泄不通。我們託方濟會之福,能夠進入最神聖的位於聖墓的小堂內望彌撒 (苦路十四站),真是要感恩不盡。
苦路十二站 (耶穌死在十字架上) 的祭壇是立於哥耳哥達的岩石上。基岩上面有一大裂縫是耶穌死時地震所留下來的:「看聖所的帳幔,從上到下分裂為二,大地震動,巖石崩裂」(瑪27)。聖所的帳幔是懸於聖所與只准大司祭每年進去一次的至聖所之間的帳幔。聖所的帳幔分裂為二,表示因耶穌的死亡、復活,使天人合一重新成為可能:「所以誰若在基督內,他就是一個新受造物,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了新的」(格後5)。「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神的宮殿,這聖神是你們由天主而得的,住在你們內,而你們已不是屬於自己的了嗎?你們原是用高價買來的,所以務要用你們的身體光榮天主。」(格前6)
朝聖歸期已近,臨別再望了耶城最後一眼,想起依撒意亞先知書:「看,我要創造新天新地,先前的不再被記憶,不再被關心。人們都要因我所造的而永遠喜悅快樂;因為,看,我要造一座令人喜悅的耶路撒冷,一個令人歡樂的百姓。我要因耶路撒冷而喜悅,因我的百姓而歡欣,其中再聽不到哭泣和哀號的聲音。」(依65, 默21),我再一次為世界的和平祈禱!
告別聖地的思維
在往特拉維夫機場返美之前,我們途經朝聖的最後一站,即是濱臨地中海的美麗古城約培,散步海邊,蔚藍的海水令人心曠神怡。我們並且參觀了伯多祿堂,伯多祿在這裡復活了善婦塔彼達(宗9),並在皮匠西滿的屋頂上得到神視。他看見從天降下一個器皿,器皿中裝有一些不潔的禽獸,有聲音向他說:「伯多祿!起來,宰了,吃罷!」伯多祿卻答說:「主,絕對不可!因為我從來沒有吃過一樣污穢和不潔之物。」聲音第二次又向他說:「天主稱為潔淨的,你不可稱為污穢!」。這事一連發生了三次之後, 他就出發去凱撒勒雅,向羅馬百夫長科爾乃略及他的親友宣講福音並給他們付洗,科爾乃略因此成為第一個加入聖教會的外邦人。 伯多祿的神視見證了「天主也恩賜外邦人悔改,為得生命。」(宗10-11)。這事也預示了耶穌升天前的指示:「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要在耶路撒冷及全猶太和撒瑪黎雅,並直到地極,為我作證人」(宗1)。
我們懷著滿載而歸與感恩的心情,回到了休士頓。午夜夢迴,聖地的一景一物仍栩栩如生地展現在眼前。感謝天主!這次的朝聖真是天時,地利,人和。八百年來聖地一直由方濟會士照顧,我們一路上大半時間住在方濟會的朝聖者招待所,不僅能夠進入外賓止步的聖堂,還可以在堂內望彌撒祈禱,真是得天獨厚。 林神父身兼導遊和神師,他對聖地瞭若指掌,將我們的飲食起居照顧得無微不至。他又有一副好歌喉,配著吉他彈唱,輕快悅耳。林神父也不愧是聖經博士,聖經故事隨時隨地都可以娓娓道來,他特別強調讀聖經章節,要尋思其脈絡,纔能融會貫通。他還提醒我們四部福音各有其宣講對象,要分開來讀,方不致於混淆不清。我們這朝聖團的組合以聖荷西為主幹,加上幾位從洛杉磯,紐約,休士頓和一位台灣來的教友,大家相處融洽,互相扶持。 我最佩服一位八十出頭的吳媽媽,她和大家一起登山入水,仍然談笑自若。更要謝謝七十多歲的余媽媽一路上念玫瑰經,為我們祈來風和日麗。
此行到聖地朝聖更能深刻地體會到天主是光,天主是父,天主是愛(若一),而且這天主的大愛在聖子耶穌基督身上完全彰顯出來。一路走來,我親眼看見了祂的身影,聽到了祂的教導,也觸摸了祂的遺物,更多次被聖神感動。主耶穌說:「我是善牧,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我並且為羊捨掉我的性命。」(若10) 我的肉身心靈縱然軟弱,祂卻不捨不棄。祂在聖地柔情萬般地召喚我,我要回應祂,跟隨祂的腳步去撒播愛的種子,傳報天國的福音! 耶穌受難之前在革責瑪尼莊園的祈禱:「阿爸!父啊!一切為你都可能:請給我免去這杯罷!但是,不要照我所願意的,而要照你所願意的。」(谷14) 將是我一生要學習的功課,而橄欖山上「這位離開你們,被接到天上去的耶穌,你們看見他怎樣升了天,也要怎樣降來。」的許諾則給了我們復活永生的希望 (宗1)。
- Jan 04 Sun 2015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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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日耶穌誕生在馬槽裡嗎?
和聖誕節有關的許多圖像當中,最受大家喜愛的,當屬馬槽中的耶穌聖嬰。它是每個教堂不可或缺的聖誕佈置,是聖誕卡上常見的畫面,也是聖誕歌裡的主題。這是路加福音傳下來的傳統:
「若瑟因為是達味家族的人,也從加里肋亞納匝肋城,上猶大名叫白冷的達味城去,好同自己已懷孕的聘妻瑪利亞去登記。他們在那裡的時候,她分娩的日期滿了,便生了她的頭胎男兒,用襁褓裹起,放在馬槽裏,因為在客棧中為他們沒有地方。」(路二:4-7)
四部福音裡,只有路加和瑪竇兩部福音有耶穌誕生的記載,路加福音還記載牧羊人得到天使的報喜,聞訊趕去朝拜躺在馬槽中的耶穌。至於三王來朝,那是瑪竇福音裡的記載。我們很習慣地把這兩部福音的記載拼湊在一起,構成我們所知道的聖誕故事。
我們本堂在聖誕節前兩個星期,請了這裡耶穌會大學宗教系的一位教授來跟我們講解分析福音中的聖誕故事。他說路加和瑪竇都說耶穌生在白冷城,卻是在納匝肋長大,可是如何從白冷到納匝肋,兩位聖史的安排完全不同。
路加的說法是若瑟和瑪利亞原本就住在納匝肋,為了找個理由讓耶穌生在白冷,路加的安排是羅馬皇帝凱撒奧古斯下令做戶口普查,若瑟必須回本籍去,因此帶了待產的瑪利亞到白冷城。因為客棧都滿了,只好安身在馬厩裡,正好是瑪利亞臨盆的時間,小耶穌便誕生了,馬槽也成為嬰孩耶穌的小床。等到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若瑟和瑪利亞便帶著嬰孩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然後回去納匝肋。
瑪竇的說法不同。他說若瑟瑪利亞原本就住在白冷,所以耶穌出生在家裡。可是後來如何在納匝肋長大呢?瑪竇安排了東方賢士的故事。賢士為了找新生的猶太人君王,去了耶路撒冷黑落德王的宮裡,問他新生王在哪裡,黑落德王問了司祭和經師,回答是白冷城。黑落德王還吩咐賢士找到了之後,要回來禀告他。可是賢士在朝拜了耶穌之後,因為夢中得到啟示,直接回家了。黑落德王一怒之下,下令殺死白冷城裡所有兩歲以下的嬰兒,幸好若瑟夢中得到啟示,帶著瑪利亞和小耶穌連夜逃往埃及,在那裡一直住到黑落德王死了為止。
黑落德王死的時候,流落在埃及的若瑟在夢中得到啟示,便啟程帶著瑪利亞和小耶穌回去,回去哪裡呢?當然是回去家鄉。瑪竇說若瑟帶著孩子和衪的母親,進了以色列地域,因為白冷就在以色列境內。這時若瑟卻聽說以色列的分封侯是黑落德王的一個兒子,因而不敢回去白冷。若瑟正在發愁的時候,夢中又得到啟示,指示他帶著瑪利亞和耶穌到加里肋亞的納匝肋去。瑪竇還強調這是為了應驗先知所說的話:「衪將稱為納匝肋人。」。如果若瑟和瑪利亞原本就住在納匝肋,那麼耶穌理所當然就是納匝肋人,沒有必要這麼應驗一番。
好玩的是,瑪竇沒有說明當時治理加里肋亞的分封侯,其實是老黑落德王的小兒子,也就是後來處死洗者若翰,以及在耶穌被捕後曾經審問過耶穌的小黑落德。
宗教系教授告訴我們,從前的教會把福音看成耶穌的傳記,所以我們甚至把四位相傳的福音作者稱之為「聖史」。可是經過過去兩百年的聖經學研究,大家知道福音是早期教會信友們的信仰反省,並非耶穌的傳記。而且在寫下來之前,先以口傳的方式,在信友團體之中傳了幾十年。早期基督徒相信耶穌因著聖神而出生於童真女瑪利亞,他們相信耶穌出生在白冷,可是在納匝肋長大,我們知道的事實大概就只有這麼多。可是人有無窮的好奇心,他們無法滿足於這麼少的史實,只好利用想像力把中間的空白填滿了。
為了加強故事的可信性,福音的記載也會加上一些歷史大事,可是有時候反而弄巧成拙。例如在路加福音中有關聖母領報的一段,天使告訴瑪利亞:「妳的親戚依撒伯爾,她雖在老年,卻懷了男胎,本月已六個月了」(路一:36),稍早之前,路加記載了依撒伯爾的丈夫由天使得知她將要有孕是在黑落德當猶太王的時候(路一:5-24)。
然後為了要讓耶穌誕生在白冷,路加利用了戶口普查的歷史事實,還註明這是在季黎諾作敘利亞總督的時候(路二:1-2)。
按照歷史學家們的考證,羅馬指派的猶太國王黑落德死於公元前四年。他死了以後,羅馬把他的領地分成三份,由他的三個兒子分別做為領地的分封侯。分得以色列猶大的是老二阿爾赫勞,分得加里肋亞的是老么。後來在公元六年,阿爾赫勞被罷黜,羅馬皇帝任命帝國參議員季黎諾作敘利亞總督,直接管理以色列猶大地區。
根據路加福音的記載,依撒伯爾有孕是在黑落德王還健在的時候,如果我們假設是黑落德在世的最後一年,亦即公元前四年,那麼聖母領報時,依撒伯爾有六個月的身孕,時間不可能遲於公元前三年。可是耶穌誕生的時間是在戶口普查的命令以後,亦即耶穌出生最早是公元六年。如此推算的話,聖母懷耶穌不是平常的九個月,而是漫長的九年。這也是我為什麼說路加弄巧成拙的原因。
另外根據瑪竇福音,耶穌出生的時候,三王去見了猶太國王黑落德,而黑落德死於公元前四年。所以按照瑪竇的說法,耶穌誕生最遲是公元前四年。又跟路加不同。
我希望這篇短文沒有讓你掃興,甚至開始懷疑起自己的信仰來。做個成熟的教友,我們要知道什麼是我們信仰的核心。我們相信耶穌來自天主,因著他,我們都能夠重新成為天父的子女。這是我們信仰最重要的一部份。至於牧羊人、馬槽、三王賢士等等只是讓我們的信仰變得多彩多姿,即使沒有它們,對我們的信仰也沒有損失一分一毫。
「若瑟因為是達味家族的人,也從加里肋亞納匝肋城,上猶大名叫白冷的達味城去,好同自己已懷孕的聘妻瑪利亞去登記。他們在那裡的時候,她分娩的日期滿了,便生了她的頭胎男兒,用襁褓裹起,放在馬槽裏,因為在客棧中為他們沒有地方。」(路二:4-7)
四部福音裡,只有路加和瑪竇兩部福音有耶穌誕生的記載,路加福音還記載牧羊人得到天使的報喜,聞訊趕去朝拜躺在馬槽中的耶穌。至於三王來朝,那是瑪竇福音裡的記載。我們很習慣地把這兩部福音的記載拼湊在一起,構成我們所知道的聖誕故事。
我們本堂在聖誕節前兩個星期,請了這裡耶穌會大學宗教系的一位教授來跟我們講解分析福音中的聖誕故事。他說路加和瑪竇都說耶穌生在白冷城,卻是在納匝肋長大,可是如何從白冷到納匝肋,兩位聖史的安排完全不同。
路加的說法是若瑟和瑪利亞原本就住在納匝肋,為了找個理由讓耶穌生在白冷,路加的安排是羅馬皇帝凱撒奧古斯下令做戶口普查,若瑟必須回本籍去,因此帶了待產的瑪利亞到白冷城。因為客棧都滿了,只好安身在馬厩裡,正好是瑪利亞臨盆的時間,小耶穌便誕生了,馬槽也成為嬰孩耶穌的小床。等到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若瑟和瑪利亞便帶著嬰孩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然後回去納匝肋。
瑪竇的說法不同。他說若瑟瑪利亞原本就住在白冷,所以耶穌出生在家裡。可是後來如何在納匝肋長大呢?瑪竇安排了東方賢士的故事。賢士為了找新生的猶太人君王,去了耶路撒冷黑落德王的宮裡,問他新生王在哪裡,黑落德王問了司祭和經師,回答是白冷城。黑落德王還吩咐賢士找到了之後,要回來禀告他。可是賢士在朝拜了耶穌之後,因為夢中得到啟示,直接回家了。黑落德王一怒之下,下令殺死白冷城裡所有兩歲以下的嬰兒,幸好若瑟夢中得到啟示,帶著瑪利亞和小耶穌連夜逃往埃及,在那裡一直住到黑落德王死了為止。
黑落德王死的時候,流落在埃及的若瑟在夢中得到啟示,便啟程帶著瑪利亞和小耶穌回去,回去哪裡呢?當然是回去家鄉。瑪竇說若瑟帶著孩子和衪的母親,進了以色列地域,因為白冷就在以色列境內。這時若瑟卻聽說以色列的分封侯是黑落德王的一個兒子,因而不敢回去白冷。若瑟正在發愁的時候,夢中又得到啟示,指示他帶著瑪利亞和耶穌到加里肋亞的納匝肋去。瑪竇還強調這是為了應驗先知所說的話:「衪將稱為納匝肋人。」。如果若瑟和瑪利亞原本就住在納匝肋,那麼耶穌理所當然就是納匝肋人,沒有必要這麼應驗一番。
好玩的是,瑪竇沒有說明當時治理加里肋亞的分封侯,其實是老黑落德王的小兒子,也就是後來處死洗者若翰,以及在耶穌被捕後曾經審問過耶穌的小黑落德。
宗教系教授告訴我們,從前的教會把福音看成耶穌的傳記,所以我們甚至把四位相傳的福音作者稱之為「聖史」。可是經過過去兩百年的聖經學研究,大家知道福音是早期教會信友們的信仰反省,並非耶穌的傳記。而且在寫下來之前,先以口傳的方式,在信友團體之中傳了幾十年。早期基督徒相信耶穌因著聖神而出生於童真女瑪利亞,他們相信耶穌出生在白冷,可是在納匝肋長大,我們知道的事實大概就只有這麼多。可是人有無窮的好奇心,他們無法滿足於這麼少的史實,只好利用想像力把中間的空白填滿了。
為了加強故事的可信性,福音的記載也會加上一些歷史大事,可是有時候反而弄巧成拙。例如在路加福音中有關聖母領報的一段,天使告訴瑪利亞:「妳的親戚依撒伯爾,她雖在老年,卻懷了男胎,本月已六個月了」(路一:36),稍早之前,路加記載了依撒伯爾的丈夫由天使得知她將要有孕是在黑落德當猶太王的時候(路一:5-24)。
然後為了要讓耶穌誕生在白冷,路加利用了戶口普查的歷史事實,還註明這是在季黎諾作敘利亞總督的時候(路二:1-2)。
按照歷史學家們的考證,羅馬指派的猶太國王黑落德死於公元前四年。他死了以後,羅馬把他的領地分成三份,由他的三個兒子分別做為領地的分封侯。分得以色列猶大的是老二阿爾赫勞,分得加里肋亞的是老么。後來在公元六年,阿爾赫勞被罷黜,羅馬皇帝任命帝國參議員季黎諾作敘利亞總督,直接管理以色列猶大地區。
根據路加福音的記載,依撒伯爾有孕是在黑落德王還健在的時候,如果我們假設是黑落德在世的最後一年,亦即公元前四年,那麼聖母領報時,依撒伯爾有六個月的身孕,時間不可能遲於公元前三年。可是耶穌誕生的時間是在戶口普查的命令以後,亦即耶穌出生最早是公元六年。如此推算的話,聖母懷耶穌不是平常的九個月,而是漫長的九年。這也是我為什麼說路加弄巧成拙的原因。
另外根據瑪竇福音,耶穌出生的時候,三王去見了猶太國王黑落德,而黑落德死於公元前四年。所以按照瑪竇的說法,耶穌誕生最遲是公元前四年。又跟路加不同。
我希望這篇短文沒有讓你掃興,甚至開始懷疑起自己的信仰來。做個成熟的教友,我們要知道什麼是我們信仰的核心。我們相信耶穌來自天主,因著他,我們都能夠重新成為天父的子女。這是我們信仰最重要的一部份。至於牧羊人、馬槽、三王賢士等等只是讓我們的信仰變得多彩多姿,即使沒有它們,對我們的信仰也沒有損失一分一毫。
- Dec 01 Mon 2014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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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30日 真愛無言
偉誠我兒如唔,十二號的來信和照片收到了,看起來你又清瘦了些,要多保健身體才好。卡蜜菈的笑容很甜,一副很幸福的樣子。你說這個感恩節要去洛杉磯和卡蜜菈的父母親一起過節,開車要小心。
你跟卡蜜菈交往已經有一年多,你說卡蜜菈是個好女孩,個性開朗隨和,又處處替別人著想。這次要去洛杉磯,我看你的信裡透露著又興奮又緊張的心情,簡直就是一副要去見岳父母的模樣,媽媽沒有猜錯吧!
偉兒,你一直都是一個聽話的好孩子。自從你爹在你五歲那一年因公殉職之後,我們母子兩人相依為命。幸好糖廠待我們不薄,楊伯伯、你爹的上司兼摯友一直都很照顧我們,替媽媽在廠裡找到一個辦公室裡的差事。每天放學回來,你一個人在家裡乖乖地做功課,等媽媽下班後買了菜回家,媽媽在廚房做晚飯的時候,你就陪著媽媽,講些學校裡的事。你還不時告訴媽媽,你要陪著媽媽一輩子,雖然是孩子的傻話,但卻都是媽媽最甜美的記憶。
楊媽媽也不把我們當外人,每年的年節都是兩家人一起過的。楊家的小琪跟你就像青梅竹馬一般,每當看到你們兩人有說有笑地玩在一起,媽媽總有個癡想,如果將來小琪嫁到我們家當媳婦兒,那有多好。後來你們考到台北上大學,每次寒暑假都是相攜作伴地回來,連楊伯伯楊媽媽都把你們當做一對。
偉兒,你知道媽媽這一生最大的期望就是你過得幸福。媽媽知道你喜歡唸書,所以無論家境如何拮据,也要供你唸書。你大學畢業後念研究所時,媽媽曾經有過一個願望,那就是等你念完碩士,繼續念博士,在大學裡當了教授,和小琪結婚,媽媽也可以幫你們照顧孩子。所以當你告訴媽媽,你只是把小琪看做妹妹時,你知道媽媽心裡有多失望嗎?
後來你想出國唸博士,媽媽雖然有萬分的不捨,但是為了你的幸福,媽媽怎能不答應呢?心裡想著也不過是三年五載,你念完了博士,就會回來。後來你和同研究室的張小姐要好的時候,媽媽慶幸地想,張小姐的父母也在台灣,說不定你們念完書,會相攜回國。
後來張小姐真的回來台灣教書,你卻說矽谷的一家高科技公司給你一份高薪的好工作,你想留在美國做幾年事,好積點經驗。你和張小姐之間也因著不了了之。
偉兒,卡蜜菈雖然長相有些像東方人,但是她到底是美國土生土長的墨西哥裔,如果你們結了婚,媽媽料想你應該不可能和卡蜜菈到台灣來,而會在美國定居下去,是吧。偉兒,你知道媽媽所認識的英文有限,西班牙語就更不用說了,而且美國的地方媽媽人生地不熟,所以媽媽還是會待在台灣。
不過你不要擔心。這裡媽媽的老朋友很多,和楊伯伯、楊媽媽還有小琪還時常見面。小琪在這裡的高中教書,就跟楊伯伯楊媽媽住一起,目前還是單身一個。楊媽媽說她的書桌上還放著以前你跟她在陽明山上杜鵑花前的合影呢。
偉兒,你的幸福一直是媽媽最大的希望,你有自己的人生路子要走,媽媽祝福你永遠幸福快樂。
你跟卡蜜菈交往已經有一年多,你說卡蜜菈是個好女孩,個性開朗隨和,又處處替別人著想。這次要去洛杉磯,我看你的信裡透露著又興奮又緊張的心情,簡直就是一副要去見岳父母的模樣,媽媽沒有猜錯吧!
偉兒,你一直都是一個聽話的好孩子。自從你爹在你五歲那一年因公殉職之後,我們母子兩人相依為命。幸好糖廠待我們不薄,楊伯伯、你爹的上司兼摯友一直都很照顧我們,替媽媽在廠裡找到一個辦公室裡的差事。每天放學回來,你一個人在家裡乖乖地做功課,等媽媽下班後買了菜回家,媽媽在廚房做晚飯的時候,你就陪著媽媽,講些學校裡的事。你還不時告訴媽媽,你要陪著媽媽一輩子,雖然是孩子的傻話,但卻都是媽媽最甜美的記憶。
楊媽媽也不把我們當外人,每年的年節都是兩家人一起過的。楊家的小琪跟你就像青梅竹馬一般,每當看到你們兩人有說有笑地玩在一起,媽媽總有個癡想,如果將來小琪嫁到我們家當媳婦兒,那有多好。後來你們考到台北上大學,每次寒暑假都是相攜作伴地回來,連楊伯伯楊媽媽都把你們當做一對。
偉兒,你知道媽媽這一生最大的期望就是你過得幸福。媽媽知道你喜歡唸書,所以無論家境如何拮据,也要供你唸書。你大學畢業後念研究所時,媽媽曾經有過一個願望,那就是等你念完碩士,繼續念博士,在大學裡當了教授,和小琪結婚,媽媽也可以幫你們照顧孩子。所以當你告訴媽媽,你只是把小琪看做妹妹時,你知道媽媽心裡有多失望嗎?
後來你想出國唸博士,媽媽雖然有萬分的不捨,但是為了你的幸福,媽媽怎能不答應呢?心裡想著也不過是三年五載,你念完了博士,就會回來。後來你和同研究室的張小姐要好的時候,媽媽慶幸地想,張小姐的父母也在台灣,說不定你們念完書,會相攜回國。
後來張小姐真的回來台灣教書,你卻說矽谷的一家高科技公司給你一份高薪的好工作,你想留在美國做幾年事,好積點經驗。你和張小姐之間也因著不了了之。
偉兒,卡蜜菈雖然長相有些像東方人,但是她到底是美國土生土長的墨西哥裔,如果你們結了婚,媽媽料想你應該不可能和卡蜜菈到台灣來,而會在美國定居下去,是吧。偉兒,你知道媽媽所認識的英文有限,西班牙語就更不用說了,而且美國的地方媽媽人生地不熟,所以媽媽還是會待在台灣。
不過你不要擔心。這裡媽媽的老朋友很多,和楊伯伯、楊媽媽還有小琪還時常見面。小琪在這裡的高中教書,就跟楊伯伯楊媽媽住一起,目前還是單身一個。楊媽媽說她的書桌上還放著以前你跟她在陽明山上杜鵑花前的合影呢。
偉兒,你的幸福一直是媽媽最大的希望,你有自己的人生路子要走,媽媽祝福你永遠幸福快樂。
- Nov 25 Tue 2014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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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5日「袮是誰?」
日前翻閱一本舊的《見證雜誌》,那一期特別企劃專欄的主題是:「祂是......」,專欄的前言這麼寫:
「耶穌,這位兩千年來引發最多爭議的人物,在歷經多少世代交替、無數叱吒風雲的大人物都被遺忘後,祂的基督精神依然流傳,而且影響深遠。
身為現代台灣天主教會的一員,基督精神為我們來說究竟是什麼?我們在歷史耶穌的身上看到什麼?......
如果耶穌誕生在今日的台灣,祂是......?」
邀請參與討論的貴賓有薛福賜先生、潘永達神父、樓美娟女士、和項樂琦女士(利利的女兒?)。小琦提到耶穌如何用很隱微的方式影響周圍的人,所以要在隱微和平凡中活出基督的精神,成為她生活中很重要的提醒。
不過,這篇短文裡要分享的是潘神父講的一段話。對這番話,我深有同感:
「......為多數東方人大概不會去問:耶穌基督,袮是誰?比較會問的是:耶穌基督,袮在哪裡?因為我們習慣尋求一位活生生而具體的人伴隨,在這人的陪伴中會覺得有安全感,特別是在一些歷史的偉大人物身上,找到安身立命的感覺。這人可能是釋迦牟尼或關公,他們並不需要被絕對化地說是神,才能來拯救我們。所以東方人比較需要的是經驗到有人能在我身邊陪伴我,特別是我在生活中需要安慰時他能在,我需要支持時他能給我支持。這是東方人的生命或生活形態,比較重感覺或經驗的緣故。」
這段話讓我想起東京已經榮休的森一弘輔理主教向現今耶穌會總會長Adolfo Nicolás說的:
「你們西方人太注重什麼是真理,教義是否對錯、信仰是否正統。但是為我們東方人而言,更吸引我們的是道,追隨耶穌的道路,或是老莊的道、佛家的道。不要忘記了,耶穌說祂是真理、也是道路和生命。」
福音裡有兩段記載也點出了人們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去追隨耶穌。
第二天,若翰和他的兩個門徒,又在那裏站著,若翰看見耶穌走過,便注視著衪說:「看,天主的羔羊!」那兩個門徒聽見他說這話,便跟隨了耶穌。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便問他們說:「你們找什麼?」他們回答說:「辣彼! ──意即師傅──你住在那裏?」衪向他們說:「你們來看看吧!」他們於是去了,看了衪住的地方;並且那一天就在衪那裡住下了。(若望 38-39)
耶穌來到了裴理伯的凱撒勒雅境內,就問門徒說:「人們說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洗者若翰;有人說是厄里亞;也有人說是耶肋米亞,或先知中的一位。」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說我是誰?」西滿伯多祿回答說:「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主。」(瑪竇13-16)
在這個討論會中,對於如何向華人傳福音,潘神父如此地建議:
「為此,我們今天看耶穌基督時也應採取這樣的態度(注重感覺或經驗),特別是在為別人作證或宣揚耶穌基督時。教會過去進入東方福傳時,一直執著在耶穌基督是不是天主子?其實這個問題可以當作是福傳第二步的思考現象/首先該考慮的是如何在社會上、在教會團體中,把耶穌基督的精神彰顯出來?這是東西方在思考耶穌基督面貌時的不同之處。」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問耶穌呢?「袮是誰?」或是「袮住在那裏?」
「耶穌,這位兩千年來引發最多爭議的人物,在歷經多少世代交替、無數叱吒風雲的大人物都被遺忘後,祂的基督精神依然流傳,而且影響深遠。
身為現代台灣天主教會的一員,基督精神為我們來說究竟是什麼?我們在歷史耶穌的身上看到什麼?......
如果耶穌誕生在今日的台灣,祂是......?」
邀請參與討論的貴賓有薛福賜先生、潘永達神父、樓美娟女士、和項樂琦女士(利利的女兒?)。小琦提到耶穌如何用很隱微的方式影響周圍的人,所以要在隱微和平凡中活出基督的精神,成為她生活中很重要的提醒。
不過,這篇短文裡要分享的是潘神父講的一段話。對這番話,我深有同感:
「......為多數東方人大概不會去問:耶穌基督,袮是誰?比較會問的是:耶穌基督,袮在哪裡?因為我們習慣尋求一位活生生而具體的人伴隨,在這人的陪伴中會覺得有安全感,特別是在一些歷史的偉大人物身上,找到安身立命的感覺。這人可能是釋迦牟尼或關公,他們並不需要被絕對化地說是神,才能來拯救我們。所以東方人比較需要的是經驗到有人能在我身邊陪伴我,特別是我在生活中需要安慰時他能在,我需要支持時他能給我支持。這是東方人的生命或生活形態,比較重感覺或經驗的緣故。」
這段話讓我想起東京已經榮休的森一弘輔理主教向現今耶穌會總會長Adolfo Nicolás說的:
「你們西方人太注重什麼是真理,教義是否對錯、信仰是否正統。但是為我們東方人而言,更吸引我們的是道,追隨耶穌的道路,或是老莊的道、佛家的道。不要忘記了,耶穌說祂是真理、也是道路和生命。」
福音裡有兩段記載也點出了人們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去追隨耶穌。
第二天,若翰和他的兩個門徒,又在那裏站著,若翰看見耶穌走過,便注視著衪說:「看,天主的羔羊!」那兩個門徒聽見他說這話,便跟隨了耶穌。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便問他們說:「你們找什麼?」他們回答說:「辣彼! ──意即師傅──你住在那裏?」衪向他們說:「你們來看看吧!」他們於是去了,看了衪住的地方;並且那一天就在衪那裡住下了。(若望 38-39)
耶穌來到了裴理伯的凱撒勒雅境內,就問門徒說:「人們說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洗者若翰;有人說是厄里亞;也有人說是耶肋米亞,或先知中的一位。」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說我是誰?」西滿伯多祿回答說:「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主。」(瑪竇13-16)
在這個討論會中,對於如何向華人傳福音,潘神父如此地建議:
「為此,我們今天看耶穌基督時也應採取這樣的態度(注重感覺或經驗),特別是在為別人作證或宣揚耶穌基督時。教會過去進入東方福傳時,一直執著在耶穌基督是不是天主子?其實這個問題可以當作是福傳第二步的思考現象/首先該考慮的是如何在社會上、在教會團體中,把耶穌基督的精神彰顯出來?這是東西方在思考耶穌基督面貌時的不同之處。」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問耶穌呢?「袮是誰?」或是「袮住在那裏?」
- Nov 23 Sun 2014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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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傳播與世界性宗教
福音傳播與世界性宗教(甘易逢著 黃雪霞譯)
宗教的本質是提供獲救的方法。所謂「獲救」是指從現實、暫時的、不完美的,通常是不幸運的生活情況裏解放出來。
對基督徒來說,「獲救」是從罪惡中解放出來,在基督內、藉著基督、走向永生的道路。基督教義確定人生活在有罪的境遇中,但更確定基督的拯救能力。至於其他的宗教,例如佛教,嚴格地說起來,他們不講「救主」,只說人要靠自己得救。佛教不講「罪」,而講「業」﹙karma﹚:就是說,按人行為的因緣報應,在生死的循環中輪廻不已,直到超渡到湼槃﹙mirvana﹚的境界,才真正地得救。這樣的得救是從因緣律中獲得釋放,到達永久而快樂的境界。這是佛教獲救理論的基礎。
我們信在基督內可以獲救。因為只有天主能從罪惡中解救我們,使我們進入永生的幸福。由於我們已慣於講在基督內獲救,卻忘記了在基督教世界外獲救的基本問題。是否只有基督徒才能獲救呢?
我們現有的問題是:既然各宗教都提供獲救的方法,那麽各宗教在「人的得救」這問題上有何神學價值?在探討了這問題以後,其它的問題也跟著而來;諸如應怎樣傳福音,其至是否﹙暫時地﹚提倡另一宗教,等等。
一、天主在歷史中的行動
我們說「天主來拯救人類」。這句話的首先意義是指我們現實的生活是一種考驗;人隨時有喪失自我的危機。這句話的意義,也指天主向人伸出援手,使人從罪惡中獲得自由,進入永生的幸福。在各宗教中,我們或多或少都找到相同的意念。
如果說只有在基督內才能獲救,這是指什麼?是否說若人不信基督,就不能獲享永生,而永遠消逝?基督所說的永生,是否有某些特性:因為我們信了祂,而賜給了我們?看來這問題一直被擱在基督徒意識的角落裏。現在我們面對全球的諸大宗教,以及他們的精神財富,必須重新思考,我們說,人只能在基督內獲救——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救恩,究竟有何意義?
如果我們要了解並詮釋神的意旨,必須先看看人類的歷史。有兩件事實似乎是最重要的。第一,人類一直在追尋獲救的途徑,因而產生我們所知道的諸大宗教及道德規律。第二,基督降生較晚,在人類史上算是遲的。這似乎是說,在基督內的救恩是白白地賜給了人類。基督的降來,為人類全體得救是必要的。但這並不意味著,誰要獲救,必須認識基督,承認祂是救主。如果這是基督在人類史上遲來的意義,如果天主願意全人類獲救,其結論是在每人所信的宗教中,也給他提供了獲救的方法。如果人類史確實給我們帶來天主的訊息,那麽所有的宗教在天主的計劃中都有其角色,都具有一種拯救的力量。問題是怎樣確定其他宗教的使命和能力,跟基督本身的使命和權能之間的關係。
此外,為了使我們得救,天主聖言在一個特定的人身上降生。納匝肋的耶穌不人的理智塑造出來的理想。祂曾生活在世界的一隅,祂的行動只限於祂的民族中,特別是祂的一小群門徒及友人中,祂並未親自向普世宣揚福音,而把這使命委任給祂的弟子們。於是祂的福音隨歷史發展的韻律而展開,傳遍各地,有進有退。
既然基督的福音須經歷人類厄運的滄桑,在人眼裏,它也可能失去其可信性。所以,在人不能領悟福音的偉大前,很難要求基督徒依附它。為此理由,有些人不接受基督是基於善意;天主讓他們藉各人所屬的宗教獲得某種救恩。要想用任何其他方式來解釋救恩史,似乎相當困難。
二、各大宗教的神學價值
諸宗教的神學價值,按它們讓我們認識神,而表達出神之奧秘的能力而定。最極端的是佛教,他們絕對排斥任何「神」的概念。但我們必須了解釋迦牟尼的基本觀點。他願意抨擊印度教的態度,它只顧與高於人的精神體來往。他啟導人們按因果循環的規律,覺悟個人的責任。雖然佛教否認「神」的概念,卻承認一種「絕對」的存在。從這個觀點,我們才可了解佛教中「獲救」的意義。他們所謂獲救,基本上是指「個人」以實驗的方式與那位「絕對」合一。如果人與那位「絕對」的區別,在獲救的實際歷程中逐漸消逝;那麽,在到達合一的歷程中,人便獲得某種圓滿。
所有宗教都有發展得或多或少的神學。有些宗教比其他的更能在某些方面說出神的奧秘。設想全體宗教能同等地「啟示」出奧秘來,那是不很客觀的。如果每個人或每個團體在體驗神,及表達這經驗的能力各不相同,各宗教也是這樣。
我現在進一步說明,基督要我們了解的就是:祂帶給世人對神之奧秘的啟示是前所未有的。這是祂經常向祂的仇敵及宗徒們强調的;祂以自己的方式,在對以色列民族明確的啟示及對全人類較不清晰的啟示兩者中顯示了祂自己。祂來是為使人有豐富的生命。
如果其他宗教沒有耶穌基督—降生的聖言—帶來明確的啟示,至少他們有天主聖言在人心坎裏所作的啟示。降生奧蹟使一個獨特的啟示成為可能,並不使其他形式的啟示完全貶值。天主的化工是累積的,發展的,解析的,不是掃除式的。基督曾說:「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完成。」﹙參看瑪五17﹚這些話可應用在降生前一切這類的事上,及降生後基督世界外的這類事上。
若望福音的序言、對天主聖言在降生前行動的說明,告訴我們聖神究竟如何在每人的心內,因此也在每個宗教內工作。我們須以很廣泛的意義來理解9~12節。這一段經文涉及降生前後聖言廣泛的動作,總結時說:「祂來到了自己的領域,自己的人沒有接受祂。」我認為不必把「自己的人」猍窄地解釋為以色列民族,因為這裏所談的是啟廸每一個世人的聖言。祂自己的人沒有接受祂,但有些人接受了祂。「凡接受祂的,祂給他們權力,成為天主的子女」。這幾節似乎泛論到全人類成為天主子女的問題。
凡是接受聖言的人,都得為天主的子女。此外,天主子女的身已經是以色列信仰的特性之一,我們不能把它只限於認識天主聖言的人。因此,藉著分享基督唯一子身份而成為天主子女;這奧蹟實在是凡接受天主聖言而成為天主子女奧蹟的滿全。
更進一步說,按照一個非常古老的傳統,聖言常在那些追尋天主的人內工作。
三、在各宗教內獲救,在基督內獲救
現在要討論的具體問題是:各宗教向教徒所保證的救恩有何價值?這個問題常以一個更簡單的方式被提出:「非基督徒究竟是藉他們所信的宗教而獲救,還是在他們的宗教外獲救?」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說明:正確地說,沒有人因他的宗教而「獲救」。宗教只是一種境遇或結構,在其中奧妙的恩寵能發揮作用;簡言之,是人及神的力同時並用。所以,我們必須把兩件事加以區分:一是產生效果力量的本身;一是我們運用想像,及以神學道理表達這些力量的方式。
這裏所指的力量都來自同一人性生命的衝力。這衝力追尋它主要的目的,並在一個更美的「世界」使其實現。這衝力來自天主,但是沒有天主德能的推動、協助、和吸引是不能產生效果的。這是最基本的要素,當一切附屬的結構消逝時,它仍然繼續存留。 所以,我所面對的是一個深奧的生命;它是我和在我人性內、和基督賜給的神性生命所有一切的泉源。這神性生命是人們曾想要掌握的。人們感覺到它在自己內活躍,就給它一個容貌、形態、結構,而把它表露出來。從這基礎便產生了各宗教,及其教義、神學、禮儀等。
同樣的衝力在各宗教產生效果。但其强度各有不同。按照基督親口所說,我們因信仰基督,似乎更深切分享這股力衝力,或基督所常說的生命。降生奧蹟使我們能更深深地汲取生命之泉的活水。因為在基督內,我更親切地成為天主的兒女。在基督內,天主比以前更强地賜給我們神性生命;在豐富地賜此生命的同時,基督的啟示也使我們達到豐滿的程度,更深地領悟天主的奧秘。於是基督的來臨和祂被接納,同時增進了我們的神性生命和內在的啟示之光。
在每個人心裏,即使在基督之前和對基督的知識之外,論基督都有由聖言及聖神通傳的天主之神的生命。因此,也是這同一生命在一個佛教徒或印度教徒內產生效果。他們代表這生命。通過釋迦牟尼或梵塞﹙Vishnu﹚或西佛﹙Shiva﹚等而流傳。雖他們並不明確承認基督,但基督以天主聖言的地位在他們內活動。這「活動」藉他們所屬宗教的結構,在他們內「工作」。必須記住:基督是「基督文化世界」﹙Christianity﹚的,而天主聖言是為全人類的。
那麽我們可以說,這些信徒在他們所信的宗教內獲救,因為藉著那宗教的境遇與結構,天主恩寵有效地工作。我們也可以說:他們是「藉」自己的宗教而獲救,因為對他們來說,這些宗教是天主恩寵的工具和媒介。一個獲救的因素在於他怎樣依附在其宗教內行動的天主恩寵;或更好說,在每位信友內的恩寵。不過我們可以說,每一宗教是獲救的具體媒介,惟有天主聖言仍然是人類決定性的救主。
這並不是說,各宗教有同等的功能使我們接觸到恩寵;也不是所有信友都有同等的可能性可接觸到天主。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面對現實,不該將每一件東西放在同等的水準上,或將每一件東西貶值到同樣的標準。基督對我們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我們肯定藉著基督,得掌握更深刻、更真接、更具體的方法與天主交往,不像跟從一位能只給我們指路的普通導師。由於基督和父關係,祂給了我們獨一無二的見證。對基督的全部信仰,就是建立在這位格和訊息的合一上。這是基督親自所宣稱的,也是後來祂的教會所宣揚的基督的福音。總而言之,聖言降生,在祂的位格內,在信仰祂的各教會內,給人帶來了更切實、更明確、更豐富的救恩;比祂在其他宗教給人的更為豐富。要用任何其他方法來解釋「降生」、及教會的奧蹟是很困難的,這些宣言聽起來似乎有些過份,如果基督真如祂所說的,是父獨一無二位格性的顯示,那麽,我們就得接受其後果。
四、傳播福音
福音有如基督本身,是宇宙性的,也是個別的,天主以「降生」奧蹟,使世人獲救;就表示祂選擇了「個別」。基督是由女人出生在一個小國裏……祂是猶太人,具有濃厚的猶太風釆。這是「個別」十分極端的一面。天主聖言在降生成人的奧蹟中,不只取了一個「個別」的人性,也取了一個普遍的人性。按中國的傳統來說,人性應被視為一項現實,而不是一個觀念。事實上,聖言取了人性,使祂成為「任何」人,正如祂成了「一」人一樣。「降生」奧蹟就是按這種人性的深度,影響了全人類。也許西方不再能徹底看清楚人性的深度,但是在東方的亞洲,人性是最基本的問題,列在品格或位格之先。如果我們同意在人性的深奧的互通,那麽基督與亞當之間的關係,也可有恰當的意義;原罪就不再是不可理解的了。
如果我們要了解,為那些從來沒有聽到基督的人們,所謂「在基督內獲救」有什麼意義,那麽,這樣地追溯到形上根源是對必須的。為什麼我們不該相信全人類都受「降生」的影響呢?此影響如何產生呢?這很難說。但可如此懂聖保祿的話:既然我們都在亞當內犯了罪,那麽,我也在基督內獲救。當然,這是由於基督的降生,使祂奧秘的行動在人性的水平上、在每個心靈裏生效。這樣使福音的傳播可被視為答覆了人心最深的渴望。宣揚基督的話,能使每一位真實願聽這話的人激起反應。
這兒有人會反對說:如果每個人能獲救,如果恩寵是在人性內工作,為什麼還要傳播福音呢?這問題只能在天主態度中找到答案。祂必須使祂自己成為我們中間的一員,必須為全人類而這樣作;但是在某段時間前,並未有此急需。所以,至少按我們看來,祂在進入人類歷史時間,相對起來比較晚。那時,各民族已經有了他們的祖先和先知們。
基督來到人間,祂並未從四面八方湧出,好像祂不能再躭擱一分一秒。祂從容不迫地,毫不焦急地,並不像全世界的得救都要靠著祂的行動似的。祂不是一個神經質的狂徒,好像必須急於要幹什麼似的。不過祂卻明知自己帶來了救恩。祂確確實實帶來了救恩,祂真切地把它表達出來,有如救恩已經實現了一樣。
也許我們必須重新發現基督所有的自由。我們須如基督一般地信服,祂帶來一些新的東西,一些嶄新的東西。在基督內,我們更容易獲得神性生命,而且藉著祂,我們才獲知某些只有祂才能讓我們知道的有關天主的事,因為祂來自天主,祂就是天主。這樣豐盛而慷慨的賜予,才使我們體會去傳播福音是理所當然的。傳福音使我們進入此啟示的動力,宣揚即保祿在厄弗所書﹙三1~13﹚和哥羅森書﹙一24~29﹚中所謂的「隱藏的奧蹟」。
正如福音並不一定使聽者信服,宣揚福音也不一定時常喚起聽者在他自己宗教的信仰。我們其至不能直接講出基督的訊息。我們只能使聽我們的人,加深體驗他們自己的宗教,但是他們發現人生的精神意義。我們好似集體旅行,但是各人在各人的路上前進。我們有兩大共同點;同一天主的聖言,以不同明確的程度、喚醒、吸引著我們。我們都在追尋。單憑認知了基督,我們不能說或信自己已抵達目的地。我們在基督內旅行,但基督永遠是一個奧秘。以此謙虛的態度,我們與各宗教的忠實信徒分享;我們宣揚福音,希望有一天——天主知道是什麼時候——我們將都認識納匝肋的耶穌天主的聖言,祂常臨在於所有人的內心和各宗教內,並正在積極地工作著。
本文譯自: YvesRaguin, “Evangélisationet ReligionsMondiales”Concilium134 (1978) 65-72。
神學論集 第四十三期 一九八零年四月 75-82頁
宗教的本質是提供獲救的方法。所謂「獲救」是指從現實、暫時的、不完美的,通常是不幸運的生活情況裏解放出來。
對基督徒來說,「獲救」是從罪惡中解放出來,在基督內、藉著基督、走向永生的道路。基督教義確定人生活在有罪的境遇中,但更確定基督的拯救能力。至於其他的宗教,例如佛教,嚴格地說起來,他們不講「救主」,只說人要靠自己得救。佛教不講「罪」,而講「業」﹙karma﹚:就是說,按人行為的因緣報應,在生死的循環中輪廻不已,直到超渡到湼槃﹙mirvana﹚的境界,才真正地得救。這樣的得救是從因緣律中獲得釋放,到達永久而快樂的境界。這是佛教獲救理論的基礎。
我們信在基督內可以獲救。因為只有天主能從罪惡中解救我們,使我們進入永生的幸福。由於我們已慣於講在基督內獲救,卻忘記了在基督教世界外獲救的基本問題。是否只有基督徒才能獲救呢?
我們現有的問題是:既然各宗教都提供獲救的方法,那麽各宗教在「人的得救」這問題上有何神學價值?在探討了這問題以後,其它的問題也跟著而來;諸如應怎樣傳福音,其至是否﹙暫時地﹚提倡另一宗教,等等。
一、天主在歷史中的行動
我們說「天主來拯救人類」。這句話的首先意義是指我們現實的生活是一種考驗;人隨時有喪失自我的危機。這句話的意義,也指天主向人伸出援手,使人從罪惡中獲得自由,進入永生的幸福。在各宗教中,我們或多或少都找到相同的意念。
如果說只有在基督內才能獲救,這是指什麼?是否說若人不信基督,就不能獲享永生,而永遠消逝?基督所說的永生,是否有某些特性:因為我們信了祂,而賜給了我們?看來這問題一直被擱在基督徒意識的角落裏。現在我們面對全球的諸大宗教,以及他們的精神財富,必須重新思考,我們說,人只能在基督內獲救——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救恩,究竟有何意義?
如果我們要了解並詮釋神的意旨,必須先看看人類的歷史。有兩件事實似乎是最重要的。第一,人類一直在追尋獲救的途徑,因而產生我們所知道的諸大宗教及道德規律。第二,基督降生較晚,在人類史上算是遲的。這似乎是說,在基督內的救恩是白白地賜給了人類。基督的降來,為人類全體得救是必要的。但這並不意味著,誰要獲救,必須認識基督,承認祂是救主。如果這是基督在人類史上遲來的意義,如果天主願意全人類獲救,其結論是在每人所信的宗教中,也給他提供了獲救的方法。如果人類史確實給我們帶來天主的訊息,那麽所有的宗教在天主的計劃中都有其角色,都具有一種拯救的力量。問題是怎樣確定其他宗教的使命和能力,跟基督本身的使命和權能之間的關係。
此外,為了使我們得救,天主聖言在一個特定的人身上降生。納匝肋的耶穌不人的理智塑造出來的理想。祂曾生活在世界的一隅,祂的行動只限於祂的民族中,特別是祂的一小群門徒及友人中,祂並未親自向普世宣揚福音,而把這使命委任給祂的弟子們。於是祂的福音隨歷史發展的韻律而展開,傳遍各地,有進有退。
既然基督的福音須經歷人類厄運的滄桑,在人眼裏,它也可能失去其可信性。所以,在人不能領悟福音的偉大前,很難要求基督徒依附它。為此理由,有些人不接受基督是基於善意;天主讓他們藉各人所屬的宗教獲得某種救恩。要想用任何其他方式來解釋救恩史,似乎相當困難。
二、各大宗教的神學價值
諸宗教的神學價值,按它們讓我們認識神,而表達出神之奧秘的能力而定。最極端的是佛教,他們絕對排斥任何「神」的概念。但我們必須了解釋迦牟尼的基本觀點。他願意抨擊印度教的態度,它只顧與高於人的精神體來往。他啟導人們按因果循環的規律,覺悟個人的責任。雖然佛教否認「神」的概念,卻承認一種「絕對」的存在。從這個觀點,我們才可了解佛教中「獲救」的意義。他們所謂獲救,基本上是指「個人」以實驗的方式與那位「絕對」合一。如果人與那位「絕對」的區別,在獲救的實際歷程中逐漸消逝;那麽,在到達合一的歷程中,人便獲得某種圓滿。
所有宗教都有發展得或多或少的神學。有些宗教比其他的更能在某些方面說出神的奧秘。設想全體宗教能同等地「啟示」出奧秘來,那是不很客觀的。如果每個人或每個團體在體驗神,及表達這經驗的能力各不相同,各宗教也是這樣。
我現在進一步說明,基督要我們了解的就是:祂帶給世人對神之奧秘的啟示是前所未有的。這是祂經常向祂的仇敵及宗徒們强調的;祂以自己的方式,在對以色列民族明確的啟示及對全人類較不清晰的啟示兩者中顯示了祂自己。祂來是為使人有豐富的生命。
如果其他宗教沒有耶穌基督—降生的聖言—帶來明確的啟示,至少他們有天主聖言在人心坎裏所作的啟示。降生奧蹟使一個獨特的啟示成為可能,並不使其他形式的啟示完全貶值。天主的化工是累積的,發展的,解析的,不是掃除式的。基督曾說:「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完成。」﹙參看瑪五17﹚這些話可應用在降生前一切這類的事上,及降生後基督世界外的這類事上。
若望福音的序言、對天主聖言在降生前行動的說明,告訴我們聖神究竟如何在每人的心內,因此也在每個宗教內工作。我們須以很廣泛的意義來理解9~12節。這一段經文涉及降生前後聖言廣泛的動作,總結時說:「祂來到了自己的領域,自己的人沒有接受祂。」我認為不必把「自己的人」猍窄地解釋為以色列民族,因為這裏所談的是啟廸每一個世人的聖言。祂自己的人沒有接受祂,但有些人接受了祂。「凡接受祂的,祂給他們權力,成為天主的子女」。這幾節似乎泛論到全人類成為天主子女的問題。
凡是接受聖言的人,都得為天主的子女。此外,天主子女的身已經是以色列信仰的特性之一,我們不能把它只限於認識天主聖言的人。因此,藉著分享基督唯一子身份而成為天主子女;這奧蹟實在是凡接受天主聖言而成為天主子女奧蹟的滿全。
更進一步說,按照一個非常古老的傳統,聖言常在那些追尋天主的人內工作。
三、在各宗教內獲救,在基督內獲救
現在要討論的具體問題是:各宗教向教徒所保證的救恩有何價值?這個問題常以一個更簡單的方式被提出:「非基督徒究竟是藉他們所信的宗教而獲救,還是在他們的宗教外獲救?」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說明:正確地說,沒有人因他的宗教而「獲救」。宗教只是一種境遇或結構,在其中奧妙的恩寵能發揮作用;簡言之,是人及神的力同時並用。所以,我們必須把兩件事加以區分:一是產生效果力量的本身;一是我們運用想像,及以神學道理表達這些力量的方式。
這裏所指的力量都來自同一人性生命的衝力。這衝力追尋它主要的目的,並在一個更美的「世界」使其實現。這衝力來自天主,但是沒有天主德能的推動、協助、和吸引是不能產生效果的。這是最基本的要素,當一切附屬的結構消逝時,它仍然繼續存留。 所以,我所面對的是一個深奧的生命;它是我和在我人性內、和基督賜給的神性生命所有一切的泉源。這神性生命是人們曾想要掌握的。人們感覺到它在自己內活躍,就給它一個容貌、形態、結構,而把它表露出來。從這基礎便產生了各宗教,及其教義、神學、禮儀等。
同樣的衝力在各宗教產生效果。但其强度各有不同。按照基督親口所說,我們因信仰基督,似乎更深切分享這股力衝力,或基督所常說的生命。降生奧蹟使我們能更深深地汲取生命之泉的活水。因為在基督內,我更親切地成為天主的兒女。在基督內,天主比以前更强地賜給我們神性生命;在豐富地賜此生命的同時,基督的啟示也使我們達到豐滿的程度,更深地領悟天主的奧秘。於是基督的來臨和祂被接納,同時增進了我們的神性生命和內在的啟示之光。
在每個人心裏,即使在基督之前和對基督的知識之外,論基督都有由聖言及聖神通傳的天主之神的生命。因此,也是這同一生命在一個佛教徒或印度教徒內產生效果。他們代表這生命。通過釋迦牟尼或梵塞﹙Vishnu﹚或西佛﹙Shiva﹚等而流傳。雖他們並不明確承認基督,但基督以天主聖言的地位在他們內活動。這「活動」藉他們所屬宗教的結構,在他們內「工作」。必須記住:基督是「基督文化世界」﹙Christianity﹚的,而天主聖言是為全人類的。
那麽我們可以說,這些信徒在他們所信的宗教內獲救,因為藉著那宗教的境遇與結構,天主恩寵有效地工作。我們也可以說:他們是「藉」自己的宗教而獲救,因為對他們來說,這些宗教是天主恩寵的工具和媒介。一個獲救的因素在於他怎樣依附在其宗教內行動的天主恩寵;或更好說,在每位信友內的恩寵。不過我們可以說,每一宗教是獲救的具體媒介,惟有天主聖言仍然是人類決定性的救主。
這並不是說,各宗教有同等的功能使我們接觸到恩寵;也不是所有信友都有同等的可能性可接觸到天主。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面對現實,不該將每一件東西放在同等的水準上,或將每一件東西貶值到同樣的標準。基督對我們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我們肯定藉著基督,得掌握更深刻、更真接、更具體的方法與天主交往,不像跟從一位能只給我們指路的普通導師。由於基督和父關係,祂給了我們獨一無二的見證。對基督的全部信仰,就是建立在這位格和訊息的合一上。這是基督親自所宣稱的,也是後來祂的教會所宣揚的基督的福音。總而言之,聖言降生,在祂的位格內,在信仰祂的各教會內,給人帶來了更切實、更明確、更豐富的救恩;比祂在其他宗教給人的更為豐富。要用任何其他方法來解釋「降生」、及教會的奧蹟是很困難的,這些宣言聽起來似乎有些過份,如果基督真如祂所說的,是父獨一無二位格性的顯示,那麽,我們就得接受其後果。
四、傳播福音
福音有如基督本身,是宇宙性的,也是個別的,天主以「降生」奧蹟,使世人獲救;就表示祂選擇了「個別」。基督是由女人出生在一個小國裏……祂是猶太人,具有濃厚的猶太風釆。這是「個別」十分極端的一面。天主聖言在降生成人的奧蹟中,不只取了一個「個別」的人性,也取了一個普遍的人性。按中國的傳統來說,人性應被視為一項現實,而不是一個觀念。事實上,聖言取了人性,使祂成為「任何」人,正如祂成了「一」人一樣。「降生」奧蹟就是按這種人性的深度,影響了全人類。也許西方不再能徹底看清楚人性的深度,但是在東方的亞洲,人性是最基本的問題,列在品格或位格之先。如果我們同意在人性的深奧的互通,那麽基督與亞當之間的關係,也可有恰當的意義;原罪就不再是不可理解的了。
如果我們要了解,為那些從來沒有聽到基督的人們,所謂「在基督內獲救」有什麼意義,那麽,這樣地追溯到形上根源是對必須的。為什麼我們不該相信全人類都受「降生」的影響呢?此影響如何產生呢?這很難說。但可如此懂聖保祿的話:既然我們都在亞當內犯了罪,那麽,我也在基督內獲救。當然,這是由於基督的降生,使祂奧秘的行動在人性的水平上、在每個心靈裏生效。這樣使福音的傳播可被視為答覆了人心最深的渴望。宣揚基督的話,能使每一位真實願聽這話的人激起反應。
這兒有人會反對說:如果每個人能獲救,如果恩寵是在人性內工作,為什麼還要傳播福音呢?這問題只能在天主態度中找到答案。祂必須使祂自己成為我們中間的一員,必須為全人類而這樣作;但是在某段時間前,並未有此急需。所以,至少按我們看來,祂在進入人類歷史時間,相對起來比較晚。那時,各民族已經有了他們的祖先和先知們。
基督來到人間,祂並未從四面八方湧出,好像祂不能再躭擱一分一秒。祂從容不迫地,毫不焦急地,並不像全世界的得救都要靠著祂的行動似的。祂不是一個神經質的狂徒,好像必須急於要幹什麼似的。不過祂卻明知自己帶來了救恩。祂確確實實帶來了救恩,祂真切地把它表達出來,有如救恩已經實現了一樣。
也許我們必須重新發現基督所有的自由。我們須如基督一般地信服,祂帶來一些新的東西,一些嶄新的東西。在基督內,我們更容易獲得神性生命,而且藉著祂,我們才獲知某些只有祂才能讓我們知道的有關天主的事,因為祂來自天主,祂就是天主。這樣豐盛而慷慨的賜予,才使我們體會去傳播福音是理所當然的。傳福音使我們進入此啟示的動力,宣揚即保祿在厄弗所書﹙三1~13﹚和哥羅森書﹙一24~29﹚中所謂的「隱藏的奧蹟」。
正如福音並不一定使聽者信服,宣揚福音也不一定時常喚起聽者在他自己宗教的信仰。我們其至不能直接講出基督的訊息。我們只能使聽我們的人,加深體驗他們自己的宗教,但是他們發現人生的精神意義。我們好似集體旅行,但是各人在各人的路上前進。我們有兩大共同點;同一天主的聖言,以不同明確的程度、喚醒、吸引著我們。我們都在追尋。單憑認知了基督,我們不能說或信自己已抵達目的地。我們在基督內旅行,但基督永遠是一個奧秘。以此謙虛的態度,我們與各宗教的忠實信徒分享;我們宣揚福音,希望有一天——天主知道是什麼時候——我們將都認識納匝肋的耶穌天主的聖言,祂常臨在於所有人的內心和各宗教內,並正在積極地工作著。
本文譯自: YvesRaguin, “Evangélisationet ReligionsMondiales”Concilium134 (1978) 65-72。
神學論集 第四十三期 一九八零年四月 75-82頁
- Nov 23 Sun 2014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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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基督徒在思想及文化界的角色
中國基督徒在思想及文化界的角色(傅佩榮)
一、當前中國思潮的趨向
本文所謂中國,係指今日在台灣的自由中國。我們以台灣這麼小的地區、不到兩千萬人口的居民,做為根據來討論中國思潮,主要是基於以下兩點理由:第一,台灣是傅統中國文化在今日世界得以保存及發展的最大中心;第二,當我們以中國人身分反省中國文化的處境時,台灣經驗是我們目前的唯一憑藉及首要關懷。
從歷史背景來看,台灣經驗並不孤立。民國八年五四運動以來,中國思潮的排盪衝激,反映在政治、社會、經濟各層面者,輾轉演變為今日台灣所顯示的文化面貌。因此,本文的討論雖然局限於台灣經驗,但是它的背後的支持動力卻是源遠流長的中國心靈,同時它的結論也將以整個中國文化為適用範圍。
以下本文將由兩個角度描述當前中國思潮的趨向。
甲、一般社會風氣
近百年以來,中國人為了救亡圖存而主動、被動地跨入現代化(主要即指西化)的領域。但是或由於急功近利(如「師夷之長技以制夷」)、或由於本位心態(如「中學?體,西學?用」),以致所化者只限於器物層次(如科技)或制度層次(如民主),且均不夠澈底。譬如,科技淪為只談技術(應用) 不談科學(理論),甚至淪為科學主義,以科學樣式檢訂人生一切價值;民主則忽略其必備之教育水準與法治精神。最根本的問題,是不曾在理念層次上充分認清現代化與中國傳統文化之異同及會通之道。譬如,現代化的基礎是實事求是的科學心態,其來源可追溯至希臘人的命運觀、羅馬人的法律觀、與中世紀的信仰觀1.;而中國傳統文化的特色則表現於偏重修身齊家的倫理心態,此乃由儒家思想孕育而成。這兩種心態在理念上各有所長,正可以善加會通。遺憾的是,它們之間的會通進展遠遠落在「救亡圖存」的大旗幟之後。
中國人為了救亡圖存,無暇顧及理念層次的問題,久而久之,傳統的價值觀變得陌生疏遠,而新的價值觀卻一直未能確立。這正是個「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的徬徨無依時期。價值觀是人類籍以安身立命的依據,假使它未能確立或確立不當,則難免出現以下幾種心態與風氣。
l.功利:這裡所謂「功利」,並不指「為大多數人謀求最大幸福」的功利主義,而是指急功近利的心態。這種心態隨著社會變遷與經濟發展而愈演愈烈,結果形成重物輕人、見利忘義、甚至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等現象。人與人之間逐漸以「功能」決定彼此關係,只有利害之交而無道義之交;更以「情況」決定道德,善惡是非漫無標準。這樣的風氣使人與人之間無法從事「主體與主體」的交往、相互疏離。人不僅易於迷失自我、產生在群眾中的孤絕感,甚至可能忘了自己是一個人,忘了自己擁有人性的一切積極與正面的情操。
2.實用:假使「功利」一詞可以用來描寫個人心態,則「實用」一詞可以用來描寫社會心態。社會重視實用,並沒有錯;錯的是陷入短視的實用,分不出本末輕重。譬如環境污染就是目前面臨的苦果之一。幾乎所有的社會困境都是源於某種理想的實用計畫。問題是缺乏全盤考慮,以致某一部分之利往往被另一部分之害所抵銷;同時也缺乏長遠考慮,以致今日之利不知何時將演變為害。社會的動盪不安自然無法避免。譬如,最近立法通過優生保健法,准許合法墮胎,似乎有利於舒解人口壓力與社會問題,但是它的副作用,像對生命觀念之誤解、忽視,對倫理觀念之扭曲、放棄,就很可能會在不久的未來顯示嚴重的後果。
3.調適:功利與實用這兩種心態之所以產生,是因為缺乏一種正確而高明的人生觀,亦即缺乏一種使人安頓身心的價值系統。影響所及,生命的目的不在實現人性的高尚潛力,而在以人為物,然後主張「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為了生存,必須調適。所謂「沒有價值觀念」,其特徵就是可以取任何東西為價值,只要它能讓我生存下去。這樣的「生存」自然落實於物質層次,淪於肉體上的享樂。今人所求者,往往並非生存,而為縱慾。近日蔣總統呼籲國人減少不必要的應酬,亦正是有鑒於此。調適固然可以帶來求新求變的表面繁榮,但其結果則是「缺乏定見」。今日許多人弄不清楚究竟個人、家庭、社會、國家的存在目的是什麼。可見情況之嚴重已經不容忽視。
由此我們可以談到深一層的思潮趨向。在功利、實用、與調適的背後,中國人畢竟是不安的 : 他們無法安於一個以人為物、缺乏遠見與缺乏定見的生存領域。他們的內心充滿憂患,由憂患引發反省,然後努力追尋血路。
4.憂患:我們憂患許多事情。政治上,大的有中國統一問題,小的有區域分裂問題;經濟上,遠的有國際競爭激烈,近的有經濟犯罪嚴重;社會上,暴力犯罪層次升高、範圍擴大,公眾安全日益缺乏保障;教育上,倫理教育落空、升學主義瀰漫、文憑被過度重視或被過度輕視、大學畢業生缺乏適當的道德意識及社會責任感等。這些問題使人警覺困難重重,引發憂患之心,從而在文化層次就意識型態與價值觀念進行反省。
5.反省:反省是憂患的自然反應,但是問題在於:第一,反省者局限於自身的處境,只就政治、經濟、社會、教育中的某一方面進行反省,結果只能努力調適而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第二,反省者缺乏必要的思想訓練,以致無法深入問題核心,甚至無法掌握問題;第三,反省者雖有思想訓練,但是由於先入為主的成見或者自身對於人生的偏頗信念,以致反省走上錯誤的途徑。譬如一個唯物論者既不承認人類靈魂與至高神明的存在,也不相信歷史有目的、人生有意義,那麼他的反省恐怕是無濟於事的。
6.追尋:繼反省之後,需要追尋。當一個人追尋時,能夠確立目標、言之成理、且又引起群眾追隨者,便形成思潮。由於群眾可能是盲目的,因此知識分子對於思潮之辨認及批導,負有主要責任。三十五年以來,我們所追尋的思潮不在少數,其來源多自外來,層面也不單純。譬如在哲學上先後有邏輯實證論、存在主義、心理分析派、行為科學、批判理論等思潮。另一方面,發源於本土的追尋亦逐漸蓬勃滋長。本文以下所談,即為領導今日思潮的主要學派;它們各自代表某一立場,但最終目標都是要為當代中國人找出安身立命之道,亦即構作一套合情合理的宇宙觀與人生觀。
乙、五大重要學派:
筆者於「中國思想與基督宗教」(發表於民國六十六年)2.一文會經指出當時台灣有四大學派,其認定方法是根攘代表人物、學說特徵、與目前處境。八年後的今天,再度思考這個問題,發現大體上變化不多;但是為了避免重覆,因此在人物方面只以現存者為代表,並特別看重近年來各派的消長關係;至於新被認定的一派則是較值得注意者。
1.三民主義學派:
代表人物:任卓宣、崔載陽、秦孝儀、蔣一安、楊樹藩、朱堅章等學者,以及各校三民主義研究所的部分教授與畢業生。中研院設有三民主義研究所,但尚無明確表現。另外有些學者以研究馬克斯主義與新馬克斯主義之批判者,亦可畫歸此派。
學說特徵:在民權主義的闡述方面,較具成效。譬如,有系統地研究中國傳統政治制度的發展,同時引介西方最新的政治理念,期能為現階段的國家政策提供理論依據。在民族主義方面,逐漸與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結合,由長遠的文化立場來思考問題。在民生主義方面,則實踐之成效卓著,有目共睹。計量式研究法仍然受到重視,因而對於潛存於現象背後的思想要素頗有力不從心之感。
目前處境:此派擁有眾多的研究機構,加上官方的大力支持,因此表面上看來聲勢浩大,蔚為當前顯學,但是細加反省,不難發現以下幾點困難:第一,此派稍有成就的學者常須忙於實際政策之釐訂及評估,甚至投身現實政治,無法繼續深入研究;第二,三民主義稱得上博大精深,但是各研究機構人員分工而未必合作,形成各自為政,難以統合的局面;第三,各研究機構人員往往限於本身的學術訓練及興趣,結果從事的是自己的研究,對三民主義未必真有認識,未必真有信仰,更談不上發揚光大。第四,三民主義的哲學基礎方面的研究仍然值得多加努力。
2.新儒家學派:
代表人物:錢穆、牟宗三、勞恩光、蔡仁厚、王邦雄等學者,以及鵝湖雜誌社部分成員;在海外較能與此派聲氣相通者則有陳榮捷、傅偉勳、劉述先等教授。
學說特徵:大體以繼承儒家傳統為主。譬如,錢穆根據儒家心性論觀點闡發中國心靈所特有的道德性格,並由思想史立場說明中國人以家庭扮演宗教功能的意義及特色。牟宗三進而強調這種道德性格完全奠基於個人的自主性及內在性;亦即,個人乃是內在圓滿具足的道德主體,不僅可以由自己實施道德行為,而且可以由自己判定道德行為之善惡。牟氏又認為,西方二千餘年哲學只有康德一人的道德形上學接近中國儒家的心性論觀點。同時,儒家自有一套完美的成德之教,因此毋需任何外來宗教的輔助,以免得不償失,忘記了自己的本來面目。至於近代西方主張價值中立的科學主義與背逆人性的共產主義,當然也在此派排斥之列。
目前處境:此派除了在香港新亞書院建立穩固傳統之外,近年在台灣也已經成為顯學之一。由於各代表勤於著述講學,影響頗為廣泛。譬如,年輕一輩以鵝湖雜誌為據點,近年正式在全省一百多所寺廟宣講「論語」等四書。此舉固然顯示佛教界眼光遠大,重視中國傳統,亦顯示此派所論之傳統?重於肯定人的內在道德性一途,可以相應於佛學之肯定人人有圓滿具足的佛性。傅偉勳於一九八三年曾為文論斷:中國哲學界百年以來打通方法論、知識論、形上學各層次,並會通中國哲學者,唯有熊十力與牟宗三兩人而已;他還認為,中國哲學的未來即在於消化及超越此二氏之哲學所作的努力上。
依筆者粗淺觀察,此派有以下幾點難題:第一,此派肯定良知不是「假設」(如馮友蘭所云),而是「呈現」,這一點極為正確,也是理解儒家心性論的關鍵。但是,由於過度強調人的內在道德性,此派表現出另一種傾向,就是逕把古典儒家的超越界(「天」)視為「假設」。這樣一來,儒家之結合佛學,並演變為宋明理學,乃在理上有其先存之必然性。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儒家不僅不是像他們所設想的那麼狹隘,更不是像他們所論斷的那麼封閉,而是明白具有向超越界開放之可能性。因為超越界(「天」)對於古典儒家如孔子與孟子,不是「假設」而是「呈現」。第二,此派肯定儒家具備宗教功能,並無不可;但是假使堅持儒家與外來宗教如佛教、基督宗教等無法相容,則不免誤解宗教,同時也小看了儒家。第三,此派對西方哲學康德以前的傳統缺乏同情了解,因而始終無法平實認識西方心靈的底蘊——此底蘊與基督宗教具有深刻關係。第四,此派以儒家代表自任,就中國文化問題為文及發言時,常以主人自居,可惜所論範圍雖廣,觀點卻有趨於狹隘與偏頗之嫌,既不足以返本,亦不足以開新;同時心態上偶爾會有自以為是而責怪別人誤解的過當反應,以致妨?學術上客觀討論的進行。譬如,牟宗三曾說:「道德問題與證據無關,只能自己作證,不能問為什麼。你一問為什麼,你就不是人,而是禽獸。現代人所謂學術,大抵如此。」4. 這句話恐怕情緒意義多於學術意義。
3.實證學派:
代表人物:中央研究院三研所、史語所、美國文化所、及台大哲學系等研究單位的部分學者。此派仍屬新興思潮,成員多為青年學者,尚無系統著述,因此不易列舉代表人物,但是其基本取向則相當清楚,就是接續二十餘年前殷海光側重邏輯及方法學、並經忽形上學及價值論的這一派思潮。
學說特徵:此派重視治學方法,如邏輯、語言分析、歷史考據、實證經驗等,但是往往陷於方法而不能自拔,甚至以方法為目的、為主義。上焉者,還能接觸現象學描述法與批判理論,對政治社會的現實狀況作客觀的描述及批評的反省。然而,由於此派對形上學與價值論採取中立態度,因此批判的層次局限於平面事象,既無法深入掌握根本問題,如人性本質、歷史意義等,也無法標示未來方向,只能跟在既成事實之後做一個冷靜的解析者而已。下焉者,仍執著於簡單的邏輯詭論、淺白的文字遊戲,以及早已失效的實證主義意義檢證法。台大哲學系於一九七二年暑期曾舉辦「反形上學研討會」,當時播下的思想種子如今已出現成效,而其基本立場正可以用「反形上學」一語形容,再由此推至以懷疑眼光看待一切積極的道德理想、藝術情操與宗教信念。 目前處境:此派有穩定的研究機構,良好的研究環境,頗能吸引各大學文法科的優秀青年。一般而言,凡是喜歡西方思想而又無法或無緣接觸士林學派者,多半傾向於此派。目前在社會科學、心理學、歷史學、人類學等方面的主要潮流,無疑屬於此派。此派似有以下幾點困難:(一)成員尚屬年輕,且作品不多,目前還難找出公認的代表人物,但是這種情形未來十年之內相信將會改觀;(二)由於大體上緊緊追隨西方思潮,忙於學習新知,消化之唯恐不及,更談不上自成系統思想;(三)對中國本有傳統思想相當隔閡,且興趣不顯,缺少一種文化上的參與感,但是對於當前的政治處境則頗有批評性的關懷;以上兩種表現難以協調,因此除非訴諸狹隘的地域觀念與鄉土感情,不然不易引起群眾的認同。(四)由於漠視或無力關心形上學及倫理學問題,其思想最後極可能與人生脫離,或至少喪失指引人生的功能,局限於學術的象牙塔中。
4.士林學派
代表人物:此派以輔仁大學為根據地,但其成員不只限於輔大。以著作的質與量來看,此派代表為羅光、吳經熊、趙雅博、李震、項退結、鄔昆如等學者。假使以基督宗教的信仰為此派的絕對預設與主要歸趨,亦即肯定宇宙有目的、人生有意義,並且此目的與意義皆必然與一至上神有關,那麼除了上述天主教學者以外,基督教學者如謝扶雅與梅貽寶亦可列入此派。 學說特徵:此派雖以基督信仰為立說時之隱然前提,但並不妨礙其日益關懷中國傳統思想。事實上,近十年來,在中國哲學的研究方面,此派學者逐漸推出系統著作,譬如文復會出版的一系列「比較研究」在人性論、政治哲學、歷史哲學、形上學、法律哲學、宗教哲學等方面,皆出自此派之手,同時羅光所寫的一大部「中國哲學思想史」開始受到學術界注意;此派所持見解與立場也逐漸能與新儒家學派分庭抗禮。此派對西方傳統思想理解較為周全,對於哲學一科之內含也有全盤的認識,加上學者個人明確的宗教信仰,於是在轉回中國哲學時,長於抉發中國哲學的形上基礎與開放精神。譬如,中國春秋時代以前的人對於超越界(如上帝、或天)的信仰是一可靠的史實,但是論及儒家自孔子立教以來如何將此一超越界轉化為人性的內在依據(「仁」),則各派均有不同解釋。此派大體仍主張孔子的轉化並未抹煞或取代超越界,因為超越界是不必也不能抹煞的。換句話說,儒家思想是寬?的,向?超越界開放;而且此一開放性格正可以說明儒家倫理思想中的絕對要求(或「無上命令」)之最後依據所在。人的道德當然有其主體性與內在性,否則無人格、無自由之可言,但是同時亦有其限制性及超越性,否則其人格易取決於自由心證,而其自由亦容易迷失於無定向之超越。
目前處境:此派有輔大這一穩定而集中的據點,並有「哲學與文化月刊」為其代表刊物。此派之理解西方哲學,主要根據士林哲學中的多瑪斯主義。這種情形利弊互見。弊端之一是無法平實了解西方其他傳統,甚至往往忽略了像希臘哲學這樣的大傳統以及文藝復興運動以來的幾個小傳統。結果,不僅無法滿足國人對西方思潮作整體認識的要求,而且自身逐漸疏離當代思潮,與青年學生的溝通也漸趨困難。即使就多瑪斯主義而言,此派對於當前西方的新多瑪斯主義亦缺乏深入研究。這種情形放在大的環境來看,是可以理解的,就是:此派深切感受中西思想會通之必要,於是積極進行研究中國哲學。但是此一會通任務是空前艱鉅的,此派學者未見有任何分工合作的具體計畫,頗為令人不解。依筆者淺見,此派似有以下幾點困境:(一)對中國經典的研究還不夠深入徹底,因此從事對照比較時,容易流於浮面或一廂情願。譬如,往往肯定中國古人所信的天或上帝就是基督信仰中的至上神,而未提供適當及必要的說明。(二)對宗教的認識局限於自身的信仰型態,以致不易欣賞佛教及民間信仰,亦難以了解儒家如何具有宗教功能,以及家庭對於中國人如何可以局部甚至全部取代宗教。(三)在培養人才方面還有待加強。這並非說輔大所訓練的哲學博士與碩士不夠多,而是說適合士林學派發展所需要的新生力量(至少須對基督信仰有正確的認識與同情的態度者)顯然不夠。這種過度順其自然的現象,就維護一個學派的立場看來,是令人費解的。(四)缺乏群眾基礎,亦即凡是不接受基督宗教者,皆本能地或有意地規避及忽視此派學說。這表示此派在解析學說以訴諸合理的思考及表達上,仍有不少難題。
5.佛教學派:
代表人物:印順、南懷瑾、曉雲、聖巖等人為比較知名的學者,其他還有許多先生經常在各地法會講堂或小型佛學院講解佛經,亦當列入此派。
學說特徵:此派學者多半就中國佛學依各人興趣進行研究。由於佛學經典卷帙浩繁,能夠通澈一宗一派者已屬難能可貴,至於綜合各宗、甚至獨創新見者當然更為少見了。但是,由佛學立場進而從事融會中國傳統文化的努力,則已經露出曙光。譬如,印順近年發表中國古代神話方面的研究,南懷瑾以禪理注解四書,曉雲專治佛教藝術與田園詩詞,聖巖著述中國佛教史等等,都逐漸受到學術界重視。此外,不屬於此派而純就哲學立場發揮佛學義理的學者,主要有方東美的「中國大乘佛學」、「華嚴宗哲學」,以及牟宗三的「佛性與般若」。
目前處境:此派基本關懷除了學術以外,還須注意適應民間信仰的需要。譬如,目前全省寺廟共有八千九百七十三座,信徒則占全省大多數人口;這種情形使此派的存留不成問題,但是假使繼續偏重宗教實務而忽略培養繼起的學術人才的話,則難免將使純正高明的佛學智慧淪於半習俗半迷信的修行實踐,而陷於劣化及僵化。這將是中國文化的一大損失,也是我們所不願意見到的。 總結以上五派思潮,我們可以看出幾點有趣的事實。首先,學派之間各有立場(這個立場主要是指一個學派的絕對預設、終極關懷與基本取向而言),因此難免有互相切磋、互相批評、甚至互相誤解、互相攻擊的情形出現;但是這種情形在三民主義學派與佛教學派方面卻較少見到。原因或許是這兩派學者分別受到官方的重視與群眾的支持,同時學說本身都有廣大的天地可供遨遊,不須急於辨明某一思想意旨。另外三派的情況就不同了。譬如,新儒家學派基於深刻的道德關懷,既無法欣賞實證學派價值中立的態度,也無法贊成士林學派有神論的思想取向。實證學派與士林學派也都分別有這種「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感受。至於比較嚴重的對峙局面,則顯然是新儒家學派與士林學派之間的論爭。前者希望後者畫地自限,以免扭曲儒家思想原貌;後者希望前者開拓心胸,以免窄化中國人的思想格局。本文以下所論,涉及這兩派之間不易協調的幾個關鍵觀念,但是必須預先聲明的是:筆者對儒家的了解與新儒家學派頗有不同,因此縱使以下的討論有些積極結果,卻並不表示這兩派之間會因此而互相增加了解。
二、從思想角度看中國基督徒的存在理由
當前中國思潮的大勢與趨向約如上述。現在我們預備進一步思考中國傳統思想(以古典儒家為代表)與基督信仰(以天主教為代表)之間的會通問題。這個問題筆者曾在「中國思想與基督宗教」一文提出「會通的十大基點」作為嘗試性的意見。這十大基點是:(一)性善論與原罪說,(二)自力與他力,(三)內存與超越,(四)天人合一與神人合一,(五)總體和諧與冥合於神,(六)參贊化育者與受造物意識,(七)孔子與基督,(八)儒家的仁與基督的愛,(九)宗教依於道德與道德依於宗教,(十)知行合一信行合一。5.
到了民國六十九年,筆者再以「中國思想與基督宗教之會通」為題,深入發揮上述十大基點6.。該文就本質、境界、典型、印證四方面綜括十大基點,並且特別著重前三點的討論。自民國六十九年至今,匆匆又是五年。這段期間,筆者負笈耶魯,課餘之暇,總會想到這些問題。偶有所得,不覺心清氣爽。然而,茲事體大,個人學力與識見又極為有限,因此十分願意藉此機會報告心得,以就正於高明。本文將由五個角度來討論這兩大思想體系(兼指其哲學與神學中的主要義理)的會通問題,希望能夠透過新的觀點,達成新的理解,使「中國基督徒」一詞不僅有其事實上的例證,而且有其思想上的依據。
1.人性向善論與人性向惡論之協調
(一)人性向善論:古典儒家主張人性向善論。這個命題顯然需要詳加說明。一般以為,孔子不曾對人性作任何論斷,亦即不曾觸及人性本質的問題;至孟子才公然主張性善,而荀子則公然主張性惡。關於這一點,學者專家各有所見,其中較為可取的,是以孟子的「性善」源於「心善」,而荀子的「性惡」來自「情惡」或「欲惡」,因此孟子與荀子在人性問題上並無必然衝突,而統統可以涵蓋在「性善論」的旗幟之下。7.這種說法可以站得住腳,但是容易引起一般人(尤其是西方學者)的誤解;譬如你一說儒家主張性善,他立刻要問「惡從那裡來?」就像基督徒說人有原罪,中國人就了解為人性本惡,也立刻要問「善從那裡來?」因此,我們在使用名詞時應該設法更精確些。事實上,除了名詞精確的問題以外,這裡面還隱含了理解精確的問題。為了達到這雙重精確,筆者擬以「人性向善論」來界說儒家的人性理論。
首先,「人性向善論」是孔子隱然接受的基本預設。理由如下:第一,孔子雖不曾明白指出人性是什麼,但是他無疑相信有「共同的人性」,譬如他說「人之生也直」(論語:雍也),「性相近」(陽貨)。第二,這種相近的人性在那一點上是共同的呢?換句話說,孔子是否談過人性的共同趨向?有的。他曾描述有德者在政治上所表現的神奇功效如下:「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為政);「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衛靈公);「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顏淵)。我們稍加反省就會明白:假使共同人性不存在,並且假使此一共同人性不是「傾向於善」,那麼上述三句重要的論斷豈不成為無的放矢或毫無意義?正因為人性向善,所以「德政」才能成為儒家的理想政治。第三,孔子進一步把焦點置於個人身上,肯定每一個人都有能力行仁,亦即人的向善之性不僅可以被引發,而且可以自動自發地顯示。他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 ;「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里仁)。結論非常清楚:人性不是已經完成的固定東西,因此不宜逕以善惡來形容;人性隨?人的生命而展開,因為它是「等?實現的潛能」,亦即它顯示一種趨向—趨向於善。
其次,孟子充分發揮孔子的「人性向善論」。孟子的人性論體系完備,要點如下:第一,共同的人性是存在的,並且與禽獸有「幾希」的差異,亦即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他有「仁義禮智」。第二,「仁義禮智」是「心之四端」;一方面,「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孟子:盡心上),亦即人之性善在於人之心善;另一方面,心之四端,「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公孫丑上),可見其非處於完成實現的狀態,而是具有擴充發展的傾向。第三,心的這種傾向表現於「評價」與「訓令」,使人分辨善惡與行善避惡。第四,心的來源是「天」:「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告子上)。如此一來,「人性」之特質、運作、與來源都得到明確交代。孟子所謂「性善」正是指的「人性向善」。
然後,荀子提出「性惡論」,理由是:假使人人順著本能的傾向發展而毫無節制,那麼結果「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荀子:性惡)。荀子在此以人性所引發的「結果」來界說人性的「本質」,所以主張性惡。這種作法是站不住?的。但是我們是否可以為他辯護,說他主張「人性向惡」呢?不可以。理由如下:第一,荀子若主張「人性向惡」,則他顯然是由「情」與「欲」來理解人性,亦即把人與動物共有的「本能」當做人性。 這是得其「類」而失其「種差」,不足以構成有效的定義。第二,荀子並非不知道人所特有的「種差」;他說:「人之異於禽獸,以其有辨也」(非相),亦即,人能夠分辨是非善惡;又說:人之異於土石、草木、動物而「最為天下貴」,是因為人「有氣、有生、有知 , 亦且有義」(王制)。因此,「辨」與「義」應該是人特有的「種差」,亦即人性具有善的傾向。唯其如此,荀子才能宣稱「塗之人可以為禹」,正如孟子之宣稱「人皆可以為堯舜」是一樣的道理。此外,在古典儒家其他經典,如「易傳」與「中庸」,也都可以找到充分的證據來支持「人性向善論」。8.
由於主張人性向善,儒家乃特別重視發心立志、反省存養、樹立典型與道德教育。由此不難了解何以儒家要求提升人格、成全人格、負起人群責任。並由此傾向自力宗教,強調內存界。但是我們亦不能忽略人性的本源——天。這一點稍後在第三段再談。 (二)人性向惡論:基督宗教的人性論是什麼?這個問題雖然沒有普遍公認的答案,但是任何答案都不能避開對於「原罪說」的考慮。筆者的粗淺看法是:基督宗教主張人性向惡,而「原罪」是為了說明人性為何向惡所作的解釋。這個解釋本身富於神話性與象徵性,亦即它所描述的並非客觀史實,而是人類對於自身處境的主觀認定。這種認定雖為主觀,但有其客觀上不得不如此認定的理由。換句話說,還是上帝介入人類歷史所造成的結果。以下我們預備由三方面來考慮這個問題。
首先,舊約梅瑟五書對於人性的論斷是相當明確的。譬如,「人心的思念,從小邪惡」(創世紀八22) ;「這真是一個執拗的民族」(出谷記三二 9);「你知道這百姓傾向於惡」(出谷記三二23)「自我認識你們那天起,你們常是背叛我的」(申命記九24)。類似的說法在舊約中還有不少,以致我們可以贊成戴業勞(Daniel-Ropes)所說:「群眾的理智是不可靠的,集體的決議很少能反映天主的意志。」9.換句話說,人性是傾向於惡的。假使就此肯定人性本惡,那麼不僅上述這些斥責與抱怨毫無目的(能否發揮作用是另一回事),而且也無法解釋以色列民族與外邦民族中偶爾出現的義人與善行。
其次,如果人性向惡,那麼這樣的人性由何而來?或者何以致此?上帝是至善的與全能的,為何容忍這樣的人性存在或出現?答案是原罪。因為人類曾經墮落,犯了原罪,所以人性向惡。問題於是變成:何謂原罪?自聖保祿以來,歷代神學家無不依自己的信仰與體認對原罪加以詮釋。「原罪」既不是純粹事實,也不是一般問題,而是一個「奧秘」,是基督徒界定自己的存在意義之前所必須沈思的奧秘。奧秘的特色是不能被解決,只能被生活。因此,任何對原罪的解釋都只是一種嘗試,都只能指出一個方向讓人參考而已。我們不擬列舉歷代各大神學家的原罪觀,只想簡單介紹當代的三派意見於下:
第一派是泰能特 ( F. R. Tennant, 1866-1957 ) 的「自然神論的演化說」( Deistic Evolutionism)。泰氏由歷史事實、學經記載、病源學資料與神話學想像等方面檢討「墮落故事」,然後斷定它既不能被視為史實、也不能被視為寓言,甚至不能為神學的人性論或人類罪惡的起源與傳衍方式提供任何根據。事實上,「原罪」一詞自相矛盾:原者必無罪,罪者必非原。於是為了說明人類現狀中的罪惡事實,泰能特提出「自然神論的演化說」來解釋「原罪」。亦即上帝的任務僅僅在於創造人性與其他萬物的「胚胎」,然後撒手不管(是為自然神論),人性之罪乃人類在「形體」與「社會」兩方面的演化所造成的(是為演化論)。此說困難極多,且已過時;我們簡單指出三點問題:(一)形體演化何時跨越動物與人的分際?形體遺傳又如何決定人性之善惡?(二)社會演化基於觀察經?事實,如何可以證實罪的普遍性?社會遺傳只能決定人的道德意識,又如何可以說明作為道德意識之條件的良心呢?(三)自然神論的演化說一方面在聖經上毫無根據(亦即,絕非自然神論),另一方面則其形體與社會的演化論將使耶穌與洗禮完全失去意義。10.
第二派是拉內(K. Rahner, 1904-84)的「有神論的境遇說」(Theistic Situationism)。拉內以「境遇」(或處境)說明原罪,因為他不認為原罪的普遍性可以用生理學上的傅衍來解釋。人之存在,必須處於世界上、歷史中、與人群裡,因此斷然無法逃避他的「境遇」,亦即在他從事任何自由抉擇之前必須接受這個境遇為他提供的條件與素材。人的自由必須在一境遇中施展,而境遇又受歷史與人群所決定。於是每一個自由的人都註定存在於某一境遇中,亦即境遇具有普遍性。拉內就以境遇的普遍性來說明原罪的普遍性。然而問題是:境遇可以稱為原罪嗎?拉內說,我們反省自己的自由所預設的境遇,就知道它烙著人群過失的印記而無法抹除;這可以說明「罪」的一面。至於「原」的一面,拉內說:過失之決定境遇,具有普遍性與無可逃免性,但是這種情形假使不是在人類自由史的起源時刻就已存在,則根本難以想像。拉內以假設語氣來說明「原」的一面,自知難以周全,便毫不猶豫地訴諸他的有神論信仰。為此我稱他的理論為「有神論的境遇說」。
拉內接?提出兩個新概念:神性活力 ( divine pneuma ) 與超性生機 ( supernatural existential)。神性活力是上帝最初造人時所賦與的原始聖潔與義德,人因「原罪」而失落。換句話說,上帝所造的一切原來都是美善的。然而,這並未說明第一個人或第一群人的境遇是什麼?拉內依舊形容這種境遇為「被一個過失行為所共同決定」。看來他以境遇說明原罪的作法頗有困難。於是拉內轉向人性本身,肯定人在失落神性活力之後,還有超性生機。超性生機是上帝「自我溝通」時給人的恩賜,是人性中不可消除的力量。超性生機存在於原罪之前,並且不因原罪而失落。
綜合以上討論,可知拉內對原罪的詮釋兼顧了人性的內外兩面:內有超性生機,外有境遇;由內外兩面的衝突張力,形成人的自由。境遇為惡,超性生機則導向善,因為它是上帝「自我溝通」時所賜給人的「肖像」。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他是自由的,自由預設了命定為惡的境遇以及導人向善的超性生機。所謂原罪,即指與自由並存的原始張力。拉內以境遇說明原罪,正表示他接受基督宗教傳統的「人性向惡論」;但是同時他並未忘記強調人的超性生機,亦即「人是上帝肖像」這種信念。
第三派是李格(P. Ricoeur, 1913-)的「辯證論的象徵說」(Dialectic Symbolism)。李格在「惡之象徵符號」一書聲稱他無意討論原罪問題,但是想要解釋「訴說惡之起源與終結」的神話。神話的功能在於建立行動及思想的一切形式,使人得以在自己的世界中理解自己。那麼,惡的神話如何幫助人理解自己?難道人原本即與惡相關?人能否由創造之初找出任何原因,來說明現存世界的惡?這些其實都是在「罪之起源」的外衣下討論「原罪」問題。李格的探討進路是辯證的;他不僅觀察惡的符號在宇宙層次與心靈層次的雙重顯象,同時注意到惡之起源與終結構成一個辯證的整體,從而顯示人性的面貌。
更重要的是,李格認為:有效的惡的符號必須同時具備三種性格——存有學的、人類學及道德的、以及辯證的。符合這三樣條件的只有「亞當型神話」(The Adamic myth),因為:(一)它與創造型神話同樣廣延,得以具備存有學意義;(二)它將惡的起源置於人的一個有意識行動上,得以具備人類學及道德的意義;(三)它對惡的終結顯露一個末世論信息,得以具備辯證的力量。那麼,亞當型神話告訴我們什麼關於原罪的事?首先,人的受造與人的墮落是在同一剎那出現的。人受造為自由的;自由使人成為自己;但是人一成為自己就偏離了整體,亦即做了一件不相稱的事。於是,自由肯定與無法相稱在創造之始同時出現。其次,人代表個人,也代表人類;因此人之生於此世,就註定進入一個在集體層面已經腐化的關係脈絡中(此說近似境遇說)。另一方面,創造並非乏力的、結束的、與封閉的,而是繼續發展的(此說近似演化說)。但是以上兩種說法都必須放在辯證論的觀點來理解。換而言之,李格所關心的不是原罪的有神論解釋或自然神論解釋,而是對於罪與恩寵,惡與救贖,亞當與基督這三組觀念作辯證的詮釋。唯其如此,我們才能主張悔改是「將再造的過去與預許的未來同時納入一個言歸於好的現在」。結果,原罪顯示為一個功能概念,是人走向聖界的一個中介。為了得知聖界的內容,必須從「人是上帝肖像」這個觀點來?手。李格認為,這一點即使對於猶太教及基督宗教以外的文化傳統也是同樣有效的。至於「上帝肖像」的具體意義,則李格似乎將它看成人人良心所具的終極的價值導向。12.
結論十分清楚:基督宗教的人性向惡論導源於原罪說,而原罪說又帶我們面對「上帝肖像」的信念。所謂「上帝肖像」,當然也有各種不同的詮釋,其中在筆者看來較為可取的是:上帝賦給每一個人「自我引導的自由及能力,亦即良心的取向」。
(三)人性向善論與人性向惡論的協調:
第一,兩者皆主張人性並非既成的固定之物,而是一種具有取向的潛能。儒家由人的角度來評斷,看出人的可完美性,故曰「向善」。基督宗教由上帝的角度來評斷,看出人的可墮落性,故曰「向惡」。兩者並無必然衝突,唯所取角度不同而已。 第二,儒家所謂「人性向善」,表現於心之「評價」是非善惡與「訓令」行善避惡。基督宗教的「人性向惡」並不排斥人有上帝肖像,亦即「自我導向上帝的自由與能力」,也就是能夠「評價」是非善惡與「訓令」是非善惡。後者由於「上帝」做為絕對正義(稍後會談到)的角色完全開顯,因而使人的這種自由與能力偏向消極的一面,亦即依賴他力的一面。
第三,兩者皆肯定一種「無上命令」。前者不僅主張人皆可以成為聖人,也要求人為了成聖(達成仁義)而犧牲生命。後者也宣稱:「你們應是聖的,因為我上主是聖的」(肋一九 2);「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五48)。要人像上帝一樣成全,自然屬於無上命令了。因此,在人性論方面,中國儒家與基督宗教傳統以來的爭論似乎是可以化解的。當然,關於「上帝肖像」的問題還值得另外深入研究。
2.內存界與超越界之互補
(一)古典儒家由於主張人性向善,便自然走上強調內存界一途。所謂強調內存界,是指人性本身具備完美的潛能,只要設法充量盡性,便能成就理想人格。這是自力拯救的途徑。孔子相信「為仁由己」,孟子相信「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大學」的三綱八目是典型的儒家立場:由明明德、現民、而止於至善;同時要由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到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但是所謂自力,並不表示「自本自根的自足」。亦即,強調內存界,並不表示否定超越界。
儒家的宗教性格之一表現於它對祭祀的重視。傳統的三祭是:祭天,祭祖先,祭聖賢。祭天,因為「萬物本乎天」;祭祖先,因為「人本乎祖」;祭聖賢,因為聖賢是不朽的人格典型,是代天行教的帝王與老師。三祭之中的首祭——祭天,有時被說成是對天地自然宇宙的祭祀,但是在古典儒家卻不僅是如此。孔子的天除了使「四時行、百物生」以外,還關懷人間「斯文」的傳承,賦與孔子特殊使命(「天生德於予」),使孔子為天下木鐸,代天行教13.。孟子的天對於人間的啟示更為明顯,「以行與事示之」,而且人人心中皆有天的臨現,對人發出普遍要求〈評價與訓令〉;人只要「盡其心」,就可以「知其性」,「知其性則知天矣」;同時,「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這樣的天不是假設,而是與心的發用同時呈現的。心是超越界在內存界的代表14.。荀子的天固然受道家影響而形同自然宇宙,但仍在聖人制訂禮樂時,扮演「垂象」的角色,讓人取法;「君子大心則天而道。」15.「中庸」更以「天命之謂性」開宗明義,表示人性乃「受天所命」,人生的成全不能離開天道的啟示:「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
儒家相信人的可完美性,同時這種可完美性具有「無上命令」的性格:人必須為「仁義」之類的「人之道」犧牲生命。還是犧牲生命以完成生命。這種絕對要求不是封閉的內存界或自本自根的自力所能提供的,而是得自對超越界(天)的信念。關於天的涵義,稍後還會簡單談到,現在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儒家的內存界是向著超越界開放的;儒家的自力是與他力並存的。
(二)基督宗教的超越界從一開始就是明白呈現的。超越界以位格神的面貌出現,與人類交往,讓人類相信宇宙有目的、歷史有終向、人生有意義。這樣的宗教自然顯示為他力型態。舊約時代亞巴郎「因信成義」就是他力的典型例子。但是從耶穌的新約開始,對於內存界的著重也日益明確,我們不難找到強調自力的痕跡。譬如:
第一,重人:在舊約時代,違犯安息日是唯一死刑的大罪,因為安息日是上帝的日子。到了新約時代,「安息日是為人而設,並非人為安息日而生」(谷二27),「安息日是許可行善的」(瑪一二12)。
第二,重仁愛:「我喜歡仁愛勝於祭獻」(瑪九13),這句話到了新約才完全落實。法律與先知所說的不外乎「愛上主與愛近人」(瑪二二37~39)。「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二五40)。仁愛成為基督徒的印記:「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愛,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若一三35)。
第三,重人心:舊約時代已經提出「心要受割損」的要求,到了新約時代更?重內心的皈依。上帝的眼光洞見人心:「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的,他已在心裡犯了姦淫」(瑪五28),可見人的善惡取決於意念之動。同時,「心裡潔淨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看見上主」(瑪五 8),於是基督徒的首務也是「誠意正心」,也是「明明德」。超越界與內存界同時呈現:「天主是神,朝拜他的人,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他」(若四24)。
由此看來,基督宗教並非只有他力而無自力,更非只重超越界而忽視內存界。舊約的「因信成義」必須輔以新約的「因愛成義」。基督宗教的超越界一向是開顯的,因此它的絕對要求也十分明確。基督徒必須「愛仇」、「以德報怨」、「己所欲,施於人」。這些誠命在一般人看來是不可理喻的。基督徒還必須「死於自己,活於基督」:「誰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生命,必要獲得生命」(瑪一六25)。這幾段話與「殺身成仁,舍生取義」是可以相通的,只是其中的差別在於:基督宗教的超越界體現於耶穌身上,因而能宣示明確的無上命令以相應於良心的要求;儒家的超越界則透過內存界的良心的反映,再遙契於天命,因此往往取決於良心之「不忍」與「不安」,而表現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以德報德,以直報怨」、「親親、仁民、愛物」等原則。這兩大體系各有其著重之處,但是絕不能說它們僅僅把握了超越界或內存界,也不能說它們僅僅屬於自力型態或他力型態。
3.天與上帝之共同指意
這個問題所需要交代的資料與討論絕不是本文的篇幅所能容許的,筆者將另以專文為之。現在所能做的,只是歸納幾句重要的觀念而已。
儒家以天為超越界,是無可懷疑的事實。儒家的最大成就之一是把超越界(天)與內存界(人性)的連繫作了合理的闡釋與呈現。不管儒家對人性的解說如何深刻周全,它基本上並未離開古代傳統對天的信念。那麼古代傳統對天的信念是什麼?筆者的研究結論是:
「(一)詩經與書經中確實表現了天與帝的共同意義;(二)天與帝的性格可以由啟示者、造生者、載行者、與審判者這些方面來了解;(三)啟示之天表現於占卜、君王的智慧、與人民的集體意志上;(四)造生之天的首義是指生命的終極本源,而非一「自虛無中創造萬物」的造物者;並且天在造生人類時,同時賦人以道德良心;(五)載行之天委任君王為人間世的代表,領導百姓踏上正途、獲得幸福;(六)審判之天的特色是以天本身為絕對正義,並以「天子」君王為絕對正義的化身。」16.最後一點正是關鍵所在。中國古人相信超越界的開顯是多方面的,但是對於實際的政治與社會生活來說,則「絕對正義」是天的根本義。天子替天行教、作民父母,首先必須體現「絕對正義」:「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尚書洪範)只是中國古代不用「絕對正義」一詞,而用「大中」一詞。堯舜禹三位聖王相傳的心法是「允執厥中」(論語堯曰);成湯在放桀之後,仲虺曾進言「王懋昭大德,建中於民。」(尚書仲虺之語)這些說法無不奠基於一項信念:「建大中以承天心」(漢書卷八五)。天是絕對正義;這應該是儒家以前的中國人所相信的。
基督宗教所信仰的上帝在「正義」方面的性格更為突出。自耶穌以來,愛的訓令廣傅人間。但是根本上耶穌之所以降生成人,乃是為了贖罪,為了指點人類天國之路。他是第二位亞當,因為第一位亞當為人類失落的救恩要靠他來贖回。這其中潛藏的信念即是「正義」必須施行:以上帝的聖子為代價,才能補償人對上帝的冒犯。耶穌宣講的審判之日也是直承舊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傳統:「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依三10) 在舊約裡,上帝所做的一切都合乎他根本正義的範疇。上帝的正義與他的力量無法分開,亦即他的作為表現了他的正義。我們發現,「在以色列中,上帝這種做個審判官的職能遠比其他諸宗教裡的重要。」17.舊約相信審判是上帝的事,而且正義是上帝在人間的最高代表,也是君王與默西亞的主要性格。這種信念與中國古代以天子必須體現絕對正義的想法十分接近。
天與上帝的歧異之處不是本文所要闡述的,事實上也不須多作說明。我們目前需要的是異中求同,看看雙方在何種意義上可以互相對照或會通。結論很簡單:天與上帝都是超越界的代表,並且它們表現的主要性格都是絕對正義。換一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說:人性不論向善或向惡,都在善惡的分辨上顯示了對正義的要求。這種要求是內存界最深刻的需要,也是超越界展示為絕對正義的重要理由。人的無上道德命令亦由此絕對正義而來。
4.孔子與耶穌的關係
孔子與耶穌放在各自的歷史脈絡來看,都有其獨一無二的地位。首先,我們發現他們對自己的體認頗為相似:
第一,他們分別相信自己是某一文化傳統或信仰傳統的特定人選。亦即,兩個傳統中的人群都要依賴他們才能獲得存在的曙光。 孔子宣稱「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這個「德」是指天所賦與的特殊使命,不是一般人能有的,不然桓魋為何不能奈何他呢?更明確的一句話是:
「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
這句話細加玩味,正是孔子自信「身繫文化傳統的存亡」的寫照,而這種文化傳統是中國人之所以為中國人的命脈所在。更重要的是,孔子認為除了他以外,沒有第二條途徑。
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隨我的,決不在黑暗中行走,必有生命的光。」(若八12)耶穌更是「要來的那一位」,是猶太教傳統所信仰的唯一救恩,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
第二,他們都相信自己與超越界具有特殊的互知關係。孔子曾向弟子坦承沒有人知道他的心意:「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憲問)只有天知道孔子;同時孔子也說自己「五十而知天命」。可見天與孔子間有一種親密的互知關係。孔子所敬畏者,首先即是「天命」(季氏),他的一生可以用「知其不可而為之」來形容(憲問),這也正是承行天命以宣導仁教的結果。
耶穌說得更為直截了當:「除了父,沒有一個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及子所願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一個認識父是誰的。」(路一O22);耶穌的一生也可以用「承行天父旨意」來形容。
第三,他們在生命面臨界限狀況時,都有類似的呼求。孔子一生周遊列國,卻不曾得君行道,於是以六藝教徒,希望培養繼志述事的弟子來實踐天所命的理想。因此,弟子之死是孔子希望的破滅。且舉二例以明。
顏淵是孔子的首座弟子,不僅在「四科十哲」中排名第一,而且獲得孔子推許為唯一好學的弟子。孔子認為只有顏淵像他一樣可以「用之則行,舍之則藏。」顏淵「不幸短命死矣」,孔子不僅哭之慟,而且頻呼「天喪我也」(先進)。若非顏淵早夭,儒家道統不必等到孟子才得以發揚光大。其二則是子路之死。子路是孔子最具豪俠氣質的弟子,雖然才性與修養不夠完美,但是富於道德勇氣,力求知行合一,使孔子推許他可以共同「乘桴浮於海」。子路死後,孔子也哀嘆:「天亡我也」(春秋公羊傳,哀公十四年)。這兩處都提到「天」,可見天是孔子一生使命的最終依據。
耶穌一生傳揚天國的福音,勸人悔改修德,最後還以自身做贖價為人類換來永恆的生命。但是在有形的生命趨於結束時,依舊表現了人與超越界之間最深刻的張力。耶穌飽受各種苦難屈辱,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臨死之前大聲喊說:「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瑪二七46)
除了以上三點共同特色以外,孔子與耶穌還受到當時的人與後代的人的類似禮贊。
在孔子方面,儀封人承認「天將以夫子為木鐸」,子貢承認「固天縱之將聖」,中庸推許孔子是像天地一樣偉大的至聖,孟子則說「自有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夫子也。」就中國文化的道統而言,「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是可以理解的。
在耶穌方面,不僅整部舊約在預許他的來臨,而且他的作為處處讓人體察新世紀的開始。新約中承認耶穌是上帝之子的贊語,自伯多祿「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的明確肯定以後,更是屢見不鮮,毋需引述。耶穌是「浩然的光,照亮了在黑暗中的百姓。」
筆者列舉上述「異中求同」的一些記載,目的並不是主張一種多元主義,好像各個民族不需要互相交換信息;也不是主張中國人不再需要基督宗教的傳揚。我的目的非常清楚:基督宗教以信仰型態傳下,對於人類整體有其獨特意義;儒家以文化型態傳下,對於中國人有其獨特意義。因此中國人就他做為一個人而言,當然可以接受基督宗教;就他做為一個中國人而言,當然應該接受儒家思想。更明白地說,一個中國人接受儒家思想時,必須超越漢儒以來各代儒家限於時代困境的偏差詮釋,亦即必須回返孔子、孟子等古典儒家對超越界開放的心態,然後才能宣稱自己是儒家信徒,可以不考慮其他宗教。然而,一旦向超越界開放時,就自然面臨一系列問題:這個超越界是否對我開顯?它與我是否能夠產生親密的主體性關係?它對我的訓令如何可以配合我的良心訓令?要想回答這些問題,基督宗教是值得我們慎重研究的。至於是否相信它,則還需其他條件配合。連耶穌也說過:「不是你們揀選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信仰除了是個人抉擇以外,同時還是一個恩賜。
5.真信仰的普遍含義
任何信仰若是真的,必能使人生意義落實、使人生價值呈現。因此,宗教、哲學、道德理想、藝術創作等,只要能在最高境界帶給人這兩種效果的,都可以說是滿全了信仰的功能。只是宗教以明確的教義及儀式、固定的制度與人群集會,最能妥善保存信仰而已。我們若想進一步明確界定信仰的判準,可以參考以下三點:
第一,信仰必須帶給人「獨特的辨認」。信仰之產生,在於人對宇宙與人生得到一種異乎尋常的體會,好像揭開了一層面紗,看到了核心真相。或是以新的眼光看待世界,見到新天新地。這是精神啟蒙,或稱二度生命,也正是佛教所謂的悟。悟得宇宙與人生的真相之後,接著便須付諸實行。
第二,信仰必須引導人「完全的付託」。付託即是在獨特辨認之後所定的決心與行動,亦即二度生命的呈現。完全的付託表示毫無保留地投入終極關懷,念茲在茲,甚至生死以之。消極方面,人可以因認清真相(如色即是空)而出家修行;積極方面,則可以投入現實世界,普度 眾生,知其不可而為之。
第三,信仰必須催促人「普遍的傳揚」。一方面以自己的生命為見證,讓別人體察及分享我內在豐盈的生命泉源;另一方面,以言語文字從事傳揚福音(或其他信息)的工作。這是「己立立人,已達達人」的理想。真信仰必帶來無法抑遏的使命感,希望他人一起分享喜訊與恩寵18.。
古典儒家與基督宗教都可以滿足以上三點條件。今天的中國人正可以借鏡兩者,找出自己的真信仰之呈現方式。
神學論集64期(1985)p.217-254
一、當前中國思潮的趨向
本文所謂中國,係指今日在台灣的自由中國。我們以台灣這麼小的地區、不到兩千萬人口的居民,做為根據來討論中國思潮,主要是基於以下兩點理由:第一,台灣是傅統中國文化在今日世界得以保存及發展的最大中心;第二,當我們以中國人身分反省中國文化的處境時,台灣經驗是我們目前的唯一憑藉及首要關懷。
從歷史背景來看,台灣經驗並不孤立。民國八年五四運動以來,中國思潮的排盪衝激,反映在政治、社會、經濟各層面者,輾轉演變為今日台灣所顯示的文化面貌。因此,本文的討論雖然局限於台灣經驗,但是它的背後的支持動力卻是源遠流長的中國心靈,同時它的結論也將以整個中國文化為適用範圍。
以下本文將由兩個角度描述當前中國思潮的趨向。
甲、一般社會風氣
近百年以來,中國人為了救亡圖存而主動、被動地跨入現代化(主要即指西化)的領域。但是或由於急功近利(如「師夷之長技以制夷」)、或由於本位心態(如「中學?體,西學?用」),以致所化者只限於器物層次(如科技)或制度層次(如民主),且均不夠澈底。譬如,科技淪為只談技術(應用) 不談科學(理論),甚至淪為科學主義,以科學樣式檢訂人生一切價值;民主則忽略其必備之教育水準與法治精神。最根本的問題,是不曾在理念層次上充分認清現代化與中國傳統文化之異同及會通之道。譬如,現代化的基礎是實事求是的科學心態,其來源可追溯至希臘人的命運觀、羅馬人的法律觀、與中世紀的信仰觀1.;而中國傳統文化的特色則表現於偏重修身齊家的倫理心態,此乃由儒家思想孕育而成。這兩種心態在理念上各有所長,正可以善加會通。遺憾的是,它們之間的會通進展遠遠落在「救亡圖存」的大旗幟之後。
中國人為了救亡圖存,無暇顧及理念層次的問題,久而久之,傳統的價值觀變得陌生疏遠,而新的價值觀卻一直未能確立。這正是個「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的徬徨無依時期。價值觀是人類籍以安身立命的依據,假使它未能確立或確立不當,則難免出現以下幾種心態與風氣。
l.功利:這裡所謂「功利」,並不指「為大多數人謀求最大幸福」的功利主義,而是指急功近利的心態。這種心態隨著社會變遷與經濟發展而愈演愈烈,結果形成重物輕人、見利忘義、甚至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等現象。人與人之間逐漸以「功能」決定彼此關係,只有利害之交而無道義之交;更以「情況」決定道德,善惡是非漫無標準。這樣的風氣使人與人之間無法從事「主體與主體」的交往、相互疏離。人不僅易於迷失自我、產生在群眾中的孤絕感,甚至可能忘了自己是一個人,忘了自己擁有人性的一切積極與正面的情操。
2.實用:假使「功利」一詞可以用來描寫個人心態,則「實用」一詞可以用來描寫社會心態。社會重視實用,並沒有錯;錯的是陷入短視的實用,分不出本末輕重。譬如環境污染就是目前面臨的苦果之一。幾乎所有的社會困境都是源於某種理想的實用計畫。問題是缺乏全盤考慮,以致某一部分之利往往被另一部分之害所抵銷;同時也缺乏長遠考慮,以致今日之利不知何時將演變為害。社會的動盪不安自然無法避免。譬如,最近立法通過優生保健法,准許合法墮胎,似乎有利於舒解人口壓力與社會問題,但是它的副作用,像對生命觀念之誤解、忽視,對倫理觀念之扭曲、放棄,就很可能會在不久的未來顯示嚴重的後果。
3.調適:功利與實用這兩種心態之所以產生,是因為缺乏一種正確而高明的人生觀,亦即缺乏一種使人安頓身心的價值系統。影響所及,生命的目的不在實現人性的高尚潛力,而在以人為物,然後主張「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為了生存,必須調適。所謂「沒有價值觀念」,其特徵就是可以取任何東西為價值,只要它能讓我生存下去。這樣的「生存」自然落實於物質層次,淪於肉體上的享樂。今人所求者,往往並非生存,而為縱慾。近日蔣總統呼籲國人減少不必要的應酬,亦正是有鑒於此。調適固然可以帶來求新求變的表面繁榮,但其結果則是「缺乏定見」。今日許多人弄不清楚究竟個人、家庭、社會、國家的存在目的是什麼。可見情況之嚴重已經不容忽視。
由此我們可以談到深一層的思潮趨向。在功利、實用、與調適的背後,中國人畢竟是不安的 : 他們無法安於一個以人為物、缺乏遠見與缺乏定見的生存領域。他們的內心充滿憂患,由憂患引發反省,然後努力追尋血路。
4.憂患:我們憂患許多事情。政治上,大的有中國統一問題,小的有區域分裂問題;經濟上,遠的有國際競爭激烈,近的有經濟犯罪嚴重;社會上,暴力犯罪層次升高、範圍擴大,公眾安全日益缺乏保障;教育上,倫理教育落空、升學主義瀰漫、文憑被過度重視或被過度輕視、大學畢業生缺乏適當的道德意識及社會責任感等。這些問題使人警覺困難重重,引發憂患之心,從而在文化層次就意識型態與價值觀念進行反省。
5.反省:反省是憂患的自然反應,但是問題在於:第一,反省者局限於自身的處境,只就政治、經濟、社會、教育中的某一方面進行反省,結果只能努力調適而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第二,反省者缺乏必要的思想訓練,以致無法深入問題核心,甚至無法掌握問題;第三,反省者雖有思想訓練,但是由於先入為主的成見或者自身對於人生的偏頗信念,以致反省走上錯誤的途徑。譬如一個唯物論者既不承認人類靈魂與至高神明的存在,也不相信歷史有目的、人生有意義,那麼他的反省恐怕是無濟於事的。
6.追尋:繼反省之後,需要追尋。當一個人追尋時,能夠確立目標、言之成理、且又引起群眾追隨者,便形成思潮。由於群眾可能是盲目的,因此知識分子對於思潮之辨認及批導,負有主要責任。三十五年以來,我們所追尋的思潮不在少數,其來源多自外來,層面也不單純。譬如在哲學上先後有邏輯實證論、存在主義、心理分析派、行為科學、批判理論等思潮。另一方面,發源於本土的追尋亦逐漸蓬勃滋長。本文以下所談,即為領導今日思潮的主要學派;它們各自代表某一立場,但最終目標都是要為當代中國人找出安身立命之道,亦即構作一套合情合理的宇宙觀與人生觀。
乙、五大重要學派:
筆者於「中國思想與基督宗教」(發表於民國六十六年)2.一文會經指出當時台灣有四大學派,其認定方法是根攘代表人物、學說特徵、與目前處境。八年後的今天,再度思考這個問題,發現大體上變化不多;但是為了避免重覆,因此在人物方面只以現存者為代表,並特別看重近年來各派的消長關係;至於新被認定的一派則是較值得注意者。
1.三民主義學派:
代表人物:任卓宣、崔載陽、秦孝儀、蔣一安、楊樹藩、朱堅章等學者,以及各校三民主義研究所的部分教授與畢業生。中研院設有三民主義研究所,但尚無明確表現。另外有些學者以研究馬克斯主義與新馬克斯主義之批判者,亦可畫歸此派。
學說特徵:在民權主義的闡述方面,較具成效。譬如,有系統地研究中國傳統政治制度的發展,同時引介西方最新的政治理念,期能為現階段的國家政策提供理論依據。在民族主義方面,逐漸與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結合,由長遠的文化立場來思考問題。在民生主義方面,則實踐之成效卓著,有目共睹。計量式研究法仍然受到重視,因而對於潛存於現象背後的思想要素頗有力不從心之感。
目前處境:此派擁有眾多的研究機構,加上官方的大力支持,因此表面上看來聲勢浩大,蔚為當前顯學,但是細加反省,不難發現以下幾點困難:第一,此派稍有成就的學者常須忙於實際政策之釐訂及評估,甚至投身現實政治,無法繼續深入研究;第二,三民主義稱得上博大精深,但是各研究機構人員分工而未必合作,形成各自為政,難以統合的局面;第三,各研究機構人員往往限於本身的學術訓練及興趣,結果從事的是自己的研究,對三民主義未必真有認識,未必真有信仰,更談不上發揚光大。第四,三民主義的哲學基礎方面的研究仍然值得多加努力。
2.新儒家學派:
代表人物:錢穆、牟宗三、勞恩光、蔡仁厚、王邦雄等學者,以及鵝湖雜誌社部分成員;在海外較能與此派聲氣相通者則有陳榮捷、傅偉勳、劉述先等教授。
學說特徵:大體以繼承儒家傳統為主。譬如,錢穆根據儒家心性論觀點闡發中國心靈所特有的道德性格,並由思想史立場說明中國人以家庭扮演宗教功能的意義及特色。牟宗三進而強調這種道德性格完全奠基於個人的自主性及內在性;亦即,個人乃是內在圓滿具足的道德主體,不僅可以由自己實施道德行為,而且可以由自己判定道德行為之善惡。牟氏又認為,西方二千餘年哲學只有康德一人的道德形上學接近中國儒家的心性論觀點。同時,儒家自有一套完美的成德之教,因此毋需任何外來宗教的輔助,以免得不償失,忘記了自己的本來面目。至於近代西方主張價值中立的科學主義與背逆人性的共產主義,當然也在此派排斥之列。
目前處境:此派除了在香港新亞書院建立穩固傳統之外,近年在台灣也已經成為顯學之一。由於各代表勤於著述講學,影響頗為廣泛。譬如,年輕一輩以鵝湖雜誌為據點,近年正式在全省一百多所寺廟宣講「論語」等四書。此舉固然顯示佛教界眼光遠大,重視中國傳統,亦顯示此派所論之傳統?重於肯定人的內在道德性一途,可以相應於佛學之肯定人人有圓滿具足的佛性。傅偉勳於一九八三年曾為文論斷:中國哲學界百年以來打通方法論、知識論、形上學各層次,並會通中國哲學者,唯有熊十力與牟宗三兩人而已;他還認為,中國哲學的未來即在於消化及超越此二氏之哲學所作的努力上。
依筆者粗淺觀察,此派有以下幾點難題:第一,此派肯定良知不是「假設」(如馮友蘭所云),而是「呈現」,這一點極為正確,也是理解儒家心性論的關鍵。但是,由於過度強調人的內在道德性,此派表現出另一種傾向,就是逕把古典儒家的超越界(「天」)視為「假設」。這樣一來,儒家之結合佛學,並演變為宋明理學,乃在理上有其先存之必然性。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儒家不僅不是像他們所設想的那麼狹隘,更不是像他們所論斷的那麼封閉,而是明白具有向超越界開放之可能性。因為超越界(「天」)對於古典儒家如孔子與孟子,不是「假設」而是「呈現」。第二,此派肯定儒家具備宗教功能,並無不可;但是假使堅持儒家與外來宗教如佛教、基督宗教等無法相容,則不免誤解宗教,同時也小看了儒家。第三,此派對西方哲學康德以前的傳統缺乏同情了解,因而始終無法平實認識西方心靈的底蘊——此底蘊與基督宗教具有深刻關係。第四,此派以儒家代表自任,就中國文化問題為文及發言時,常以主人自居,可惜所論範圍雖廣,觀點卻有趨於狹隘與偏頗之嫌,既不足以返本,亦不足以開新;同時心態上偶爾會有自以為是而責怪別人誤解的過當反應,以致妨?學術上客觀討論的進行。譬如,牟宗三曾說:「道德問題與證據無關,只能自己作證,不能問為什麼。你一問為什麼,你就不是人,而是禽獸。現代人所謂學術,大抵如此。」4. 這句話恐怕情緒意義多於學術意義。
3.實證學派:
代表人物:中央研究院三研所、史語所、美國文化所、及台大哲學系等研究單位的部分學者。此派仍屬新興思潮,成員多為青年學者,尚無系統著述,因此不易列舉代表人物,但是其基本取向則相當清楚,就是接續二十餘年前殷海光側重邏輯及方法學、並經忽形上學及價值論的這一派思潮。
學說特徵:此派重視治學方法,如邏輯、語言分析、歷史考據、實證經驗等,但是往往陷於方法而不能自拔,甚至以方法為目的、為主義。上焉者,還能接觸現象學描述法與批判理論,對政治社會的現實狀況作客觀的描述及批評的反省。然而,由於此派對形上學與價值論採取中立態度,因此批判的層次局限於平面事象,既無法深入掌握根本問題,如人性本質、歷史意義等,也無法標示未來方向,只能跟在既成事實之後做一個冷靜的解析者而已。下焉者,仍執著於簡單的邏輯詭論、淺白的文字遊戲,以及早已失效的實證主義意義檢證法。台大哲學系於一九七二年暑期曾舉辦「反形上學研討會」,當時播下的思想種子如今已出現成效,而其基本立場正可以用「反形上學」一語形容,再由此推至以懷疑眼光看待一切積極的道德理想、藝術情操與宗教信念。 目前處境:此派有穩定的研究機構,良好的研究環境,頗能吸引各大學文法科的優秀青年。一般而言,凡是喜歡西方思想而又無法或無緣接觸士林學派者,多半傾向於此派。目前在社會科學、心理學、歷史學、人類學等方面的主要潮流,無疑屬於此派。此派似有以下幾點困難:(一)成員尚屬年輕,且作品不多,目前還難找出公認的代表人物,但是這種情形未來十年之內相信將會改觀;(二)由於大體上緊緊追隨西方思潮,忙於學習新知,消化之唯恐不及,更談不上自成系統思想;(三)對中國本有傳統思想相當隔閡,且興趣不顯,缺少一種文化上的參與感,但是對於當前的政治處境則頗有批評性的關懷;以上兩種表現難以協調,因此除非訴諸狹隘的地域觀念與鄉土感情,不然不易引起群眾的認同。(四)由於漠視或無力關心形上學及倫理學問題,其思想最後極可能與人生脫離,或至少喪失指引人生的功能,局限於學術的象牙塔中。
4.士林學派
代表人物:此派以輔仁大學為根據地,但其成員不只限於輔大。以著作的質與量來看,此派代表為羅光、吳經熊、趙雅博、李震、項退結、鄔昆如等學者。假使以基督宗教的信仰為此派的絕對預設與主要歸趨,亦即肯定宇宙有目的、人生有意義,並且此目的與意義皆必然與一至上神有關,那麼除了上述天主教學者以外,基督教學者如謝扶雅與梅貽寶亦可列入此派。 學說特徵:此派雖以基督信仰為立說時之隱然前提,但並不妨礙其日益關懷中國傳統思想。事實上,近十年來,在中國哲學的研究方面,此派學者逐漸推出系統著作,譬如文復會出版的一系列「比較研究」在人性論、政治哲學、歷史哲學、形上學、法律哲學、宗教哲學等方面,皆出自此派之手,同時羅光所寫的一大部「中國哲學思想史」開始受到學術界注意;此派所持見解與立場也逐漸能與新儒家學派分庭抗禮。此派對西方傳統思想理解較為周全,對於哲學一科之內含也有全盤的認識,加上學者個人明確的宗教信仰,於是在轉回中國哲學時,長於抉發中國哲學的形上基礎與開放精神。譬如,中國春秋時代以前的人對於超越界(如上帝、或天)的信仰是一可靠的史實,但是論及儒家自孔子立教以來如何將此一超越界轉化為人性的內在依據(「仁」),則各派均有不同解釋。此派大體仍主張孔子的轉化並未抹煞或取代超越界,因為超越界是不必也不能抹煞的。換句話說,儒家思想是寬?的,向?超越界開放;而且此一開放性格正可以說明儒家倫理思想中的絕對要求(或「無上命令」)之最後依據所在。人的道德當然有其主體性與內在性,否則無人格、無自由之可言,但是同時亦有其限制性及超越性,否則其人格易取決於自由心證,而其自由亦容易迷失於無定向之超越。
目前處境:此派有輔大這一穩定而集中的據點,並有「哲學與文化月刊」為其代表刊物。此派之理解西方哲學,主要根據士林哲學中的多瑪斯主義。這種情形利弊互見。弊端之一是無法平實了解西方其他傳統,甚至往往忽略了像希臘哲學這樣的大傳統以及文藝復興運動以來的幾個小傳統。結果,不僅無法滿足國人對西方思潮作整體認識的要求,而且自身逐漸疏離當代思潮,與青年學生的溝通也漸趨困難。即使就多瑪斯主義而言,此派對於當前西方的新多瑪斯主義亦缺乏深入研究。這種情形放在大的環境來看,是可以理解的,就是:此派深切感受中西思想會通之必要,於是積極進行研究中國哲學。但是此一會通任務是空前艱鉅的,此派學者未見有任何分工合作的具體計畫,頗為令人不解。依筆者淺見,此派似有以下幾點困境:(一)對中國經典的研究還不夠深入徹底,因此從事對照比較時,容易流於浮面或一廂情願。譬如,往往肯定中國古人所信的天或上帝就是基督信仰中的至上神,而未提供適當及必要的說明。(二)對宗教的認識局限於自身的信仰型態,以致不易欣賞佛教及民間信仰,亦難以了解儒家如何具有宗教功能,以及家庭對於中國人如何可以局部甚至全部取代宗教。(三)在培養人才方面還有待加強。這並非說輔大所訓練的哲學博士與碩士不夠多,而是說適合士林學派發展所需要的新生力量(至少須對基督信仰有正確的認識與同情的態度者)顯然不夠。這種過度順其自然的現象,就維護一個學派的立場看來,是令人費解的。(四)缺乏群眾基礎,亦即凡是不接受基督宗教者,皆本能地或有意地規避及忽視此派學說。這表示此派在解析學說以訴諸合理的思考及表達上,仍有不少難題。
5.佛教學派:
代表人物:印順、南懷瑾、曉雲、聖巖等人為比較知名的學者,其他還有許多先生經常在各地法會講堂或小型佛學院講解佛經,亦當列入此派。
學說特徵:此派學者多半就中國佛學依各人興趣進行研究。由於佛學經典卷帙浩繁,能夠通澈一宗一派者已屬難能可貴,至於綜合各宗、甚至獨創新見者當然更為少見了。但是,由佛學立場進而從事融會中國傳統文化的努力,則已經露出曙光。譬如,印順近年發表中國古代神話方面的研究,南懷瑾以禪理注解四書,曉雲專治佛教藝術與田園詩詞,聖巖著述中國佛教史等等,都逐漸受到學術界重視。此外,不屬於此派而純就哲學立場發揮佛學義理的學者,主要有方東美的「中國大乘佛學」、「華嚴宗哲學」,以及牟宗三的「佛性與般若」。
目前處境:此派基本關懷除了學術以外,還須注意適應民間信仰的需要。譬如,目前全省寺廟共有八千九百七十三座,信徒則占全省大多數人口;這種情形使此派的存留不成問題,但是假使繼續偏重宗教實務而忽略培養繼起的學術人才的話,則難免將使純正高明的佛學智慧淪於半習俗半迷信的修行實踐,而陷於劣化及僵化。這將是中國文化的一大損失,也是我們所不願意見到的。 總結以上五派思潮,我們可以看出幾點有趣的事實。首先,學派之間各有立場(這個立場主要是指一個學派的絕對預設、終極關懷與基本取向而言),因此難免有互相切磋、互相批評、甚至互相誤解、互相攻擊的情形出現;但是這種情形在三民主義學派與佛教學派方面卻較少見到。原因或許是這兩派學者分別受到官方的重視與群眾的支持,同時學說本身都有廣大的天地可供遨遊,不須急於辨明某一思想意旨。另外三派的情況就不同了。譬如,新儒家學派基於深刻的道德關懷,既無法欣賞實證學派價值中立的態度,也無法贊成士林學派有神論的思想取向。實證學派與士林學派也都分別有這種「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感受。至於比較嚴重的對峙局面,則顯然是新儒家學派與士林學派之間的論爭。前者希望後者畫地自限,以免扭曲儒家思想原貌;後者希望前者開拓心胸,以免窄化中國人的思想格局。本文以下所論,涉及這兩派之間不易協調的幾個關鍵觀念,但是必須預先聲明的是:筆者對儒家的了解與新儒家學派頗有不同,因此縱使以下的討論有些積極結果,卻並不表示這兩派之間會因此而互相增加了解。
二、從思想角度看中國基督徒的存在理由
當前中國思潮的大勢與趨向約如上述。現在我們預備進一步思考中國傳統思想(以古典儒家為代表)與基督信仰(以天主教為代表)之間的會通問題。這個問題筆者曾在「中國思想與基督宗教」一文提出「會通的十大基點」作為嘗試性的意見。這十大基點是:(一)性善論與原罪說,(二)自力與他力,(三)內存與超越,(四)天人合一與神人合一,(五)總體和諧與冥合於神,(六)參贊化育者與受造物意識,(七)孔子與基督,(八)儒家的仁與基督的愛,(九)宗教依於道德與道德依於宗教,(十)知行合一信行合一。5.
到了民國六十九年,筆者再以「中國思想與基督宗教之會通」為題,深入發揮上述十大基點6.。該文就本質、境界、典型、印證四方面綜括十大基點,並且特別著重前三點的討論。自民國六十九年至今,匆匆又是五年。這段期間,筆者負笈耶魯,課餘之暇,總會想到這些問題。偶有所得,不覺心清氣爽。然而,茲事體大,個人學力與識見又極為有限,因此十分願意藉此機會報告心得,以就正於高明。本文將由五個角度來討論這兩大思想體系(兼指其哲學與神學中的主要義理)的會通問題,希望能夠透過新的觀點,達成新的理解,使「中國基督徒」一詞不僅有其事實上的例證,而且有其思想上的依據。
1.人性向善論與人性向惡論之協調
(一)人性向善論:古典儒家主張人性向善論。這個命題顯然需要詳加說明。一般以為,孔子不曾對人性作任何論斷,亦即不曾觸及人性本質的問題;至孟子才公然主張性善,而荀子則公然主張性惡。關於這一點,學者專家各有所見,其中較為可取的,是以孟子的「性善」源於「心善」,而荀子的「性惡」來自「情惡」或「欲惡」,因此孟子與荀子在人性問題上並無必然衝突,而統統可以涵蓋在「性善論」的旗幟之下。7.這種說法可以站得住腳,但是容易引起一般人(尤其是西方學者)的誤解;譬如你一說儒家主張性善,他立刻要問「惡從那裡來?」就像基督徒說人有原罪,中國人就了解為人性本惡,也立刻要問「善從那裡來?」因此,我們在使用名詞時應該設法更精確些。事實上,除了名詞精確的問題以外,這裡面還隱含了理解精確的問題。為了達到這雙重精確,筆者擬以「人性向善論」來界說儒家的人性理論。
首先,「人性向善論」是孔子隱然接受的基本預設。理由如下:第一,孔子雖不曾明白指出人性是什麼,但是他無疑相信有「共同的人性」,譬如他說「人之生也直」(論語:雍也),「性相近」(陽貨)。第二,這種相近的人性在那一點上是共同的呢?換句話說,孔子是否談過人性的共同趨向?有的。他曾描述有德者在政治上所表現的神奇功效如下:「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為政);「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衛靈公);「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顏淵)。我們稍加反省就會明白:假使共同人性不存在,並且假使此一共同人性不是「傾向於善」,那麼上述三句重要的論斷豈不成為無的放矢或毫無意義?正因為人性向善,所以「德政」才能成為儒家的理想政治。第三,孔子進一步把焦點置於個人身上,肯定每一個人都有能力行仁,亦即人的向善之性不僅可以被引發,而且可以自動自發地顯示。他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 ;「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里仁)。結論非常清楚:人性不是已經完成的固定東西,因此不宜逕以善惡來形容;人性隨?人的生命而展開,因為它是「等?實現的潛能」,亦即它顯示一種趨向—趨向於善。
其次,孟子充分發揮孔子的「人性向善論」。孟子的人性論體系完備,要點如下:第一,共同的人性是存在的,並且與禽獸有「幾希」的差異,亦即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他有「仁義禮智」。第二,「仁義禮智」是「心之四端」;一方面,「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孟子:盡心上),亦即人之性善在於人之心善;另一方面,心之四端,「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公孫丑上),可見其非處於完成實現的狀態,而是具有擴充發展的傾向。第三,心的這種傾向表現於「評價」與「訓令」,使人分辨善惡與行善避惡。第四,心的來源是「天」:「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告子上)。如此一來,「人性」之特質、運作、與來源都得到明確交代。孟子所謂「性善」正是指的「人性向善」。
然後,荀子提出「性惡論」,理由是:假使人人順著本能的傾向發展而毫無節制,那麼結果「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荀子:性惡)。荀子在此以人性所引發的「結果」來界說人性的「本質」,所以主張性惡。這種作法是站不住?的。但是我們是否可以為他辯護,說他主張「人性向惡」呢?不可以。理由如下:第一,荀子若主張「人性向惡」,則他顯然是由「情」與「欲」來理解人性,亦即把人與動物共有的「本能」當做人性。 這是得其「類」而失其「種差」,不足以構成有效的定義。第二,荀子並非不知道人所特有的「種差」;他說:「人之異於禽獸,以其有辨也」(非相),亦即,人能夠分辨是非善惡;又說:人之異於土石、草木、動物而「最為天下貴」,是因為人「有氣、有生、有知 , 亦且有義」(王制)。因此,「辨」與「義」應該是人特有的「種差」,亦即人性具有善的傾向。唯其如此,荀子才能宣稱「塗之人可以為禹」,正如孟子之宣稱「人皆可以為堯舜」是一樣的道理。此外,在古典儒家其他經典,如「易傳」與「中庸」,也都可以找到充分的證據來支持「人性向善論」。8.
由於主張人性向善,儒家乃特別重視發心立志、反省存養、樹立典型與道德教育。由此不難了解何以儒家要求提升人格、成全人格、負起人群責任。並由此傾向自力宗教,強調內存界。但是我們亦不能忽略人性的本源——天。這一點稍後在第三段再談。 (二)人性向惡論:基督宗教的人性論是什麼?這個問題雖然沒有普遍公認的答案,但是任何答案都不能避開對於「原罪說」的考慮。筆者的粗淺看法是:基督宗教主張人性向惡,而「原罪」是為了說明人性為何向惡所作的解釋。這個解釋本身富於神話性與象徵性,亦即它所描述的並非客觀史實,而是人類對於自身處境的主觀認定。這種認定雖為主觀,但有其客觀上不得不如此認定的理由。換句話說,還是上帝介入人類歷史所造成的結果。以下我們預備由三方面來考慮這個問題。
首先,舊約梅瑟五書對於人性的論斷是相當明確的。譬如,「人心的思念,從小邪惡」(創世紀八22) ;「這真是一個執拗的民族」(出谷記三二 9);「你知道這百姓傾向於惡」(出谷記三二23)「自我認識你們那天起,你們常是背叛我的」(申命記九24)。類似的說法在舊約中還有不少,以致我們可以贊成戴業勞(Daniel-Ropes)所說:「群眾的理智是不可靠的,集體的決議很少能反映天主的意志。」9.換句話說,人性是傾向於惡的。假使就此肯定人性本惡,那麼不僅上述這些斥責與抱怨毫無目的(能否發揮作用是另一回事),而且也無法解釋以色列民族與外邦民族中偶爾出現的義人與善行。
其次,如果人性向惡,那麼這樣的人性由何而來?或者何以致此?上帝是至善的與全能的,為何容忍這樣的人性存在或出現?答案是原罪。因為人類曾經墮落,犯了原罪,所以人性向惡。問題於是變成:何謂原罪?自聖保祿以來,歷代神學家無不依自己的信仰與體認對原罪加以詮釋。「原罪」既不是純粹事實,也不是一般問題,而是一個「奧秘」,是基督徒界定自己的存在意義之前所必須沈思的奧秘。奧秘的特色是不能被解決,只能被生活。因此,任何對原罪的解釋都只是一種嘗試,都只能指出一個方向讓人參考而已。我們不擬列舉歷代各大神學家的原罪觀,只想簡單介紹當代的三派意見於下:
第一派是泰能特 ( F. R. Tennant, 1866-1957 ) 的「自然神論的演化說」( Deistic Evolutionism)。泰氏由歷史事實、學經記載、病源學資料與神話學想像等方面檢討「墮落故事」,然後斷定它既不能被視為史實、也不能被視為寓言,甚至不能為神學的人性論或人類罪惡的起源與傳衍方式提供任何根據。事實上,「原罪」一詞自相矛盾:原者必無罪,罪者必非原。於是為了說明人類現狀中的罪惡事實,泰能特提出「自然神論的演化說」來解釋「原罪」。亦即上帝的任務僅僅在於創造人性與其他萬物的「胚胎」,然後撒手不管(是為自然神論),人性之罪乃人類在「形體」與「社會」兩方面的演化所造成的(是為演化論)。此說困難極多,且已過時;我們簡單指出三點問題:(一)形體演化何時跨越動物與人的分際?形體遺傳又如何決定人性之善惡?(二)社會演化基於觀察經?事實,如何可以證實罪的普遍性?社會遺傳只能決定人的道德意識,又如何可以說明作為道德意識之條件的良心呢?(三)自然神論的演化說一方面在聖經上毫無根據(亦即,絕非自然神論),另一方面則其形體與社會的演化論將使耶穌與洗禮完全失去意義。10.
第二派是拉內(K. Rahner, 1904-84)的「有神論的境遇說」(Theistic Situationism)。拉內以「境遇」(或處境)說明原罪,因為他不認為原罪的普遍性可以用生理學上的傅衍來解釋。人之存在,必須處於世界上、歷史中、與人群裡,因此斷然無法逃避他的「境遇」,亦即在他從事任何自由抉擇之前必須接受這個境遇為他提供的條件與素材。人的自由必須在一境遇中施展,而境遇又受歷史與人群所決定。於是每一個自由的人都註定存在於某一境遇中,亦即境遇具有普遍性。拉內就以境遇的普遍性來說明原罪的普遍性。然而問題是:境遇可以稱為原罪嗎?拉內說,我們反省自己的自由所預設的境遇,就知道它烙著人群過失的印記而無法抹除;這可以說明「罪」的一面。至於「原」的一面,拉內說:過失之決定境遇,具有普遍性與無可逃免性,但是這種情形假使不是在人類自由史的起源時刻就已存在,則根本難以想像。拉內以假設語氣來說明「原」的一面,自知難以周全,便毫不猶豫地訴諸他的有神論信仰。為此我稱他的理論為「有神論的境遇說」。
拉內接?提出兩個新概念:神性活力 ( divine pneuma ) 與超性生機 ( supernatural existential)。神性活力是上帝最初造人時所賦與的原始聖潔與義德,人因「原罪」而失落。換句話說,上帝所造的一切原來都是美善的。然而,這並未說明第一個人或第一群人的境遇是什麼?拉內依舊形容這種境遇為「被一個過失行為所共同決定」。看來他以境遇說明原罪的作法頗有困難。於是拉內轉向人性本身,肯定人在失落神性活力之後,還有超性生機。超性生機是上帝「自我溝通」時給人的恩賜,是人性中不可消除的力量。超性生機存在於原罪之前,並且不因原罪而失落。
綜合以上討論,可知拉內對原罪的詮釋兼顧了人性的內外兩面:內有超性生機,外有境遇;由內外兩面的衝突張力,形成人的自由。境遇為惡,超性生機則導向善,因為它是上帝「自我溝通」時所賜給人的「肖像」。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他是自由的,自由預設了命定為惡的境遇以及導人向善的超性生機。所謂原罪,即指與自由並存的原始張力。拉內以境遇說明原罪,正表示他接受基督宗教傳統的「人性向惡論」;但是同時他並未忘記強調人的超性生機,亦即「人是上帝肖像」這種信念。
第三派是李格(P. Ricoeur, 1913-)的「辯證論的象徵說」(Dialectic Symbolism)。李格在「惡之象徵符號」一書聲稱他無意討論原罪問題,但是想要解釋「訴說惡之起源與終結」的神話。神話的功能在於建立行動及思想的一切形式,使人得以在自己的世界中理解自己。那麼,惡的神話如何幫助人理解自己?難道人原本即與惡相關?人能否由創造之初找出任何原因,來說明現存世界的惡?這些其實都是在「罪之起源」的外衣下討論「原罪」問題。李格的探討進路是辯證的;他不僅觀察惡的符號在宇宙層次與心靈層次的雙重顯象,同時注意到惡之起源與終結構成一個辯證的整體,從而顯示人性的面貌。
更重要的是,李格認為:有效的惡的符號必須同時具備三種性格——存有學的、人類學及道德的、以及辯證的。符合這三樣條件的只有「亞當型神話」(The Adamic myth),因為:(一)它與創造型神話同樣廣延,得以具備存有學意義;(二)它將惡的起源置於人的一個有意識行動上,得以具備人類學及道德的意義;(三)它對惡的終結顯露一個末世論信息,得以具備辯證的力量。那麼,亞當型神話告訴我們什麼關於原罪的事?首先,人的受造與人的墮落是在同一剎那出現的。人受造為自由的;自由使人成為自己;但是人一成為自己就偏離了整體,亦即做了一件不相稱的事。於是,自由肯定與無法相稱在創造之始同時出現。其次,人代表個人,也代表人類;因此人之生於此世,就註定進入一個在集體層面已經腐化的關係脈絡中(此說近似境遇說)。另一方面,創造並非乏力的、結束的、與封閉的,而是繼續發展的(此說近似演化說)。但是以上兩種說法都必須放在辯證論的觀點來理解。換而言之,李格所關心的不是原罪的有神論解釋或自然神論解釋,而是對於罪與恩寵,惡與救贖,亞當與基督這三組觀念作辯證的詮釋。唯其如此,我們才能主張悔改是「將再造的過去與預許的未來同時納入一個言歸於好的現在」。結果,原罪顯示為一個功能概念,是人走向聖界的一個中介。為了得知聖界的內容,必須從「人是上帝肖像」這個觀點來?手。李格認為,這一點即使對於猶太教及基督宗教以外的文化傳統也是同樣有效的。至於「上帝肖像」的具體意義,則李格似乎將它看成人人良心所具的終極的價值導向。12.
結論十分清楚:基督宗教的人性向惡論導源於原罪說,而原罪說又帶我們面對「上帝肖像」的信念。所謂「上帝肖像」,當然也有各種不同的詮釋,其中在筆者看來較為可取的是:上帝賦給每一個人「自我引導的自由及能力,亦即良心的取向」。
(三)人性向善論與人性向惡論的協調:
第一,兩者皆主張人性並非既成的固定之物,而是一種具有取向的潛能。儒家由人的角度來評斷,看出人的可完美性,故曰「向善」。基督宗教由上帝的角度來評斷,看出人的可墮落性,故曰「向惡」。兩者並無必然衝突,唯所取角度不同而已。 第二,儒家所謂「人性向善」,表現於心之「評價」是非善惡與「訓令」行善避惡。基督宗教的「人性向惡」並不排斥人有上帝肖像,亦即「自我導向上帝的自由與能力」,也就是能夠「評價」是非善惡與「訓令」是非善惡。後者由於「上帝」做為絕對正義(稍後會談到)的角色完全開顯,因而使人的這種自由與能力偏向消極的一面,亦即依賴他力的一面。
第三,兩者皆肯定一種「無上命令」。前者不僅主張人皆可以成為聖人,也要求人為了成聖(達成仁義)而犧牲生命。後者也宣稱:「你們應是聖的,因為我上主是聖的」(肋一九 2);「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五48)。要人像上帝一樣成全,自然屬於無上命令了。因此,在人性論方面,中國儒家與基督宗教傳統以來的爭論似乎是可以化解的。當然,關於「上帝肖像」的問題還值得另外深入研究。
2.內存界與超越界之互補
(一)古典儒家由於主張人性向善,便自然走上強調內存界一途。所謂強調內存界,是指人性本身具備完美的潛能,只要設法充量盡性,便能成就理想人格。這是自力拯救的途徑。孔子相信「為仁由己」,孟子相信「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大學」的三綱八目是典型的儒家立場:由明明德、現民、而止於至善;同時要由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到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但是所謂自力,並不表示「自本自根的自足」。亦即,強調內存界,並不表示否定超越界。
儒家的宗教性格之一表現於它對祭祀的重視。傳統的三祭是:祭天,祭祖先,祭聖賢。祭天,因為「萬物本乎天」;祭祖先,因為「人本乎祖」;祭聖賢,因為聖賢是不朽的人格典型,是代天行教的帝王與老師。三祭之中的首祭——祭天,有時被說成是對天地自然宇宙的祭祀,但是在古典儒家卻不僅是如此。孔子的天除了使「四時行、百物生」以外,還關懷人間「斯文」的傳承,賦與孔子特殊使命(「天生德於予」),使孔子為天下木鐸,代天行教13.。孟子的天對於人間的啟示更為明顯,「以行與事示之」,而且人人心中皆有天的臨現,對人發出普遍要求〈評價與訓令〉;人只要「盡其心」,就可以「知其性」,「知其性則知天矣」;同時,「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這樣的天不是假設,而是與心的發用同時呈現的。心是超越界在內存界的代表14.。荀子的天固然受道家影響而形同自然宇宙,但仍在聖人制訂禮樂時,扮演「垂象」的角色,讓人取法;「君子大心則天而道。」15.「中庸」更以「天命之謂性」開宗明義,表示人性乃「受天所命」,人生的成全不能離開天道的啟示:「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
儒家相信人的可完美性,同時這種可完美性具有「無上命令」的性格:人必須為「仁義」之類的「人之道」犧牲生命。還是犧牲生命以完成生命。這種絕對要求不是封閉的內存界或自本自根的自力所能提供的,而是得自對超越界(天)的信念。關於天的涵義,稍後還會簡單談到,現在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儒家的內存界是向著超越界開放的;儒家的自力是與他力並存的。
(二)基督宗教的超越界從一開始就是明白呈現的。超越界以位格神的面貌出現,與人類交往,讓人類相信宇宙有目的、歷史有終向、人生有意義。這樣的宗教自然顯示為他力型態。舊約時代亞巴郎「因信成義」就是他力的典型例子。但是從耶穌的新約開始,對於內存界的著重也日益明確,我們不難找到強調自力的痕跡。譬如:
第一,重人:在舊約時代,違犯安息日是唯一死刑的大罪,因為安息日是上帝的日子。到了新約時代,「安息日是為人而設,並非人為安息日而生」(谷二27),「安息日是許可行善的」(瑪一二12)。
第二,重仁愛:「我喜歡仁愛勝於祭獻」(瑪九13),這句話到了新約才完全落實。法律與先知所說的不外乎「愛上主與愛近人」(瑪二二37~39)。「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二五40)。仁愛成為基督徒的印記:「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愛,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若一三35)。
第三,重人心:舊約時代已經提出「心要受割損」的要求,到了新約時代更?重內心的皈依。上帝的眼光洞見人心:「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的,他已在心裡犯了姦淫」(瑪五28),可見人的善惡取決於意念之動。同時,「心裡潔淨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看見上主」(瑪五 8),於是基督徒的首務也是「誠意正心」,也是「明明德」。超越界與內存界同時呈現:「天主是神,朝拜他的人,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他」(若四24)。
由此看來,基督宗教並非只有他力而無自力,更非只重超越界而忽視內存界。舊約的「因信成義」必須輔以新約的「因愛成義」。基督宗教的超越界一向是開顯的,因此它的絕對要求也十分明確。基督徒必須「愛仇」、「以德報怨」、「己所欲,施於人」。這些誠命在一般人看來是不可理喻的。基督徒還必須「死於自己,活於基督」:「誰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生命,必要獲得生命」(瑪一六25)。這幾段話與「殺身成仁,舍生取義」是可以相通的,只是其中的差別在於:基督宗教的超越界體現於耶穌身上,因而能宣示明確的無上命令以相應於良心的要求;儒家的超越界則透過內存界的良心的反映,再遙契於天命,因此往往取決於良心之「不忍」與「不安」,而表現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以德報德,以直報怨」、「親親、仁民、愛物」等原則。這兩大體系各有其著重之處,但是絕不能說它們僅僅把握了超越界或內存界,也不能說它們僅僅屬於自力型態或他力型態。
3.天與上帝之共同指意
這個問題所需要交代的資料與討論絕不是本文的篇幅所能容許的,筆者將另以專文為之。現在所能做的,只是歸納幾句重要的觀念而已。
儒家以天為超越界,是無可懷疑的事實。儒家的最大成就之一是把超越界(天)與內存界(人性)的連繫作了合理的闡釋與呈現。不管儒家對人性的解說如何深刻周全,它基本上並未離開古代傳統對天的信念。那麼古代傳統對天的信念是什麼?筆者的研究結論是:
「(一)詩經與書經中確實表現了天與帝的共同意義;(二)天與帝的性格可以由啟示者、造生者、載行者、與審判者這些方面來了解;(三)啟示之天表現於占卜、君王的智慧、與人民的集體意志上;(四)造生之天的首義是指生命的終極本源,而非一「自虛無中創造萬物」的造物者;並且天在造生人類時,同時賦人以道德良心;(五)載行之天委任君王為人間世的代表,領導百姓踏上正途、獲得幸福;(六)審判之天的特色是以天本身為絕對正義,並以「天子」君王為絕對正義的化身。」16.最後一點正是關鍵所在。中國古人相信超越界的開顯是多方面的,但是對於實際的政治與社會生活來說,則「絕對正義」是天的根本義。天子替天行教、作民父母,首先必須體現「絕對正義」:「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尚書洪範)只是中國古代不用「絕對正義」一詞,而用「大中」一詞。堯舜禹三位聖王相傳的心法是「允執厥中」(論語堯曰);成湯在放桀之後,仲虺曾進言「王懋昭大德,建中於民。」(尚書仲虺之語)這些說法無不奠基於一項信念:「建大中以承天心」(漢書卷八五)。天是絕對正義;這應該是儒家以前的中國人所相信的。
基督宗教所信仰的上帝在「正義」方面的性格更為突出。自耶穌以來,愛的訓令廣傅人間。但是根本上耶穌之所以降生成人,乃是為了贖罪,為了指點人類天國之路。他是第二位亞當,因為第一位亞當為人類失落的救恩要靠他來贖回。這其中潛藏的信念即是「正義」必須施行:以上帝的聖子為代價,才能補償人對上帝的冒犯。耶穌宣講的審判之日也是直承舊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傳統:「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依三10) 在舊約裡,上帝所做的一切都合乎他根本正義的範疇。上帝的正義與他的力量無法分開,亦即他的作為表現了他的正義。我們發現,「在以色列中,上帝這種做個審判官的職能遠比其他諸宗教裡的重要。」17.舊約相信審判是上帝的事,而且正義是上帝在人間的最高代表,也是君王與默西亞的主要性格。這種信念與中國古代以天子必須體現絕對正義的想法十分接近。
天與上帝的歧異之處不是本文所要闡述的,事實上也不須多作說明。我們目前需要的是異中求同,看看雙方在何種意義上可以互相對照或會通。結論很簡單:天與上帝都是超越界的代表,並且它們表現的主要性格都是絕對正義。換一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說:人性不論向善或向惡,都在善惡的分辨上顯示了對正義的要求。這種要求是內存界最深刻的需要,也是超越界展示為絕對正義的重要理由。人的無上道德命令亦由此絕對正義而來。
4.孔子與耶穌的關係
孔子與耶穌放在各自的歷史脈絡來看,都有其獨一無二的地位。首先,我們發現他們對自己的體認頗為相似:
第一,他們分別相信自己是某一文化傳統或信仰傳統的特定人選。亦即,兩個傳統中的人群都要依賴他們才能獲得存在的曙光。 孔子宣稱「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這個「德」是指天所賦與的特殊使命,不是一般人能有的,不然桓魋為何不能奈何他呢?更明確的一句話是:
「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
這句話細加玩味,正是孔子自信「身繫文化傳統的存亡」的寫照,而這種文化傳統是中國人之所以為中國人的命脈所在。更重要的是,孔子認為除了他以外,沒有第二條途徑。
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隨我的,決不在黑暗中行走,必有生命的光。」(若八12)耶穌更是「要來的那一位」,是猶太教傳統所信仰的唯一救恩,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
第二,他們都相信自己與超越界具有特殊的互知關係。孔子曾向弟子坦承沒有人知道他的心意:「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憲問)只有天知道孔子;同時孔子也說自己「五十而知天命」。可見天與孔子間有一種親密的互知關係。孔子所敬畏者,首先即是「天命」(季氏),他的一生可以用「知其不可而為之」來形容(憲問),這也正是承行天命以宣導仁教的結果。
耶穌說得更為直截了當:「除了父,沒有一個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及子所願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一個認識父是誰的。」(路一O22);耶穌的一生也可以用「承行天父旨意」來形容。
第三,他們在生命面臨界限狀況時,都有類似的呼求。孔子一生周遊列國,卻不曾得君行道,於是以六藝教徒,希望培養繼志述事的弟子來實踐天所命的理想。因此,弟子之死是孔子希望的破滅。且舉二例以明。
顏淵是孔子的首座弟子,不僅在「四科十哲」中排名第一,而且獲得孔子推許為唯一好學的弟子。孔子認為只有顏淵像他一樣可以「用之則行,舍之則藏。」顏淵「不幸短命死矣」,孔子不僅哭之慟,而且頻呼「天喪我也」(先進)。若非顏淵早夭,儒家道統不必等到孟子才得以發揚光大。其二則是子路之死。子路是孔子最具豪俠氣質的弟子,雖然才性與修養不夠完美,但是富於道德勇氣,力求知行合一,使孔子推許他可以共同「乘桴浮於海」。子路死後,孔子也哀嘆:「天亡我也」(春秋公羊傳,哀公十四年)。這兩處都提到「天」,可見天是孔子一生使命的最終依據。
耶穌一生傳揚天國的福音,勸人悔改修德,最後還以自身做贖價為人類換來永恆的生命。但是在有形的生命趨於結束時,依舊表現了人與超越界之間最深刻的張力。耶穌飽受各種苦難屈辱,最後被釘在十字架上,臨死之前大聲喊說:「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瑪二七46)
除了以上三點共同特色以外,孔子與耶穌還受到當時的人與後代的人的類似禮贊。
在孔子方面,儀封人承認「天將以夫子為木鐸」,子貢承認「固天縱之將聖」,中庸推許孔子是像天地一樣偉大的至聖,孟子則說「自有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夫子也。」就中國文化的道統而言,「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是可以理解的。
在耶穌方面,不僅整部舊約在預許他的來臨,而且他的作為處處讓人體察新世紀的開始。新約中承認耶穌是上帝之子的贊語,自伯多祿「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的明確肯定以後,更是屢見不鮮,毋需引述。耶穌是「浩然的光,照亮了在黑暗中的百姓。」
筆者列舉上述「異中求同」的一些記載,目的並不是主張一種多元主義,好像各個民族不需要互相交換信息;也不是主張中國人不再需要基督宗教的傳揚。我的目的非常清楚:基督宗教以信仰型態傳下,對於人類整體有其獨特意義;儒家以文化型態傳下,對於中國人有其獨特意義。因此中國人就他做為一個人而言,當然可以接受基督宗教;就他做為一個中國人而言,當然應該接受儒家思想。更明白地說,一個中國人接受儒家思想時,必須超越漢儒以來各代儒家限於時代困境的偏差詮釋,亦即必須回返孔子、孟子等古典儒家對超越界開放的心態,然後才能宣稱自己是儒家信徒,可以不考慮其他宗教。然而,一旦向超越界開放時,就自然面臨一系列問題:這個超越界是否對我開顯?它與我是否能夠產生親密的主體性關係?它對我的訓令如何可以配合我的良心訓令?要想回答這些問題,基督宗教是值得我們慎重研究的。至於是否相信它,則還需其他條件配合。連耶穌也說過:「不是你們揀選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信仰除了是個人抉擇以外,同時還是一個恩賜。
5.真信仰的普遍含義
任何信仰若是真的,必能使人生意義落實、使人生價值呈現。因此,宗教、哲學、道德理想、藝術創作等,只要能在最高境界帶給人這兩種效果的,都可以說是滿全了信仰的功能。只是宗教以明確的教義及儀式、固定的制度與人群集會,最能妥善保存信仰而已。我們若想進一步明確界定信仰的判準,可以參考以下三點:
第一,信仰必須帶給人「獨特的辨認」。信仰之產生,在於人對宇宙與人生得到一種異乎尋常的體會,好像揭開了一層面紗,看到了核心真相。或是以新的眼光看待世界,見到新天新地。這是精神啟蒙,或稱二度生命,也正是佛教所謂的悟。悟得宇宙與人生的真相之後,接著便須付諸實行。
第二,信仰必須引導人「完全的付託」。付託即是在獨特辨認之後所定的決心與行動,亦即二度生命的呈現。完全的付託表示毫無保留地投入終極關懷,念茲在茲,甚至生死以之。消極方面,人可以因認清真相(如色即是空)而出家修行;積極方面,則可以投入現實世界,普度 眾生,知其不可而為之。
第三,信仰必須催促人「普遍的傳揚」。一方面以自己的生命為見證,讓別人體察及分享我內在豐盈的生命泉源;另一方面,以言語文字從事傳揚福音(或其他信息)的工作。這是「己立立人,已達達人」的理想。真信仰必帶來無法抑遏的使命感,希望他人一起分享喜訊與恩寵18.。
古典儒家與基督宗教都可以滿足以上三點條件。今天的中國人正可以借鏡兩者,找出自己的真信仰之呈現方式。
神學論集64期(1985)p.217-254
- Nov 22 Sat 2014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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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悟與救恩佛教與基督宗教的交談
覺悟與救恩佛教與基督宗教的交談(沈清松)
一、引言
在世紀末的氛圍當中,整個世界可謂正踏入虛無主義的幽谷。從此一人類窘境看來,佛教和基督宗教應該致力於開發它們共同的靈修的資源, 透過交談,一起貢獻他們的理念、價值和實踐的方法,來使人類的生活重新恢覆意義。我個人認為,由於現代化的沖擊,尤其加上後現代解構趨勢的挑戰,人類的存在,雖然有文化表現的不同,大體說來,率皆承受著宰制、異化以及生命無意義的威脅和扭曲,而翻騰於焦慮與苦惱之中。在今日,所謂的“虛無主義”(Nihilism)一詞早已失去其原先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所謂“重估一切價值”的深刻意義。在今天,虛無主義的概念已然膚淺化、輕挑化、無意義化。人們不再有值得生命奉獻的理想,相反地,卻沈溺在對眼前可見的利益和快樂的追求之中。(註1) 從這個角度看來,無論是基督宗教,或是佛教,都可以相互合作,甚至相互滋潤,為人類再度形構一個有意義的存在。一方面可以提煉它們各自靈修傳統中的精華,另一方面也可以共同面對人類的未來命運,以便摸索出一條走出虛無主義幽谷的大道。
在此一考量之下,所謂佛教和基督宗教的交談,誠然必須面對一些基本的概念,像“上帝”與“涅槃”,“救恩”與“覺悟”,“存有”與“空無”…等等這些基本概念。這些概念的辨明,對於澄清彼此教義上的立場是十分必要的。不過,也必須註意到,只沈溺在概念的討論以及教義的分辨當中,也會使得所謂宗教的交談變質、退化,成為只是宗教彼此之間口頭上的比較而已。做為一個哲學的學者,本人認為,在當代世界當中,意向性、生活世界和實踐行為…等層面,對於宗教的交談可以說是十分必要的。此一想法是來自胡塞爾 (E.Husserl) 的現象學和實用主義的啟發的結果。按照胡寒爾的想法,真理必須透過我們的體驗向我們揭露,藉此,我們才能夠經由意向性指向意義的行動來構成意義。此外,也必須註意到意義在生活世界中形成的歷程。(註2)按照實用主義的想法,真理必須透過行動來檢證其自身。誠如史密斯 (John Smith) 所說,“我們所相信的與我們行動的方式是相互依賴的。”(註3)。
也因此,宗教交談今天是處在一個對比的情境當中。一方面為了厘清彼此教義的立場,必須要進行概念的分析和比較。另外一方面,各種宗教對於人類在現實世界的共同處境,對於生活世界的現況,有必要共同予以關懷。在基本的宗教學、哲學概念方面的厘清,可以有助於澄清不同的宗教的立場。但是,單單只是厘清不同宗教在概念層次的相容或不相容,仍然不能夠說出宗教交談的真正意義。換言之,體驗與行動若沒有概念的厘清,會是盲目的;然而,只有概念而無體驗和行動,也會是空洞的。從此一對比觀點看來,基督宗教和佛教的交談也必須把它們放在現代與後現代的生活世界脈絡與人類的共同處境之中,一方面能夠厘清、分析並對比各自教義的立場,另外一方面也必須共同關懷並且投入共同生活世界的建設。
在本文中,我處理基督宗教和佛教的交談的方式,是訴諸本人所謂的“對比哲學”。對比哲學是一種思維與實踐的基本途徑,必須在表面的差異或對立的情境中發現互補性,一方面尊重差異,一方面尋找互補。我所謂的“對比”是在差異和互補、連續與斷裂、采取距離和共同隸屬間的辯證遊戲,構成了我們所研究的對象的結構及其動態的發展。因此,所謂“對比”包涵了“結構對比”和“動態對比”,兩者構成了經驗、歷史和存有的內在結構與辯證動力。(註4)我之所以提倡對比哲學,是用它來代替一切二元對立的思考,像結構主義 (Structuralism) 就太過強調對立元彼此的差異性,而且化約歷史性於結構之中;至於黑格爾的辯證法雖能兼顧歷史性,但卻太過強調否定性 (Negativity),因此就忽視了存有的創造的積極性。
對比的智慧在中國哲學傳統中有其根源。《易經》有謂,“一陰一陽之謂道。”老子在《道德經》中也說,“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這些都顯示出一種對比的思考, 一方面有結構性的對比,如“萬物負陰而抱陽”便顯示結構性的對比。另一方面又有動態性的對比,如“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長則陽消,陽長則陰消”都顯示出動態的對比。簡言之,對比的哲學要求我們去看出所研究的對象的另一面,無論是就其結構而言,或是就其歷史而言,都必須能兼顧其它面向與其它可能性。
帶著這樣一種對比的視野和思維方式,本人傾向於把基督宗教和佛教視為是兩種雖然不同,但仍可互補,雖相互采取距離,但仍可共同隸屬的宗教。在本文當中,我將處理以下的教義問題:主要是集中在佛教所謂的“覺悟”和基督宗教所謂的“救恩”,並且把兩者視為是有助於人類走過現代/後現代的虛無主義的幽谷。我所探討的問題包涵以下四點:
一、基督宗教和佛教對於人類痛苦的共同關心,無論是身體的痛苦,或是心靈的痛苦,及其在人性上的根源。
二、基督宗教所言的“救恩”,與佛教所謂的“覺悟”之間的對比,主要涉及所謂“超越原則”與“內在原則”的對比。
三、基督宗教教所論存有的圓滿和佛教所謂的空性,或“無所住於空”的對比。
四、德行倫理學對於基督宗教和佛教都是共法,並且可以視為是一種克服虛無主義、宰制與異化的實踐道路。
二、人類的痛苦與人性的構成
我所提供的宗教會通的起點,是基督宗教和佛教對於人類的痛苦的共同關懷。它們是在世界上最為關心人類的痛苦和罪惡,甚至關心一切眾生所面對的痛苦和罪惡的兩個宗教。事實上,基督宗教之所以討論“救恩”,其最肯切的理由,是為了拯救人類於痛苦和罪惡之中。而佛教所言的“覺悟”,則是透過一種自覺的方式,來從痛苦和罪惡之中解放人類。而且,無論是基督宗教或佛教的教義,都解釋痛苦和罪惡的源起,並且是參照人性的構成問題來加以討論。
基督宗教(註5)認為人與神的關系,是人的其它關系的根源。這看法是立基於其以上帝為萬物之造物主和對人類的痛苦和罪惡的關懷與同情。(註6)從《聖經》看來,這些包含忌妒、仇殺、戰爭、病痛、死亡、奴隸、流離失所、天災人禍…種種痛苦和罪惡,其本質皆在於人與人、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的破滅和沖突,而這些都是來自於人和神原初關系的破裂。基督宗教對於痛苦和罪惡的源起的解釋,也是訴諸於人性的構成,並以神人關系作為人性結構的基本要素。
當我們討論到基督宗教對於人性論的看法之時,馬上會想到原罪的學說。對於有些神學家而言,原罪代表人性中的幽暗面,是繼承自人類的原祖。原罪的源起是來自亞當和厄娃違反了上帝頒布的一條禁令。 然而,當我們把原罪的故事放進《聖經》的文本中加以解讀,便可以看出,所謂的原罪其實是原初上帝創造為善的人性的墮落和玷汙,使得人、神關系破裂,更由此原初關系破裂導致人從與自然的和諧狀態分離,進而造成人與人關系的沖突。
在我看來,在聖經舊約《創世紀》當中,關於亞當和厄娃的墮落的整個敘事文本,恰好顯示人性原初是被造為善的,但由於在人性發展過程當中的一些傾向,使得人的主體性趨向於自我封閉,因而斷絕了與上帝的和諧關系,成為痛苦和罪惡的源起。誠如呂格爾 (Paul Ricoeur) 所言,原罪的神話區分了罪的根源(origine radicale)和萬物與人性之善的源起(origine originale)。他說,“該神話以人為罪之根源,這是發生在創造之後,而創造在上帝的創造行動中有其絕對源起。”(註7)在我看來,人性的原初是善的,整個創世紀所提出來的是一個善的存有論和神的肖像(ImagoDei) 的神學,兩者都支持人性的原初之善。
第一,人的存在的環境是由萬物所構成的。這些萬物,按照《創世紀》的文本,當每一次上帝創造它們之後,都宣稱它們是“善的”。這一點奠定了人得以興起的一個存有論基礎,人是從善的存有論的基礎上興起的。
第二,人是上帝按照祂的形像所創造的,正如《創世紀》上所謂:“天主於是按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 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註8) 既然天主本身是至高的善,祂的肖像本身也應該是善的,而不是惡的。所以人性的被造本然也是善的。
第三,人性天生就具有認知的能力和自由意志,也因此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些認知的能力和自由意志就奠定了所有的道德的善的先驗基礎。
至於惡的來臨,是由於人濫用他的自由意志,並且割裂了他與上帝之間互為主體的關系。這個關系,原先是由一個行動的盟約所表現的。但由於人打破了這個盟約,於是斷絕了人和上帝之間的關系使得人封閉在自己主體的薄幸和武斷之中,把自己從與上帝的和諧關系之中割裂開來,也就是在這神人和諧關系中斷之後,人開始有痛苦、罪惡和死亡。痛苦、罪惡和死亡,是由於原為神的肖像的人性自我封閉,因而墮落的結果,也是人拒絕了與上帝之間的關系之後的結果。
換言之,在基督宗教看來,人性既是按照上帝的肖像而造,原初即是善的。然而人在經驗領域中,在運用其自由意志的時候,就有可能、而且實施上會選擇自我封閉,甚至否定了與上帝的和諧系,也因此出現了墮落的情況。
從《聖經》上的敘述看來,人在墮落之後,必需經由勞動,才能生存;經由努力,才能維系良好關系。 不像從前在樂園裏,可以自發地享有存在,無邪地活在良好關系之中。更可悲的是,從此開始發生像加音妒忌、謀殺其親弟亞伯爾之罪惡,以及爾後無窮的痛苦。
在中國哲學裏,這種人性會墮落的情況是經由道家對儒家的反省顯示出來的。儒家肯定人性在先驗方面是本善的,然而老子的批評卻指出這個本善的人性,在現實的社會當中,會逐步地變質和墮落。“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換言之,人性在現實界當中的墮落與變質的過程,是由於對道的遺忘和迷失的結果。經由道家的反省,顯示出本善的人性也有墮落的傾向和可能。而在基督宗教《創世紀》的人性論,一方面既指出存有學上和先驗上人性的本善,另一方面又指出其墮落和變質的傾向。
比較起儒家與道家來,基督宗教肯定每一個個人有更多的自由意志,也因此必須對其行為負更多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之下,基督宗教承認了人主體性的自律性。但也指出,人對主體的自律性的不妥善運用,甚至會導至與他者的斷裂,把自己從他者,甚至是絕對的他者─上帝─相割離,甚至拒斥了與上帝的和諧關系。
不過,如果人可能自我封閉於上帝之外,上帝的愛是無限寬廣,甚至這樣自我封閉的狀態,也不可能阻止祂的愛的穿透。聖奧古斯丁 (St.Augustine) 如是說:“即使我在地獄裏面,你也會在地獄中,因為即便我下到地獄,你也在地獄中。”(註10) 這就表示天主的愛也會穿透地獄。而且如果人不斷地拒絕天主,天主也不會拒絕任何的存在。由於祂無限的愛,祂會救援任何一個存在。而所謂的救恩,就是神的恩寵和人性自我提升、自我轉化,朝向無窮的完美的歷程,相互合作的結果。在這個過程當中,人性總有墮落的機會,甚至會步入純粹的主體自我封閉、自我膨脹的情境,這正是“原罪”觀念所要提防的。
當我們轉向佛教時,也可以看出,事實上佛教的興起,是為了喚人們覺悟,以使人從一切痛苦中解脫。 釋迦摩尼由於體驗了人的生、老、病、死,因而覺悟,他也以此覺悟來自渡渡人。這是所謂“苦、集、滅、道”四聖諦的原初意義之所在。 所謂的“苦”、“集”前兩諦解釋人類的痛苦以及世界的形成。人的出生及其後一生的條件,是由生、老、病、死種種痛苦構成的。 除此之外,還有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以及憂、悲、哀傷…等等種種身心苦楚,皆是由於無常或是因緣所造成的痛苦。
至於世界之所以形成,是由於種種因素的集結或是分離,它們彼此皆是因緣相依的,即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則彼滅”。佛說十二因緣,由無明而行,由行而識,由識而生名色,由名色而生六入,而六入而生觸,由觸而生愛,由愛而取,由取而有,由有而生,而有老死,無明又起,循環無已。可見,由最原初無明興起的十二的因緣,無論是由同時的連系,或是在時間中的因果,都決定了生命和世界的形成。簡言之,痛苦是來自於因緣生滅, 因緣生滅起自因緣互依,而因緣的互依是由原初無明所啟動的。面對由此所生種種痛苦,只有透過緣覺、自覺與他覺,覺悟一切皆屬因緣生滅,才能夠使人從痛苦當中獲得解脫,出離世間,永斷煩惱惑業。
若要從痛苦中解脫,則必透過另外兩諦之實踐而達成──此即“滅”、“道”兩諦。所謂“滅”諦是從原初的無明中解脫,滅除因緣之決定,從痛苦中解放,而達至涅槃的境界。至於所謂的道諦,則是實踐“八正道”,也就是“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實現為一個有德行的人,並達成無上正等正覺。
不過,從哲學上說,人求得解脫的可能性以及達成自覺的可能性,都假定了人性在其原本的內在本性應是純粹而善的,如此才能使自覺成為可能,蓋自覺實乃人內在善性之展現。也因此,一個純粹而善的人性,或所謂“佛性”的概念,隨後便在大乘佛學,尤其在中國大乘佛學中發展出來。所謂“眾生皆有佛法”,肯定了人與眾生自覺和解脫的先驗條件,也就是說,在人的主體性或是眾生的本性當中,早已經存在著能達成覺悟與解脫的先驗條件。
就如同在基督宗教中的情形一樣,我們可以從上述對四聖諦的討論中,析辨出一種對比的張力。一方面,佛教認為在人性中有一種原初的“無明”,是造成一切痛苦的根源。但另外一方面,則又發展出“佛性”的概念。佛性是純然是善的,如此一來,解脫和自覺才會成為可能。人性中原初的無明與本然的佛性,兩者的對比所形成的一種緊張的關系,給佛教帶來更為均衡而動態的視野,以便面對人的痛苦。一方面,佛教認為人必須面對痛苦,解除無明,得大解脫;另一方面,佛教也鼓勵人應自覺本有善性,並加以全面展開。
也因此,我們可以簡單歸結如下:在佛教裏面,所謂的“覺悟”就是佛性本身的自覺和展開。然而,在基督宗教裏面,所謂的“救恩”則是神性的恩寵與人的精神提升相互合作的過程,以便擺脫並克服根源於人的有限性和自私的自我封限,最終達至神性的完善。
三、超越的救恩對比內在的覺悟
對於基督徒而言,人除非在絕對的他者之中達至終極的完美,否則人的存在的焦慮是會與時俱增的,正如同聖奧古斯丁所說的:“我們的心靈除非安息在您的懷中,不會感到平安。”(註11) 換言之,除非人在天主的臨在和恩寵之中,人的心靈不會真正徹底安寧。這樣的思想在哲學上的意義,在於對人性潛能的實現,設定了一個超越的原則。基督教義的重點就在於體察出人的主體性終有自我封閉的傾向, 也因此這超越的原則是必要的。然而,人的心靈在其最深刻的內在當中,仍然與上帝有某種關系。就這點而言,基督宗教也認為必須肯定內在的原則。
人實際上是處在這樣一個對比處境中:一方面,人性本身的動力對於邁向成全而言是必要的,因為人本身的完善需要人的自由意志的決斷和德行的養成;但就另一方面言,人性本有的這一個內在動力,卻不能只是封閉在自己之內,而不向他者開放,且人性唯有在絕對的他者之中始能達至終極的完善。否則,人性是無法全盤自我實現的,也因此就談不上救恩。所謂“救恩”,就是人性在絕對的他者之中達到的全面實現。
就這一層意義而言,基督宗教也體現了一種對比的智慧,深刻地把握到人性的動力以及神、人關系之中的動態張力。耶穌清楚地表達了這一點。他說:“到時候你們將不在這座山,也不在耶路撒冷朝拜天父。…然而時候要到,且現在就是,那些真正朝拜他的將以精神、以真理朝拜天父。因為天父就是這樣尋找朝拜他的人。天主是神,朝拜他的人應當以精神以真理去朝拜他。(註12) 在以上這段話當中,耶穌宣示了一個普遍的救恩史,透過耶穌這一段話所揭露的,是用心靈和真理來朝拜天主。那些用心靈和真理來朝拜天主的人,並不被限制於朝拜的地點、種族、或是文化族群等外在因素。他們是運用內在的原則,以心神和真理來朝拜天主。就這一層意義來講,所謂的朝拜、信仰,其實是一種將自己內在精神當中最真誠的部份揭露出來的方式,是一種體驗在人性的主體中所開顯的真理的方式。這就是基督宗教的內在原則。它肯定在人和天主的關系當中,需要人以最深切的內在、最真誠的精神動力的參與。
就基督宗教而言,所謂的內在原則是奠基在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肖像而言的。正如儒家以人人可為堯舜,佛教以眾生皆可以成佛,對基督徒而言,在每一個人的心靈當中都有某些神性,也因此可以不斷加以發展,以至於完美,甚至如同天父那樣的完美。耶穌肯定人性當中的神性,他在《若望福音》中說:“在你們的法律中不是記載著:‘我說過,你們是神’嗎?如果那些承受天主話的,天主尚且稱他們是神,而經書是不能被廢棄的。”(註13)
耶穌在新約當中所說的這些話,本身就指向了舊約法律書。而且我們也可以在《聖詠》當中看到類似的話。在《聖詠》第82首上面說:“我親自說過,你們都是神, 眾人都是至高者的子民。” (註14) 可見,人本身就具有神性,也因此可以趨向於完美。這是在猶太教和基督宗教、舊約和新約傳統當中的共同肯定。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而造的,都是至高者的兒女,就在這一層意義之下,可以被視為是神。人性當中的這一曾層神性,在存有學上就是與神本身相互有關系的,猶如父子的關系一般。這個關系可以視為是人內在的光明,是一切開悟、啟明的內在根源,是人性自覺了悟、觀照真相的場所。
不過,就基督宗教而言,此一內在的原則本身就訴求於一個超越的原則,好使得人不會自我圈限、封閉在自己的主體性當中。當代新儒家唐君毅在論及“歸向一神境”時,對此一超越自我圈限的需要,甚有體會。他說:“使人我各自超越其限制封閉者,而後有此一心靈之呈現與存在…見其超越在上,而又不離人我。…而由此以透視其‘無一切天地萬物與人及我之一切存在上德性上之任何限制、 任何封閉’。” (註15)
人和天主的動態關系,使得人不會封閉在自我的主體性當中。而人的真理和心靈都是朝向天主而開放的。人精神上的光照、開悟與啟明從不會限制在自身之內,也不會只是藉著自身的自力而來,因為就在人性的光明當中,就有著神性光照的參與。我就是在這層意義之下,來解讀聖奧古斯丁的話。他說:“天主創造人類心靈,使其成為理性和智性的,藉之人可以參與神的光明。而天主如此地從神自身來光照了人的心靈,好使得人的心靈之眼不但可以覺察到真理所展示的一切萬物,而且可以覺識到真理本身。”(註16)
人的心靈和精神若能向著天主而開放,因著來自天主的光明,決不會自我封閉,尤其不會封閉在太過人性化的人文主義當中。就這一層意義來講,信仰天主、朝拜天主的意義,是提升自我的心靈,直升到天主的精神和真理,發揮並窮盡自己最深沈的內在,在其中迎接天主的光明。這就表示在基督宗教當中,內在的原則一定是與超越的原則相關,也經由超越原則而提升。內在原則不離超越原則,正如同超越原則不離內在原則。
當我們轉向佛教的時候,則可以看出,對佛教而言,內在的原則可以說是占極大的優勢。佛教認為,眾生和人皆尋求覺悟,也透過覺悟與光照,才能夠從一切的痛苦和人的有限性當中獲得解脫。然而,覺悟與解脫只有透過人或眾生內在所擁有的佛性,自我省覺,才成為可能。雖然這種自我省覺也應可以超越任何感性的經驗,超越經驗的世界,並超越任何自私的自我,以便為利他的、為普世的理由而奉獻。然而,這種自我超越的資源基本上是內在於每個人的自我之中,而其體現也是人的內在佛性的全盤展開。也因此,似乎沒有必要去承認任何超越的上帝,更無需以上帝的恩寵來介入人的覺悟。就此意義而言,在佛教中似乎沒有必要成立或設置任何的超越原則。
不過,即使在內在原則的優勢當中,佛教信徒也仍然有某種傾向去崇拜佛,或是佛的某種形像,將其視為是神聖而超越的,而且有必要去訴求祂的恩寵。我們可以在佛教的發展當中找到這樣一個對比的情境。
例如,在凈土宗裏面敬禮阿隬陀佛,而阿隬陀佛就有一點類似位格神的意味。人們可以向祂唱歌和祈禱,甚至只是經由敲打木魚和不斷重覆祂的聖名,頌念“阿彌陀佛、阿彌陀佛、阿彌陀佛…”,就在佛教徒的每日生活當中,尤其是在緊急危難狀況出現的時候,如此地訴求於阿彌陀佛,可以獲取祂的恩寵和協助。也因此,訴求於阿彌陀佛的名號,就類似於向他祈禱,求取恩寵。其最後的結果,就是達至凈土。在此所謂“凈土”,就有如基督宗教所言的“天堂”一般。 除此之外,無論是僧侶或是佛教徒,也都每日祈求佛祖保佑、菩薩保佑。 這其中所隱涵的心理的意義,決不只是內心的自覺而已,也有訴求某種超越的神明,與之交談的意思。
不過,即使在這種情況之下,向一個類似於位格神的祈禱,或是訴求於他的名號,也都可以僅僅視為是一種靈修的技巧,而毋需視為訴求於超越界的位格神。也就是透過不斷頌念阿隬陀佛,化萬念為一,將紛然雜沓的思想,簡化成一個虔誠的重覆頌念阿彌陀佛神聖之名的動作。如此地訴求阿隬陀佛的聖名, 因此也可以視為是一種簡單的靈修作為,是以極單純的方式來覺省內在於個人心中的佛性。也因此,所謂的“凈土”其實就是“凈心”。並非是土凈,而是心凈。透過這種簡單的方式,化心念之雜,為心念之凈,這是最容易達到覺悟的途徑。其所達至的,仍然是覺悟,而非基督宗教所謂的天堂。這就是凈土宗之所以被視為簡便之門的意義所在。換言之,即使在這裏似乎有一種祈禱的性質,然而其目標仍然是在於覺悟,而非在於恩寵。這表示:即使在佛教中類似凈土宗這樣有神論的傾向,仍然可以用內在原則的方式來加以詮釋。
事實上,將佛予以神性化的趨勢,並不僅限於凈土宗。早在佛教發展的最初階段,就已經出現這種拜佛如拜神的傾向,而且一直持續發展到今天,仍然有之。例如,在台灣今天的佛教界裏面,也出現對於將佛予以神性化的現象的批判,因為在今天的佛教運動當中就存在著這種現象。像印順法師和楊惠南教授,都大力批判佛教裏面這種以佛的神性化作為在現實世界上擴充佛教的策略。而且他們都追溯這種神化傾向到佛教第二次集結,當時形成了上座部和大眾部的分裂,而大眾部就采取了這種將佛神性的策略,以便擴張佛教在廣大信眾中的影響力。
印順法師指出,座部和大眾部首次分裂的主要原因,是發生在他們對於佛的本性的詮釋上面。對於上座部而言,佛教是一種人性化、人間的宗教,比較關懷現世,較屬實在論的傾向。印順指出,在上座部的立場,“佛是現實人間的,與一般人相同,要飲食、衣著、睡眠、便利,病了也要服藥。佛的生身是有漏的,佛之所以為佛,是佛的無漏功德法身” (註17)。另一方面,印順也指出,大眾部傾向於認為“佛身無漏,是不會生病的,當然也就不需要服藥。所以說佛有病服藥那是方便,為世人作榜樣,如比丘有病,就應該服藥。大眾系的說大空宗以為,佛示現身相,其實佛在兜率天上,所以也不說法。…佛是無法不在的,無所不能的,無所不知的,而壽命是永遠無邊際的。” (註18) 由此可知,大眾部也有以佛為全知、全能、無所不在,而且是永恒之神的想法。這點顯示與基督宗教所信仰的上帝的特性有某些類似性。
楊惠南教授也跟隨印順的解釋,追溯“佛的神性化”現象至印度佛教大眾部的傳教策略,主張佛是全能,在一切場所,一切剎那,以便使佛教能夠為更多數的信徒所接納。楊教授將它稱為一種返回婆羅門教的趨勢,並且認為這是佛教之所以衰敗的主要原因。(註19)
佛教也有這種將佛神性化,視佛為某種全知、全能、無所不在的神明的趨勢,也構成了在佛教中一個對比的情境。一方面主張內在的原則,所謂覺悟就是自證其內在佛性。另外一方面,則又設置了一個超越的佛,宛如神明一般。這點也顯示,從宗教心理看來,人內心終究有與超越的神交談的頃向。也因此,當一個佛教徒進入佛殿,敬禮佛像,其本意應在於以佛之光明,映照我內本有佛性之光明,而不在於敬禮一超越的神明。然而,在佛教徒內心,應仍存在著一超越的神明的關系,以及與之交談的傾向。 不過,我們必須指出,無論如何,佛教的本質最主要還是一個覺悟的宗教。也因此,它更頃向於從內在原則來理解覺悟和解脫。為了這個理由,中國的大乘佛學才不會發展所謂“佛的神性”概念,卻進而將它轉化成眾生皆有的“佛性”概念。如此一來,就轉向強調內在原則。此種想法一旦引進中國哲學之中,就逐漸地影響中國哲學,發展成各種的內在哲學。其後無論是中國各宗佛教,以及後來的宋明理學,都是屬於內在的哲學。
四、展現存有和無住於空的對比
對於基督徒而言,上帝是位格性的終極實在,是最完美的精神性的存有,他是整個宇宙的創造者,人類其他一切有生之物以及其他無生之物皆來自於祂。上帝本身是不能夠用一切人為的論述,包涵哲學、科學和神學來解釋和言喻的。即便是現存的任何對於宇宙的源起的科學或哲學或宗教的論述,都還不能滿足人在這方面的好奇。就基督宗教而言,最後的說明,就在於上帝作為整個宇宙的第一因和終極目的。上帝創造了在宇宙中的一切萬物,在萬物之中又興起了人。而人類在過程中,達到某個階段之後,會傾向於自私、自我中心,甚至沈溺在武斷的自我當中,排除與天主的任何關系,這就是痛苦與惡的開端。 為了使人類從這種狀態中獲得解脫,基督宗教相信上帝本身來到世界,取得人形,以便以人的形相將人從他的自我封限和自我武斷當中拯救出來。基督宗教認為,神是用在十字架上的苦難和死亡,這一普世的利他性,來承擔人的苦難,並拯救人,使其從自我封現的狀態當中破殼而出。人的生命及世界發展的終極目地,都是在於成為完美的,以便回歸上帝。到時將有新天新地的來臨。
不過,就哲學上言,說上帝就是一切萬物的創造者和完美實現的目的所在,並不是把上帝與存有相等同。有些士林哲學家、像吉爾松 (E. Gilson) 、馬利丹 (J.Maritain) …等人,傾向於把“神”與“存”有相互等同,而且認為其神學依據是在於聖多瑪斯。其實,聖多瑪斯本人區別了“存有”與“上帝”。多瑪斯認為存有 (Esse) 或存有本身 (IpsumEsse) 是一切存有者的存在活動 (Actus existentiae)。 而存有者則是一切存在活動的主動。至於上帝則是獨立自存的存在活動本身 (Ipsum Esse Subsistens) (註20)。存有並不是獨立自存的實體,而上帝則是獨立自存的存在活動。除此以外,在這樣的獨立自存的存在活動當中,有無可窮盡、無可言喻的理想、可能性,它們都可能存在,但尚未存在。就這一點而言,正如“否定神學” (negative theology) 所言,只能用負面和否定的方式加以了解。我們很難找出其它的語詞,只能把這些無可言喻的可能性稱之為“無”。如果沒有這些“無”充斥於存有者的領域當中,存有就不可能再有進一步的實現了。也因為神不可言喻的豐富性,使我們不能把上帝和存有加以等同,因為上帝既是存在活動,但是同時上帝也超越了存有、超越了存在活動。也因此,上帝超越了有、無的區分,而且上帝是從無中創造 (creatio ex nihilo) 了萬物。
我們可以說,上帝是位格的,這個意義在於上帝是有意識的、精神的,他既能夠認識,也能夠愛。但我們也可以說上帝不是位格的,這個意義是說,天主並不是像我們人類的意識和精神那樣的位格之意。上帝認知一切,但他的認知並不像我們的認知。上帝愛一切生命,但他的愛並不像我們的愛這般。因此跟據肯定之路 (Via positiva),我們可以說,上帝是存有,是位格。然而按照否定之路 (Via negativa),我們也應該說,他不像我們所設想的那般地存有或位格。上帝既是位格,而且也超越位格。在這裏,或許可以使用德日進(Teihard de Chardin)的“超越位格”(hyperpersonal) 一詞來加以表達。
就佛教而言,雖然在佛教的傳統裏面也有一種將佛神性化的趨向,視佛宛如上帝一般,但是,更深刻地說,佛教宣稱它自己免除於任何上帝或神明的觀念。換言之,它所宣稱的覺悟和解脫如此徹底,以至於甚至須從信奉位格神明的必要性當中解脫。這點構成了佛教覺悟和解脫的經驗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即使在凈土宗的佛教當中也有訴求於阿彌陀佛,求佛保佑,甚至能夠接引西天,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宛如基督宗教的天堂一般。然而,即使如此,阿彌陀佛也仍然不像基督宗教的上帝,阿隬陀佛也不是世界的創造主。阿彌陀佛雖能實現凈土,但他本身並不介入世界的歷史當中。總之,祂既不無中生有,創造世界,也不介入世界的歷史當中。即使是從“凈土”的觀念,也不能邏輯地推衍出任何如基督宗教所謂“新天新地”觀念。正如前面所論,訴求阿彌陀佛的名字,其實是一種化萬念為一念的靈修技術。 它的真正意義在於獲得一種純凈的心靈狀態,而不在向一超越的、位格的神明禱告。
佛教的禪定可以達致一種純粹的空的經驗,一種絕對的空的境界。“空”似乎是佛教中最深刻的經驗,甚至超越過任何對於位格神的崇拜的經驗,換言之,連此位格神亦須加以空之。也因此,佛教不同於基督宗教的重要一點,在於基督宗教強調上帝是最高善 (Summum Bonum),萬物的善皆可在上帝的存在當中得到實現,並藉此體現萬物的命運。然而,佛教卻比較強調空的經驗,作為一切覺悟和解脫的本質所在。
對佛教而言,空並不能等同於存有,也不等同於虛無。為了達致解脫,必須徹底到能將覺悟的經驗中所隱涵的自由,加以擴大,甚至不執著於空,無住於空。《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謂“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其意在闡明“緣起性空”之義。按吾人的詮釋,心之自由應徹底至毫無執著,是為心無所住,甚至應無住於空。換言之,連空也必須加以空之。這體驗十分接近海德格所講的“離本”(Ab-grund)(註21),是不斷地從一切基礎離去的體驗。就海德格而言,基督宗教的上帝觀是其所謂的“存有·神·學” (Onto-theo-logy)(註22)。一方面肯定存有作為一切萬物的存有學基礎,另外一方面又肯定神作為存有的第一因,也因此成為一切萬物的神學基礎。相反地,佛教比較接近一種“反基礎主義” (Anti-foundationalism),不執著於任何存有學基礎或神學基礎,甚至不以“空”為基礎。應無所住,亦無住於空,沒有任何基礎,而且要不斷地離開一切基礎,以便人的心靈盡可能地自由,再無任何執著。
不過,我們可以說,空的體驗雖然是非常深刻,足以展露人心靈的自由。但這並不代表並沒有存有的全盤實現。即便我們要使人常保心靈的自由,使人的自由徹底到沒有任何人的言說──無論是哲學的、科學的或神學的學說──可以作為人的自由的基礎。但沒有一個現成的學說或教義,可以成為人自由的基礎,並不代表整體存在是無根的、無基礎的。就基督宗教而言,一定要有存有和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即便是無,也還是有其基礎,雖然這個基礎本身是無可言喻,也因此人對於所有的哲學、神學和科學的學說,終究皆須加以解構,使得人的心靈及其基礎常保自由。
不過,由於佛教強調覺悟和解脫,因此不會將佛性的實現和存有等同,而且也不承認佛是一個位格的神。似乎對於佛教而言,神的位格化是一個存在上較為低級的表示。換言之,比較起一種無位格的空的豐富經驗而言,將神位格化卻是一種執著。就如同甘易逢 (Yves Raguin) 所說的,對於佛教而言,“非位格”是比“位格”更為豐富,更為偉大,更為絕對的。(註23) 我認為在甘易逢的說法裏面,有一個值得重視的論點。他說,“如果基督宗教要和佛教交談的話,不能夠只向他們說:‘不可能和你們交談,因為你們不相信一個位格神。 ’相反地,在交談當中,必須能夠使佛教了解到,在基督宗教的信理當中,也有對於天主的非位格性的信仰。‘非位格’和‘位格’並不是相反的。它們卻是互補的”(註24)
我想,甘易逢在此強調的“非位格性”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我比較喜歡德日進 (Teihard de Chardin) 所使用的“超位格”的概念,遠勝所謂“非位格”的概念。不過我仍然認為,把神視為是位格的,更合乎人性。神是位格的,表示祂能夠認識,能夠愛,而且我們也能夠向他祈禱。雖然神的非位格性也有一種深刻的意義, 但是如果太堅持非位格性的論題,也會掉入一種無對應的崇拜,沒有交談和互動。我認為人性最深刻的內在,除了自覺與自由,還需要和超越界的交談,才能夠超脫自我封限。如果太過崇拜非位格性,將神作非位格的解釋,才能夠超脫自我封限。如果太過崇拜非位格性,將神作非位格的解釋,將佛作非位格的解釋,都會沈溺於對這種交談的需要的冷漠當中。
就基督宗教而言,上帝有其非位格性。首先,上帝既然創造了宇宙,宇宙也自有其法則,而上帝也在宇宙當中,就這一點而言,上帝的非位格性不但是表現在否定神學,表現在神的不可言喻性上面,同時也表現在上帝所訂定的宇宙的創造性與法則性當中。上帝創造了宇宙又遍在於宇宙;而宇宙的創造與法則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可見,在上帝當中應有某種的非位格性。上帝的非位格性和祂的位格性並不相矛盾,兩者雖然有別,但卻也是互補的。
當然,就基督宗教而言,與其說上帝是非位格的,不如說上帝是超位格的。對人本身來講,設想一個能夠認知一切、能夠愛萬物、而且人能夠向祂祈禱的有位格的神,更是合乎人性。如果毫無彈性的、僵硬的在哲學上堅持上帝的非位格性,也會導向一種無情和冷漠的思想。這種心態就如耶穌在《瑪竇福音》中所說的:“我可把這一代比作什麽呢?他像坐在大街上的兒童,向其他的孩童喊叫說:‘我給你們吹了笛,你們卻不跳舞;我給你們唱了哀歌,你們卻不槌胸。’” (註25)
對於哀號歡樂皆無反應,這是一個非位格的概念所可能帶來的冷漠與悲慘的世界。從基督宗教看來,對於人而言,說上帝是位格的,意義是在說,上帝的確能夠認知萬物、愛萬物,而且我們可以在心靈中向他祈禱,與他交談。但這一點並不表示說祂的愛、祂的認知和傾聽我們的祈禱,是以我們人所設想、太過人性的方式來進行的。就這一重意義來講,上帝並不是位格的,而是超位格的。這並不是說天主或上帝無能力認知、無能力愛,而只是說祂的認知和愛是以超越的、卓越的方式來進行的。
對於這一點,在基督宗教中可以分兩方面來考量:一方面上帝創造了宇宙的法則。神的意志雖是愛的意志,但其表現於宇宙中則為宇宙的法則,在人性當中則展現為正義。這些都是不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的。 另一方面,在基督宗教的密契主義、神秘經驗中,上帝是一切萬物的奧秘。在聖十字若望 (St.John of the Cross) 和聖大德勒莎 (St.Theresaof Avila) 的神秘經驗當中顯示,在人與上帝最深層的關系中,在某一個階段人會進入到空虛自己,進入所謂“靈魂的黑暗” (Darkness of the Soul),甚至被動地被一個不知名的韻律帶走,在這余波蕩漾的韻律當中,上帝並不展現為位格般的親切。此一經驗宛如道家密契經驗中的陰性、受動狀態,被道帶走,隨道流轉一般。道家說“無”,佛教說“空”,而在基督宗教中,也有聖保祿所謂“空虛自己”,筆名丹尼斯 (Pseudo-Dionysius) 所謂“否定神學”,埃裏傑納(John Scotus Erigena) 與埃卡特 (Meister Eckhart) 所謂“上帝是無”…等等。不同的是,在基督宗教的密契經驗中,除此以外還有與上帝親密的交談和愛的共融。總之,對於基督宗教而言,神既是位格的,也是非位格的。就在這樣的一個對比的情況當中,人和神的關系才會愈趨於深刻,終抵於與神的交融。
五、德行倫理作為克服虛無主義與宰制的實踐之道
最後,但也是最重要的,面對當前世界正步入虛無主義幽谷,各地充滿著政治、社會的沖突與宰制,而非人性之科技與制度正造成各種異化現象之時,佛教與基督宗教,以及其它精神文明傳統,皆可發揮其德行倫理的勝義與實踐,予以克服。這是其它倫理思想,諸如效益論與義務論,所無法達成的。
面對虛無主義的苦惱,追求最大效益的效益論無濟於事(註26)。效益論最大的問題在於:往往最大的效益很可能是違反正義的。此外,為了追求最大的效益,心中就要不斷地算計,才可能在政策或投資上達到最大的效益。效益論既然以追求效益為唯一的目的,心中又常在盤算效益,這樣一來只會加強虛無主義的傾向,解決不了問題。因為人所追求的若只是效益,仍無法提供人們心靈上值得奉獻的理由。雖然企業獲益,業務推展了,但沒有理想,沒有卓越感,倫理關系搞不好,也沒做過什麽好事,所以心靈上還是不滿意。因此效益論無助於人類走出虛無主義的黑暗,反而助長了虛無主義的風氣。
其次,義務論也無益於克服宰制與異化。現在是重新思考德行論對於義務論的優先性的時候了。今日世界亦正承受過度強調道德與法律義務之苦。這可追溯到近代世界形成時,康德義務論思想的提出。 康德認為道德就是人自律地按照道德義務的無上命令而行動。所謂德行,只是克服、否定個人的欲望,以服從道德義務的要求。(註27)
康德在個人道德領域重視義務,而在國家的領域則提出‘法治’的概念,即‘法治國’(註28)(Rechtstaat)。‘法治國’這概念是康德最先提出來的。他認為人在個人領域應該遵守道德義務,而在國家的領域則應該遵守法治。所以義務論包涵兩個層面:一是道德的義務,一是法律的義務。由於現代化的加深,義務論一直在現代社會中延伸、發展,因為它頗能配合現代化的宰制與規範建立的需要。
在比較世界的倫理學時,有些學者認為儒家的思想是一種強調意志“自律”的倫理學 (註28),並認為西方的基督宗教,是“他律”的倫理思想,因為他們認為像十誠的頒布是由外在於人意志的上帝來頒定律則的。但是,無論是講“自律”或是“他律”,都只見規範與義務,都是從義務論的倫理學出發的見解。然而,這種義務論至多只能成為政治社會宰制的意識形態幫閑甚或幫兇,無力克服宰治與虛無主義。
其實,在我看來,無論是儒家、佛教或基督宗教的倫理學,都是德行論的倫理學。儒家重視人本有善性的卓越化,也重視人良好關系的滿全。基督宗教也是,其誡律是在神人的關系中成為可能,例如十誡的頒布是神與人盟約的結果,而新約中的耶穌也說:“你們如果愛我,就遵守我的命令。”可見愛的關系優先於義務(命令)的遵守。若只從自律、他律的觀點比較儒家與基督宗教的倫理學,不但是自陷於義務論的窠臼,而且會失去儒家與基督宗教倫理學的真實本意。
就德行論倫理學言,基督宗教與儒家、佛教是一致的。在《聖經》上,亞當和厄娃在樂園中所遵守的規定,目的是為了表示尊重神人關系,因而有了約定。其後,十誡中的倫理誡律實乃維系人神關系、人人關系之盟約,尊崇上帝的正義與關系的和諧是遵守義務的目的所在。因此不宜以他律視之。“自律”與“他律”的區分仍是義務論的概念。但基督宗教與儒家一樣,皆是以關系和諧化為目地,以德行優先於義務。這在《新約》中耶穌所言“如果你們愛我就遵守我的命令”,更清楚顯示:愛的關系優先於義務的遵守。在基督宗教中,信、望、愛、正義、仁愛、智慧、勇敢、節制…皆是關涉善性卓越化,關系和諧化之德行。在面對當前規範解構、虛無主義橫行,效益論與義務論無法賦予人生命以意義之時,儒家和基督宗教的德行論倫理學,既能有益人的能力卓越,又能使關系和諧。
同樣地,佛教也很強調德行倫理。所謂的八正道,就是邁向覺悟和解脫之道,以便從一切的痛苦、因果當中解脫。實踐八正道的結果,應該是一種德行的生活,而不只是在行為上服從義務而已。在八正道中,正語、正業、正命,都是與戒律或道德規範有關。但是,所謂五戒──也就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這些並不只是一些消極的戒律或義務而已,因為服從它們的目的,正是為了能夠積極展開人的智慧和對萬物的慈悲,以便達致利他的品行,以至於完美。換言之,服從義務基本上是為了陶成德行,為了達致能力的卓越化和與萬物關系的和諧化,而不是說培養德行只是為了服從義務。至於八正道的其它各正道,例如正精進、正念、正定,三者是為了實現一種高度的禪定生活。而正見、正思則是為了達致智慧。
戒、定、慧是佛教生活中三項基本的要素。其主要的目的是利他的能力的卓越化,和與眾生關系的和諧化。這兩點應為佛教的德行倫理的核心。不同的是在佛教中沒有與上帝或是位格神關系的合諧化。
在佛教中,覺悟的生活是一種德行的生活。在基督宗教中也是透過德行的生活導向屬靈的救恩。兩者都同意德行是人本有能力的卓越化和關系的和諧化。佛教的覺悟比較是與自我關系,就是與自己本有佛性的關系,以及與萬物的關系的和諧化,但其中並不包涵與上帝的關系。在基督宗教中,並不只有人與自我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其他人和萬物的關系,此外還必須加上與上帝的關系的和諧化,而且這點是作為所有其它一切關系的最後基礎。
六、結語
我認為,佛教強調覺悟,應可有益於人類在今世界有自覺地開展出人性中最好的一部分(即所謂佛性)。這對於基督宗教亦頗為重要,因為如果沒有覺悟的體驗,也不會有對上帝的深切經驗。就如同海德格所言,有存有之開顯,始知神聖之本質,知神聖之本質,始知神之本質。同樣的,只有在對本性的自覺之基礎上,吾人始能在真理與善的光照中與上帝合作。就此而言,佛教所提倡的佛性與覺悟,實為一切宗教心靈奠下了人學基礎。不過,就另一方面言,佛教所言“覺悟”亦需由基督宗教所言的“救恩”來提升和完成。在此,所謂救恩是由無限的上帝來轉化並極成人的有限存在,而上帝本身是超越存有與虛無,位格與非位格的盼別。若無此一無窮奧密之神,開悟與解脫之經驗將缺乏存有學基礎。(註29)“設若”缺乏存有學基礎,“眾生皆可成佛”一語將成為只是宗教性的勵志話頭而已。
當然,在此我只用“設若…”的條件句。我想從佛教的緣起論應可發展出某種宇宙論和存有學解釋。(註30) 需知佛教中“信、解、行、證”四者,仍以“解”為最重要,然而宇宙論和存有學解釋亦應視為“解”的重要因素。若後者仍付闕如,亦應視為人的無明的一部分。也因此,宇宙論和存有學解釋,不能僅以“戲言”視之,卻要用創造性的詮釋予以開展。佛陀自己將這類問題視為“戲言”,亦可詮釋為他承認人的理性的有限性。就基督宗教言,人的理性既然有限,就需要其它資源以補其知(例如神的啟示)。 無論如何,面對今日人性處境之艱難,加上非人性的科技正在制造種種人性異化之苦境,佛教與基督宗教應發揮其整全而開放的人文關懷,致力於救世救人。尤其值此黑暗的虛無主義幽谷,佛教與基督宗教更應靈活其價值創造動力。此一動力首先是深植於兩者對人性之善的肯定上,此即佛教所謂“眾生皆有佛性”,基督宗教所謂“人是上帝的肖像”。
此外,面對當前社會各種宰制現象嚴重,佛教與基督宗教不宜主張效益論與義務論,以免成為政治與商業宰制推波助瀾的意識型態。 相反的,它們應透過對於本有的德行倫理思想的發揚與實踐, 超克效益論倫理學與義務論倫理學之不足,致力於人性的卓越化與關系的和諧化。
總之,在接近本世紀末與迎接人類第三個一千年來臨之際,佛教與基督宗教在各自發揮特色,尊重差異之時,仍可相互濟補,共同為人類的覺悟與救恩而奮鬥。
註釋:
1.關於‘虛無主義’概念,參見 J.Goudsblom,Nihilism andCulture, (New Jersey:Rowman and Littlefield,1980), pp.3-18。在本文中對‘虛無主義’的定義則是本人的說法。
2.E.Husserl, Ideas I:General Introduction to a PurePhenomenology, translated by F. Kerstein, (theHague: Martinis Nijhof, 1982), pp.199-201; VincentShen,Life-world and Reason in Husserl's Philosophyof Life, in Analecta Husserliana, Vol.XVII,(Dordrecht:D. Reidel, 1984), pp.105-116.
3. J.E. Smith, The Spirit of American Philosophy,(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83),p.44.
4.見沈清松<方法、歷史與存有──對比哲學概觀>,收入沈清松《現代哲學論衡》(台北:黎明文化公司,1986),頁 1-28.
5.在此“基督宗教” (Christianity) 一詞泛指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和英國聖公會。
6.在本文中,“神”“天主”“上帝”通用,不另作區分。
7.Paul Ricoeur, La symbolique du mal,(Paris:Aubier-Montaigne,1960), p.219.
8.創1, 27 見《聖經》(台北:思高聖經學會,1992),頁10
9.在基督宗教的要理中,“地獄”所代表的就是一種個人拒絕上帝,完全切斷與他者的關系,排斥他自己完美的可能性的一種存在的狀態,而以之為人性最大的痛苦所在。
10.St. Augustine, Confessions, translated by R.S.Pine-Coffin,(London: Penguin Classics, 1961),p.4.Italics in the text.
11.Ibid., p.1.
12.《若望福音》 4, 21-24,見《聖經》(台北:思高聖經學會,1992 )頁 1645.
13.《若望福音》 10, 34-35 前揭書,頁1660.
14.《聖詠》82, 6 前揭書,頁929.
15.唐君毅《生命存在與心靈境界》下冊(台北:學生書局,1977),頁 742。 不過需註意,唐君毅以我法二空、眾生普度境(佛教)和天德流行、盡性立命境(儒家)為更高境。
16.In Ps.118,Serm.,18,4,quoted from F.Copleston,A History of Philosophy, Vol.II,(Westminster:The Newman Press, 1960), P.63.
17.=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台北: 正聞出版社 1988 )頁 62.
18.前揭書,同上。印順此言正如《異部宗輪論》所說,“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諸佛壽量亦無邊際。”“一剎那心相應般若知一切法”,見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經四九·五中──下。
19.楊惠南《佛教思想發展史論》(台北:東大書局,1993),頁6-9.
20.St.Thomas,Summa Theologica,I,29,2;SummaContra Gentiles,I.25.
21.M.Heideggr,Wozu Dictor,inHolzweg,(Frankfurt: V.Klostermann, 1938), p.248.
22.M.Heidegger, Identit ‥ at undDifferenz(Pfullingen: Gunther Neske,1957),pp.60-63248.
23.Y.Raguin,Evang elisation, Dialogue etReflexion The ologique, manuscript non publie,p.6.
24.Ibidem.
25.《瑪竇福音》11,16-17,見《聖經》(台北:思高聖經學會,1992)頁1524.
26.Utilitarianism一詞舊譯為“功利主義”,但如今中文“功利主義”一詞已有貶意,用來罵人。Utilitarianism既然追求效益,似以改譯為效益論為佳。
27. 然而,正如麥金泰所指出,“有德的行動並非如以後的康德所想,否定本性傾向而行動;而是根據經由德行教養過的本性傾向而行動。” A. McIntyre,AfterVirtue,(Notre Dame,:University of Notre DamePress,1984),p.149.
28.例如當代新儒家從義務論的角度解釋孔孟,把儒家思想解釋為義務論的倫理學,比如將孔子所說:‘三軍可以奪其帥,匹夫不可奪其志’,解釋為重視意志的自律;又將所謂殺生成仁,舍身取義,解釋為人可以為道德命命失去生命,因此認為儒家的道德義務是一種無上命令。其實,儒家雖然講究道德義務,但它的目的是為讓人本有善性展開,並使良好的關系能得到實現與滿全。換言之,守義務是為了德行,而不是以德性就在於克制欲望,以便服從義務。而“德行”的意義,基本上可以歸納:一、本有善性的實現。如仁、義、禮、智之德行是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等本有能力的卓越化。二、良好關系的滿全。夫婦和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朋友有信、君臣有義,皆是關系和諧化的結果,也是德行。
29.在此,所謂“存有學基礎”指一切存在者的終極根,而非限於如海德格所謂人存有理解。人不宜將“存有學基礎”人學化。“存有學基礎”是一切無根基者終極而自由的根基,其意甚至要比海德格所謂 Abgrund 更為深刻。
30.覺悟之時,雖可在主觀上自緣起論所揭示的因果連鎖中跳出,由於自覺而不再受其決定,但並不表示因此就可否認或取消因果連鎖之客觀存在。
一、引言
在世紀末的氛圍當中,整個世界可謂正踏入虛無主義的幽谷。從此一人類窘境看來,佛教和基督宗教應該致力於開發它們共同的靈修的資源, 透過交談,一起貢獻他們的理念、價值和實踐的方法,來使人類的生活重新恢覆意義。我個人認為,由於現代化的沖擊,尤其加上後現代解構趨勢的挑戰,人類的存在,雖然有文化表現的不同,大體說來,率皆承受著宰制、異化以及生命無意義的威脅和扭曲,而翻騰於焦慮與苦惱之中。在今日,所謂的“虛無主義”(Nihilism)一詞早已失去其原先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所謂“重估一切價值”的深刻意義。在今天,虛無主義的概念已然膚淺化、輕挑化、無意義化。人們不再有值得生命奉獻的理想,相反地,卻沈溺在對眼前可見的利益和快樂的追求之中。(註1) 從這個角度看來,無論是基督宗教,或是佛教,都可以相互合作,甚至相互滋潤,為人類再度形構一個有意義的存在。一方面可以提煉它們各自靈修傳統中的精華,另一方面也可以共同面對人類的未來命運,以便摸索出一條走出虛無主義幽谷的大道。
在此一考量之下,所謂佛教和基督宗教的交談,誠然必須面對一些基本的概念,像“上帝”與“涅槃”,“救恩”與“覺悟”,“存有”與“空無”…等等這些基本概念。這些概念的辨明,對於澄清彼此教義上的立場是十分必要的。不過,也必須註意到,只沈溺在概念的討論以及教義的分辨當中,也會使得所謂宗教的交談變質、退化,成為只是宗教彼此之間口頭上的比較而已。做為一個哲學的學者,本人認為,在當代世界當中,意向性、生活世界和實踐行為…等層面,對於宗教的交談可以說是十分必要的。此一想法是來自胡塞爾 (E.Husserl) 的現象學和實用主義的啟發的結果。按照胡寒爾的想法,真理必須透過我們的體驗向我們揭露,藉此,我們才能夠經由意向性指向意義的行動來構成意義。此外,也必須註意到意義在生活世界中形成的歷程。(註2)按照實用主義的想法,真理必須透過行動來檢證其自身。誠如史密斯 (John Smith) 所說,“我們所相信的與我們行動的方式是相互依賴的。”(註3)。
也因此,宗教交談今天是處在一個對比的情境當中。一方面為了厘清彼此教義的立場,必須要進行概念的分析和比較。另外一方面,各種宗教對於人類在現實世界的共同處境,對於生活世界的現況,有必要共同予以關懷。在基本的宗教學、哲學概念方面的厘清,可以有助於澄清不同的宗教的立場。但是,單單只是厘清不同宗教在概念層次的相容或不相容,仍然不能夠說出宗教交談的真正意義。換言之,體驗與行動若沒有概念的厘清,會是盲目的;然而,只有概念而無體驗和行動,也會是空洞的。從此一對比觀點看來,基督宗教和佛教的交談也必須把它們放在現代與後現代的生活世界脈絡與人類的共同處境之中,一方面能夠厘清、分析並對比各自教義的立場,另外一方面也必須共同關懷並且投入共同生活世界的建設。
在本文中,我處理基督宗教和佛教的交談的方式,是訴諸本人所謂的“對比哲學”。對比哲學是一種思維與實踐的基本途徑,必須在表面的差異或對立的情境中發現互補性,一方面尊重差異,一方面尋找互補。我所謂的“對比”是在差異和互補、連續與斷裂、采取距離和共同隸屬間的辯證遊戲,構成了我們所研究的對象的結構及其動態的發展。因此,所謂“對比”包涵了“結構對比”和“動態對比”,兩者構成了經驗、歷史和存有的內在結構與辯證動力。(註4)我之所以提倡對比哲學,是用它來代替一切二元對立的思考,像結構主義 (Structuralism) 就太過強調對立元彼此的差異性,而且化約歷史性於結構之中;至於黑格爾的辯證法雖能兼顧歷史性,但卻太過強調否定性 (Negativity),因此就忽視了存有的創造的積極性。
對比的智慧在中國哲學傳統中有其根源。《易經》有謂,“一陰一陽之謂道。”老子在《道德經》中也說,“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這些都顯示出一種對比的思考, 一方面有結構性的對比,如“萬物負陰而抱陽”便顯示結構性的對比。另一方面又有動態性的對比,如“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長則陽消,陽長則陰消”都顯示出動態的對比。簡言之,對比的哲學要求我們去看出所研究的對象的另一面,無論是就其結構而言,或是就其歷史而言,都必須能兼顧其它面向與其它可能性。
帶著這樣一種對比的視野和思維方式,本人傾向於把基督宗教和佛教視為是兩種雖然不同,但仍可互補,雖相互采取距離,但仍可共同隸屬的宗教。在本文當中,我將處理以下的教義問題:主要是集中在佛教所謂的“覺悟”和基督宗教所謂的“救恩”,並且把兩者視為是有助於人類走過現代/後現代的虛無主義的幽谷。我所探討的問題包涵以下四點:
一、基督宗教和佛教對於人類痛苦的共同關心,無論是身體的痛苦,或是心靈的痛苦,及其在人性上的根源。
二、基督宗教所言的“救恩”,與佛教所謂的“覺悟”之間的對比,主要涉及所謂“超越原則”與“內在原則”的對比。
三、基督宗教教所論存有的圓滿和佛教所謂的空性,或“無所住於空”的對比。
四、德行倫理學對於基督宗教和佛教都是共法,並且可以視為是一種克服虛無主義、宰制與異化的實踐道路。
二、人類的痛苦與人性的構成
我所提供的宗教會通的起點,是基督宗教和佛教對於人類的痛苦的共同關懷。它們是在世界上最為關心人類的痛苦和罪惡,甚至關心一切眾生所面對的痛苦和罪惡的兩個宗教。事實上,基督宗教之所以討論“救恩”,其最肯切的理由,是為了拯救人類於痛苦和罪惡之中。而佛教所言的“覺悟”,則是透過一種自覺的方式,來從痛苦和罪惡之中解放人類。而且,無論是基督宗教或佛教的教義,都解釋痛苦和罪惡的源起,並且是參照人性的構成問題來加以討論。
基督宗教(註5)認為人與神的關系,是人的其它關系的根源。這看法是立基於其以上帝為萬物之造物主和對人類的痛苦和罪惡的關懷與同情。(註6)從《聖經》看來,這些包含忌妒、仇殺、戰爭、病痛、死亡、奴隸、流離失所、天災人禍…種種痛苦和罪惡,其本質皆在於人與人、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的破滅和沖突,而這些都是來自於人和神原初關系的破裂。基督宗教對於痛苦和罪惡的源起的解釋,也是訴諸於人性的構成,並以神人關系作為人性結構的基本要素。
當我們討論到基督宗教對於人性論的看法之時,馬上會想到原罪的學說。對於有些神學家而言,原罪代表人性中的幽暗面,是繼承自人類的原祖。原罪的源起是來自亞當和厄娃違反了上帝頒布的一條禁令。 然而,當我們把原罪的故事放進《聖經》的文本中加以解讀,便可以看出,所謂的原罪其實是原初上帝創造為善的人性的墮落和玷汙,使得人、神關系破裂,更由此原初關系破裂導致人從與自然的和諧狀態分離,進而造成人與人關系的沖突。
在我看來,在聖經舊約《創世紀》當中,關於亞當和厄娃的墮落的整個敘事文本,恰好顯示人性原初是被造為善的,但由於在人性發展過程當中的一些傾向,使得人的主體性趨向於自我封閉,因而斷絕了與上帝的和諧關系,成為痛苦和罪惡的源起。誠如呂格爾 (Paul Ricoeur) 所言,原罪的神話區分了罪的根源(origine radicale)和萬物與人性之善的源起(origine originale)。他說,“該神話以人為罪之根源,這是發生在創造之後,而創造在上帝的創造行動中有其絕對源起。”(註7)在我看來,人性的原初是善的,整個創世紀所提出來的是一個善的存有論和神的肖像(ImagoDei) 的神學,兩者都支持人性的原初之善。
第一,人的存在的環境是由萬物所構成的。這些萬物,按照《創世紀》的文本,當每一次上帝創造它們之後,都宣稱它們是“善的”。這一點奠定了人得以興起的一個存有論基礎,人是從善的存有論的基礎上興起的。
第二,人是上帝按照祂的形像所創造的,正如《創世紀》上所謂:“天主於是按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 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註8) 既然天主本身是至高的善,祂的肖像本身也應該是善的,而不是惡的。所以人性的被造本然也是善的。
第三,人性天生就具有認知的能力和自由意志,也因此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些認知的能力和自由意志就奠定了所有的道德的善的先驗基礎。
至於惡的來臨,是由於人濫用他的自由意志,並且割裂了他與上帝之間互為主體的關系。這個關系,原先是由一個行動的盟約所表現的。但由於人打破了這個盟約,於是斷絕了人和上帝之間的關系使得人封閉在自己主體的薄幸和武斷之中,把自己從與上帝的和諧關系之中割裂開來,也就是在這神人和諧關系中斷之後,人開始有痛苦、罪惡和死亡。痛苦、罪惡和死亡,是由於原為神的肖像的人性自我封閉,因而墮落的結果,也是人拒絕了與上帝之間的關系之後的結果。
換言之,在基督宗教看來,人性既是按照上帝的肖像而造,原初即是善的。然而人在經驗領域中,在運用其自由意志的時候,就有可能、而且實施上會選擇自我封閉,甚至否定了與上帝的和諧系,也因此出現了墮落的情況。
從《聖經》上的敘述看來,人在墮落之後,必需經由勞動,才能生存;經由努力,才能維系良好關系。 不像從前在樂園裏,可以自發地享有存在,無邪地活在良好關系之中。更可悲的是,從此開始發生像加音妒忌、謀殺其親弟亞伯爾之罪惡,以及爾後無窮的痛苦。
在中國哲學裏,這種人性會墮落的情況是經由道家對儒家的反省顯示出來的。儒家肯定人性在先驗方面是本善的,然而老子的批評卻指出這個本善的人性,在現實的社會當中,會逐步地變質和墮落。“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換言之,人性在現實界當中的墮落與變質的過程,是由於對道的遺忘和迷失的結果。經由道家的反省,顯示出本善的人性也有墮落的傾向和可能。而在基督宗教《創世紀》的人性論,一方面既指出存有學上和先驗上人性的本善,另一方面又指出其墮落和變質的傾向。
比較起儒家與道家來,基督宗教肯定每一個個人有更多的自由意志,也因此必須對其行為負更多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之下,基督宗教承認了人主體性的自律性。但也指出,人對主體的自律性的不妥善運用,甚至會導至與他者的斷裂,把自己從他者,甚至是絕對的他者─上帝─相割離,甚至拒斥了與上帝的和諧關系。
不過,如果人可能自我封閉於上帝之外,上帝的愛是無限寬廣,甚至這樣自我封閉的狀態,也不可能阻止祂的愛的穿透。聖奧古斯丁 (St.Augustine) 如是說:“即使我在地獄裏面,你也會在地獄中,因為即便我下到地獄,你也在地獄中。”(註10) 這就表示天主的愛也會穿透地獄。而且如果人不斷地拒絕天主,天主也不會拒絕任何的存在。由於祂無限的愛,祂會救援任何一個存在。而所謂的救恩,就是神的恩寵和人性自我提升、自我轉化,朝向無窮的完美的歷程,相互合作的結果。在這個過程當中,人性總有墮落的機會,甚至會步入純粹的主體自我封閉、自我膨脹的情境,這正是“原罪”觀念所要提防的。
當我們轉向佛教時,也可以看出,事實上佛教的興起,是為了喚人們覺悟,以使人從一切痛苦中解脫。 釋迦摩尼由於體驗了人的生、老、病、死,因而覺悟,他也以此覺悟來自渡渡人。這是所謂“苦、集、滅、道”四聖諦的原初意義之所在。 所謂的“苦”、“集”前兩諦解釋人類的痛苦以及世界的形成。人的出生及其後一生的條件,是由生、老、病、死種種痛苦構成的。 除此之外,還有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以及憂、悲、哀傷…等等種種身心苦楚,皆是由於無常或是因緣所造成的痛苦。
至於世界之所以形成,是由於種種因素的集結或是分離,它們彼此皆是因緣相依的,即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則彼滅”。佛說十二因緣,由無明而行,由行而識,由識而生名色,由名色而生六入,而六入而生觸,由觸而生愛,由愛而取,由取而有,由有而生,而有老死,無明又起,循環無已。可見,由最原初無明興起的十二的因緣,無論是由同時的連系,或是在時間中的因果,都決定了生命和世界的形成。簡言之,痛苦是來自於因緣生滅, 因緣生滅起自因緣互依,而因緣的互依是由原初無明所啟動的。面對由此所生種種痛苦,只有透過緣覺、自覺與他覺,覺悟一切皆屬因緣生滅,才能夠使人從痛苦當中獲得解脫,出離世間,永斷煩惱惑業。
若要從痛苦中解脫,則必透過另外兩諦之實踐而達成──此即“滅”、“道”兩諦。所謂“滅”諦是從原初的無明中解脫,滅除因緣之決定,從痛苦中解放,而達至涅槃的境界。至於所謂的道諦,則是實踐“八正道”,也就是“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實現為一個有德行的人,並達成無上正等正覺。
不過,從哲學上說,人求得解脫的可能性以及達成自覺的可能性,都假定了人性在其原本的內在本性應是純粹而善的,如此才能使自覺成為可能,蓋自覺實乃人內在善性之展現。也因此,一個純粹而善的人性,或所謂“佛性”的概念,隨後便在大乘佛學,尤其在中國大乘佛學中發展出來。所謂“眾生皆有佛法”,肯定了人與眾生自覺和解脫的先驗條件,也就是說,在人的主體性或是眾生的本性當中,早已經存在著能達成覺悟與解脫的先驗條件。
就如同在基督宗教中的情形一樣,我們可以從上述對四聖諦的討論中,析辨出一種對比的張力。一方面,佛教認為在人性中有一種原初的“無明”,是造成一切痛苦的根源。但另外一方面,則又發展出“佛性”的概念。佛性是純然是善的,如此一來,解脫和自覺才會成為可能。人性中原初的無明與本然的佛性,兩者的對比所形成的一種緊張的關系,給佛教帶來更為均衡而動態的視野,以便面對人的痛苦。一方面,佛教認為人必須面對痛苦,解除無明,得大解脫;另一方面,佛教也鼓勵人應自覺本有善性,並加以全面展開。
也因此,我們可以簡單歸結如下:在佛教裏面,所謂的“覺悟”就是佛性本身的自覺和展開。然而,在基督宗教裏面,所謂的“救恩”則是神性的恩寵與人的精神提升相互合作的過程,以便擺脫並克服根源於人的有限性和自私的自我封限,最終達至神性的完善。
三、超越的救恩對比內在的覺悟
對於基督徒而言,人除非在絕對的他者之中達至終極的完美,否則人的存在的焦慮是會與時俱增的,正如同聖奧古斯丁所說的:“我們的心靈除非安息在您的懷中,不會感到平安。”(註11) 換言之,除非人在天主的臨在和恩寵之中,人的心靈不會真正徹底安寧。這樣的思想在哲學上的意義,在於對人性潛能的實現,設定了一個超越的原則。基督教義的重點就在於體察出人的主體性終有自我封閉的傾向, 也因此這超越的原則是必要的。然而,人的心靈在其最深刻的內在當中,仍然與上帝有某種關系。就這點而言,基督宗教也認為必須肯定內在的原則。
人實際上是處在這樣一個對比處境中:一方面,人性本身的動力對於邁向成全而言是必要的,因為人本身的完善需要人的自由意志的決斷和德行的養成;但就另一方面言,人性本有的這一個內在動力,卻不能只是封閉在自己之內,而不向他者開放,且人性唯有在絕對的他者之中始能達至終極的完善。否則,人性是無法全盤自我實現的,也因此就談不上救恩。所謂“救恩”,就是人性在絕對的他者之中達到的全面實現。
就這一層意義而言,基督宗教也體現了一種對比的智慧,深刻地把握到人性的動力以及神、人關系之中的動態張力。耶穌清楚地表達了這一點。他說:“到時候你們將不在這座山,也不在耶路撒冷朝拜天父。…然而時候要到,且現在就是,那些真正朝拜他的將以精神、以真理朝拜天父。因為天父就是這樣尋找朝拜他的人。天主是神,朝拜他的人應當以精神以真理去朝拜他。(註12) 在以上這段話當中,耶穌宣示了一個普遍的救恩史,透過耶穌這一段話所揭露的,是用心靈和真理來朝拜天主。那些用心靈和真理來朝拜天主的人,並不被限制於朝拜的地點、種族、或是文化族群等外在因素。他們是運用內在的原則,以心神和真理來朝拜天主。就這一層意義來講,所謂的朝拜、信仰,其實是一種將自己內在精神當中最真誠的部份揭露出來的方式,是一種體驗在人性的主體中所開顯的真理的方式。這就是基督宗教的內在原則。它肯定在人和天主的關系當中,需要人以最深切的內在、最真誠的精神動力的參與。
就基督宗教而言,所謂的內在原則是奠基在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肖像而言的。正如儒家以人人可為堯舜,佛教以眾生皆可以成佛,對基督徒而言,在每一個人的心靈當中都有某些神性,也因此可以不斷加以發展,以至於完美,甚至如同天父那樣的完美。耶穌肯定人性當中的神性,他在《若望福音》中說:“在你們的法律中不是記載著:‘我說過,你們是神’嗎?如果那些承受天主話的,天主尚且稱他們是神,而經書是不能被廢棄的。”(註13)
耶穌在新約當中所說的這些話,本身就指向了舊約法律書。而且我們也可以在《聖詠》當中看到類似的話。在《聖詠》第82首上面說:“我親自說過,你們都是神, 眾人都是至高者的子民。” (註14) 可見,人本身就具有神性,也因此可以趨向於完美。這是在猶太教和基督宗教、舊約和新約傳統當中的共同肯定。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而造的,都是至高者的兒女,就在這一層意義之下,可以被視為是神。人性當中的這一曾層神性,在存有學上就是與神本身相互有關系的,猶如父子的關系一般。這個關系可以視為是人內在的光明,是一切開悟、啟明的內在根源,是人性自覺了悟、觀照真相的場所。
不過,就基督宗教而言,此一內在的原則本身就訴求於一個超越的原則,好使得人不會自我圈限、封閉在自己的主體性當中。當代新儒家唐君毅在論及“歸向一神境”時,對此一超越自我圈限的需要,甚有體會。他說:“使人我各自超越其限制封閉者,而後有此一心靈之呈現與存在…見其超越在上,而又不離人我。…而由此以透視其‘無一切天地萬物與人及我之一切存在上德性上之任何限制、 任何封閉’。” (註15)
人和天主的動態關系,使得人不會封閉在自我的主體性當中。而人的真理和心靈都是朝向天主而開放的。人精神上的光照、開悟與啟明從不會限制在自身之內,也不會只是藉著自身的自力而來,因為就在人性的光明當中,就有著神性光照的參與。我就是在這層意義之下,來解讀聖奧古斯丁的話。他說:“天主創造人類心靈,使其成為理性和智性的,藉之人可以參與神的光明。而天主如此地從神自身來光照了人的心靈,好使得人的心靈之眼不但可以覺察到真理所展示的一切萬物,而且可以覺識到真理本身。”(註16)
人的心靈和精神若能向著天主而開放,因著來自天主的光明,決不會自我封閉,尤其不會封閉在太過人性化的人文主義當中。就這一層意義來講,信仰天主、朝拜天主的意義,是提升自我的心靈,直升到天主的精神和真理,發揮並窮盡自己最深沈的內在,在其中迎接天主的光明。這就表示在基督宗教當中,內在的原則一定是與超越的原則相關,也經由超越原則而提升。內在原則不離超越原則,正如同超越原則不離內在原則。
當我們轉向佛教的時候,則可以看出,對佛教而言,內在的原則可以說是占極大的優勢。佛教認為,眾生和人皆尋求覺悟,也透過覺悟與光照,才能夠從一切的痛苦和人的有限性當中獲得解脫。然而,覺悟與解脫只有透過人或眾生內在所擁有的佛性,自我省覺,才成為可能。雖然這種自我省覺也應可以超越任何感性的經驗,超越經驗的世界,並超越任何自私的自我,以便為利他的、為普世的理由而奉獻。然而,這種自我超越的資源基本上是內在於每個人的自我之中,而其體現也是人的內在佛性的全盤展開。也因此,似乎沒有必要去承認任何超越的上帝,更無需以上帝的恩寵來介入人的覺悟。就此意義而言,在佛教中似乎沒有必要成立或設置任何的超越原則。
不過,即使在內在原則的優勢當中,佛教信徒也仍然有某種傾向去崇拜佛,或是佛的某種形像,將其視為是神聖而超越的,而且有必要去訴求祂的恩寵。我們可以在佛教的發展當中找到這樣一個對比的情境。
例如,在凈土宗裏面敬禮阿隬陀佛,而阿隬陀佛就有一點類似位格神的意味。人們可以向祂唱歌和祈禱,甚至只是經由敲打木魚和不斷重覆祂的聖名,頌念“阿彌陀佛、阿彌陀佛、阿彌陀佛…”,就在佛教徒的每日生活當中,尤其是在緊急危難狀況出現的時候,如此地訴求於阿彌陀佛,可以獲取祂的恩寵和協助。也因此,訴求於阿彌陀佛的名號,就類似於向他祈禱,求取恩寵。其最後的結果,就是達至凈土。在此所謂“凈土”,就有如基督宗教所言的“天堂”一般。 除此之外,無論是僧侶或是佛教徒,也都每日祈求佛祖保佑、菩薩保佑。 這其中所隱涵的心理的意義,決不只是內心的自覺而已,也有訴求某種超越的神明,與之交談的意思。
不過,即使在這種情況之下,向一個類似於位格神的祈禱,或是訴求於他的名號,也都可以僅僅視為是一種靈修的技巧,而毋需視為訴求於超越界的位格神。也就是透過不斷頌念阿隬陀佛,化萬念為一,將紛然雜沓的思想,簡化成一個虔誠的重覆頌念阿彌陀佛神聖之名的動作。如此地訴求阿隬陀佛的聖名, 因此也可以視為是一種簡單的靈修作為,是以極單純的方式來覺省內在於個人心中的佛性。也因此,所謂的“凈土”其實就是“凈心”。並非是土凈,而是心凈。透過這種簡單的方式,化心念之雜,為心念之凈,這是最容易達到覺悟的途徑。其所達至的,仍然是覺悟,而非基督宗教所謂的天堂。這就是凈土宗之所以被視為簡便之門的意義所在。換言之,即使在這裏似乎有一種祈禱的性質,然而其目標仍然是在於覺悟,而非在於恩寵。這表示:即使在佛教中類似凈土宗這樣有神論的傾向,仍然可以用內在原則的方式來加以詮釋。
事實上,將佛予以神性化的趨勢,並不僅限於凈土宗。早在佛教發展的最初階段,就已經出現這種拜佛如拜神的傾向,而且一直持續發展到今天,仍然有之。例如,在台灣今天的佛教界裏面,也出現對於將佛予以神性化的現象的批判,因為在今天的佛教運動當中就存在著這種現象。像印順法師和楊惠南教授,都大力批判佛教裏面這種以佛的神性化作為在現實世界上擴充佛教的策略。而且他們都追溯這種神化傾向到佛教第二次集結,當時形成了上座部和大眾部的分裂,而大眾部就采取了這種將佛神性的策略,以便擴張佛教在廣大信眾中的影響力。
印順法師指出,座部和大眾部首次分裂的主要原因,是發生在他們對於佛的本性的詮釋上面。對於上座部而言,佛教是一種人性化、人間的宗教,比較關懷現世,較屬實在論的傾向。印順指出,在上座部的立場,“佛是現實人間的,與一般人相同,要飲食、衣著、睡眠、便利,病了也要服藥。佛的生身是有漏的,佛之所以為佛,是佛的無漏功德法身” (註17)。另一方面,印順也指出,大眾部傾向於認為“佛身無漏,是不會生病的,當然也就不需要服藥。所以說佛有病服藥那是方便,為世人作榜樣,如比丘有病,就應該服藥。大眾系的說大空宗以為,佛示現身相,其實佛在兜率天上,所以也不說法。…佛是無法不在的,無所不能的,無所不知的,而壽命是永遠無邊際的。” (註18) 由此可知,大眾部也有以佛為全知、全能、無所不在,而且是永恒之神的想法。這點顯示與基督宗教所信仰的上帝的特性有某些類似性。
楊惠南教授也跟隨印順的解釋,追溯“佛的神性化”現象至印度佛教大眾部的傳教策略,主張佛是全能,在一切場所,一切剎那,以便使佛教能夠為更多數的信徒所接納。楊教授將它稱為一種返回婆羅門教的趨勢,並且認為這是佛教之所以衰敗的主要原因。(註19)
佛教也有這種將佛神性化,視佛為某種全知、全能、無所不在的神明的趨勢,也構成了在佛教中一個對比的情境。一方面主張內在的原則,所謂覺悟就是自證其內在佛性。另外一方面,則又設置了一個超越的佛,宛如神明一般。這點也顯示,從宗教心理看來,人內心終究有與超越的神交談的頃向。也因此,當一個佛教徒進入佛殿,敬禮佛像,其本意應在於以佛之光明,映照我內本有佛性之光明,而不在於敬禮一超越的神明。然而,在佛教徒內心,應仍存在著一超越的神明的關系,以及與之交談的傾向。 不過,我們必須指出,無論如何,佛教的本質最主要還是一個覺悟的宗教。也因此,它更頃向於從內在原則來理解覺悟和解脫。為了這個理由,中國的大乘佛學才不會發展所謂“佛的神性”概念,卻進而將它轉化成眾生皆有的“佛性”概念。如此一來,就轉向強調內在原則。此種想法一旦引進中國哲學之中,就逐漸地影響中國哲學,發展成各種的內在哲學。其後無論是中國各宗佛教,以及後來的宋明理學,都是屬於內在的哲學。
四、展現存有和無住於空的對比
對於基督徒而言,上帝是位格性的終極實在,是最完美的精神性的存有,他是整個宇宙的創造者,人類其他一切有生之物以及其他無生之物皆來自於祂。上帝本身是不能夠用一切人為的論述,包涵哲學、科學和神學來解釋和言喻的。即便是現存的任何對於宇宙的源起的科學或哲學或宗教的論述,都還不能滿足人在這方面的好奇。就基督宗教而言,最後的說明,就在於上帝作為整個宇宙的第一因和終極目的。上帝創造了在宇宙中的一切萬物,在萬物之中又興起了人。而人類在過程中,達到某個階段之後,會傾向於自私、自我中心,甚至沈溺在武斷的自我當中,排除與天主的任何關系,這就是痛苦與惡的開端。 為了使人類從這種狀態中獲得解脫,基督宗教相信上帝本身來到世界,取得人形,以便以人的形相將人從他的自我封限和自我武斷當中拯救出來。基督宗教認為,神是用在十字架上的苦難和死亡,這一普世的利他性,來承擔人的苦難,並拯救人,使其從自我封現的狀態當中破殼而出。人的生命及世界發展的終極目地,都是在於成為完美的,以便回歸上帝。到時將有新天新地的來臨。
不過,就哲學上言,說上帝就是一切萬物的創造者和完美實現的目的所在,並不是把上帝與存有相等同。有些士林哲學家、像吉爾松 (E. Gilson) 、馬利丹 (J.Maritain) …等人,傾向於把“神”與“存”有相互等同,而且認為其神學依據是在於聖多瑪斯。其實,聖多瑪斯本人區別了“存有”與“上帝”。多瑪斯認為存有 (Esse) 或存有本身 (IpsumEsse) 是一切存有者的存在活動 (Actus existentiae)。 而存有者則是一切存在活動的主動。至於上帝則是獨立自存的存在活動本身 (Ipsum Esse Subsistens) (註20)。存有並不是獨立自存的實體,而上帝則是獨立自存的存在活動。除此以外,在這樣的獨立自存的存在活動當中,有無可窮盡、無可言喻的理想、可能性,它們都可能存在,但尚未存在。就這一點而言,正如“否定神學” (negative theology) 所言,只能用負面和否定的方式加以了解。我們很難找出其它的語詞,只能把這些無可言喻的可能性稱之為“無”。如果沒有這些“無”充斥於存有者的領域當中,存有就不可能再有進一步的實現了。也因為神不可言喻的豐富性,使我們不能把上帝和存有加以等同,因為上帝既是存在活動,但是同時上帝也超越了存有、超越了存在活動。也因此,上帝超越了有、無的區分,而且上帝是從無中創造 (creatio ex nihilo) 了萬物。
我們可以說,上帝是位格的,這個意義在於上帝是有意識的、精神的,他既能夠認識,也能夠愛。但我們也可以說上帝不是位格的,這個意義是說,天主並不是像我們人類的意識和精神那樣的位格之意。上帝認知一切,但他的認知並不像我們的認知。上帝愛一切生命,但他的愛並不像我們的愛這般。因此跟據肯定之路 (Via positiva),我們可以說,上帝是存有,是位格。然而按照否定之路 (Via negativa),我們也應該說,他不像我們所設想的那般地存有或位格。上帝既是位格,而且也超越位格。在這裏,或許可以使用德日進(Teihard de Chardin)的“超越位格”(hyperpersonal) 一詞來加以表達。
就佛教而言,雖然在佛教的傳統裏面也有一種將佛神性化的趨向,視佛宛如上帝一般,但是,更深刻地說,佛教宣稱它自己免除於任何上帝或神明的觀念。換言之,它所宣稱的覺悟和解脫如此徹底,以至於甚至須從信奉位格神明的必要性當中解脫。這點構成了佛教覺悟和解脫的經驗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即使在凈土宗的佛教當中也有訴求於阿彌陀佛,求佛保佑,甚至能夠接引西天,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宛如基督宗教的天堂一般。然而,即使如此,阿彌陀佛也仍然不像基督宗教的上帝,阿隬陀佛也不是世界的創造主。阿彌陀佛雖能實現凈土,但他本身並不介入世界的歷史當中。總之,祂既不無中生有,創造世界,也不介入世界的歷史當中。即使是從“凈土”的觀念,也不能邏輯地推衍出任何如基督宗教所謂“新天新地”觀念。正如前面所論,訴求阿彌陀佛的名字,其實是一種化萬念為一念的靈修技術。 它的真正意義在於獲得一種純凈的心靈狀態,而不在向一超越的、位格的神明禱告。
佛教的禪定可以達致一種純粹的空的經驗,一種絕對的空的境界。“空”似乎是佛教中最深刻的經驗,甚至超越過任何對於位格神的崇拜的經驗,換言之,連此位格神亦須加以空之。也因此,佛教不同於基督宗教的重要一點,在於基督宗教強調上帝是最高善 (Summum Bonum),萬物的善皆可在上帝的存在當中得到實現,並藉此體現萬物的命運。然而,佛教卻比較強調空的經驗,作為一切覺悟和解脫的本質所在。
對佛教而言,空並不能等同於存有,也不等同於虛無。為了達致解脫,必須徹底到能將覺悟的經驗中所隱涵的自由,加以擴大,甚至不執著於空,無住於空。《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謂“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其意在闡明“緣起性空”之義。按吾人的詮釋,心之自由應徹底至毫無執著,是為心無所住,甚至應無住於空。換言之,連空也必須加以空之。這體驗十分接近海德格所講的“離本”(Ab-grund)(註21),是不斷地從一切基礎離去的體驗。就海德格而言,基督宗教的上帝觀是其所謂的“存有·神·學” (Onto-theo-logy)(註22)。一方面肯定存有作為一切萬物的存有學基礎,另外一方面又肯定神作為存有的第一因,也因此成為一切萬物的神學基礎。相反地,佛教比較接近一種“反基礎主義” (Anti-foundationalism),不執著於任何存有學基礎或神學基礎,甚至不以“空”為基礎。應無所住,亦無住於空,沒有任何基礎,而且要不斷地離開一切基礎,以便人的心靈盡可能地自由,再無任何執著。
不過,我們可以說,空的體驗雖然是非常深刻,足以展露人心靈的自由。但這並不代表並沒有存有的全盤實現。即便我們要使人常保心靈的自由,使人的自由徹底到沒有任何人的言說──無論是哲學的、科學的或神學的學說──可以作為人的自由的基礎。但沒有一個現成的學說或教義,可以成為人自由的基礎,並不代表整體存在是無根的、無基礎的。就基督宗教而言,一定要有存有和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即便是無,也還是有其基礎,雖然這個基礎本身是無可言喻,也因此人對於所有的哲學、神學和科學的學說,終究皆須加以解構,使得人的心靈及其基礎常保自由。
不過,由於佛教強調覺悟和解脫,因此不會將佛性的實現和存有等同,而且也不承認佛是一個位格的神。似乎對於佛教而言,神的位格化是一個存在上較為低級的表示。換言之,比較起一種無位格的空的豐富經驗而言,將神位格化卻是一種執著。就如同甘易逢 (Yves Raguin) 所說的,對於佛教而言,“非位格”是比“位格”更為豐富,更為偉大,更為絕對的。(註23) 我認為在甘易逢的說法裏面,有一個值得重視的論點。他說,“如果基督宗教要和佛教交談的話,不能夠只向他們說:‘不可能和你們交談,因為你們不相信一個位格神。 ’相反地,在交談當中,必須能夠使佛教了解到,在基督宗教的信理當中,也有對於天主的非位格性的信仰。‘非位格’和‘位格’並不是相反的。它們卻是互補的”(註24)
我想,甘易逢在此強調的“非位格性”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我比較喜歡德日進 (Teihard de Chardin) 所使用的“超位格”的概念,遠勝所謂“非位格”的概念。不過我仍然認為,把神視為是位格的,更合乎人性。神是位格的,表示祂能夠認識,能夠愛,而且我們也能夠向他祈禱。雖然神的非位格性也有一種深刻的意義, 但是如果太堅持非位格性的論題,也會掉入一種無對應的崇拜,沒有交談和互動。我認為人性最深刻的內在,除了自覺與自由,還需要和超越界的交談,才能夠超脫自我封限。如果太過崇拜非位格性,將神作非位格的解釋,才能夠超脫自我封限。如果太過崇拜非位格性,將神作非位格的解釋,將佛作非位格的解釋,都會沈溺於對這種交談的需要的冷漠當中。
就基督宗教而言,上帝有其非位格性。首先,上帝既然創造了宇宙,宇宙也自有其法則,而上帝也在宇宙當中,就這一點而言,上帝的非位格性不但是表現在否定神學,表現在神的不可言喻性上面,同時也表現在上帝所訂定的宇宙的創造性與法則性當中。上帝創造了宇宙又遍在於宇宙;而宇宙的創造與法則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可見,在上帝當中應有某種的非位格性。上帝的非位格性和祂的位格性並不相矛盾,兩者雖然有別,但卻也是互補的。
當然,就基督宗教而言,與其說上帝是非位格的,不如說上帝是超位格的。對人本身來講,設想一個能夠認知一切、能夠愛萬物、而且人能夠向祂祈禱的有位格的神,更是合乎人性。如果毫無彈性的、僵硬的在哲學上堅持上帝的非位格性,也會導向一種無情和冷漠的思想。這種心態就如耶穌在《瑪竇福音》中所說的:“我可把這一代比作什麽呢?他像坐在大街上的兒童,向其他的孩童喊叫說:‘我給你們吹了笛,你們卻不跳舞;我給你們唱了哀歌,你們卻不槌胸。’” (註25)
對於哀號歡樂皆無反應,這是一個非位格的概念所可能帶來的冷漠與悲慘的世界。從基督宗教看來,對於人而言,說上帝是位格的,意義是在說,上帝的確能夠認知萬物、愛萬物,而且我們可以在心靈中向他祈禱,與他交談。但這一點並不表示說祂的愛、祂的認知和傾聽我們的祈禱,是以我們人所設想、太過人性的方式來進行的。就這一重意義來講,上帝並不是位格的,而是超位格的。這並不是說天主或上帝無能力認知、無能力愛,而只是說祂的認知和愛是以超越的、卓越的方式來進行的。
對於這一點,在基督宗教中可以分兩方面來考量:一方面上帝創造了宇宙的法則。神的意志雖是愛的意志,但其表現於宇宙中則為宇宙的法則,在人性當中則展現為正義。這些都是不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的。 另一方面,在基督宗教的密契主義、神秘經驗中,上帝是一切萬物的奧秘。在聖十字若望 (St.John of the Cross) 和聖大德勒莎 (St.Theresaof Avila) 的神秘經驗當中顯示,在人與上帝最深層的關系中,在某一個階段人會進入到空虛自己,進入所謂“靈魂的黑暗” (Darkness of the Soul),甚至被動地被一個不知名的韻律帶走,在這余波蕩漾的韻律當中,上帝並不展現為位格般的親切。此一經驗宛如道家密契經驗中的陰性、受動狀態,被道帶走,隨道流轉一般。道家說“無”,佛教說“空”,而在基督宗教中,也有聖保祿所謂“空虛自己”,筆名丹尼斯 (Pseudo-Dionysius) 所謂“否定神學”,埃裏傑納(John Scotus Erigena) 與埃卡特 (Meister Eckhart) 所謂“上帝是無”…等等。不同的是,在基督宗教的密契經驗中,除此以外還有與上帝親密的交談和愛的共融。總之,對於基督宗教而言,神既是位格的,也是非位格的。就在這樣的一個對比的情況當中,人和神的關系才會愈趨於深刻,終抵於與神的交融。
五、德行倫理作為克服虛無主義與宰制的實踐之道
最後,但也是最重要的,面對當前世界正步入虛無主義幽谷,各地充滿著政治、社會的沖突與宰制,而非人性之科技與制度正造成各種異化現象之時,佛教與基督宗教,以及其它精神文明傳統,皆可發揮其德行倫理的勝義與實踐,予以克服。這是其它倫理思想,諸如效益論與義務論,所無法達成的。
面對虛無主義的苦惱,追求最大效益的效益論無濟於事(註26)。效益論最大的問題在於:往往最大的效益很可能是違反正義的。此外,為了追求最大的效益,心中就要不斷地算計,才可能在政策或投資上達到最大的效益。效益論既然以追求效益為唯一的目的,心中又常在盤算效益,這樣一來只會加強虛無主義的傾向,解決不了問題。因為人所追求的若只是效益,仍無法提供人們心靈上值得奉獻的理由。雖然企業獲益,業務推展了,但沒有理想,沒有卓越感,倫理關系搞不好,也沒做過什麽好事,所以心靈上還是不滿意。因此效益論無助於人類走出虛無主義的黑暗,反而助長了虛無主義的風氣。
其次,義務論也無益於克服宰制與異化。現在是重新思考德行論對於義務論的優先性的時候了。今日世界亦正承受過度強調道德與法律義務之苦。這可追溯到近代世界形成時,康德義務論思想的提出。 康德認為道德就是人自律地按照道德義務的無上命令而行動。所謂德行,只是克服、否定個人的欲望,以服從道德義務的要求。(註27)
康德在個人道德領域重視義務,而在國家的領域則提出‘法治’的概念,即‘法治國’(註28)(Rechtstaat)。‘法治國’這概念是康德最先提出來的。他認為人在個人領域應該遵守道德義務,而在國家的領域則應該遵守法治。所以義務論包涵兩個層面:一是道德的義務,一是法律的義務。由於現代化的加深,義務論一直在現代社會中延伸、發展,因為它頗能配合現代化的宰制與規範建立的需要。
在比較世界的倫理學時,有些學者認為儒家的思想是一種強調意志“自律”的倫理學 (註28),並認為西方的基督宗教,是“他律”的倫理思想,因為他們認為像十誠的頒布是由外在於人意志的上帝來頒定律則的。但是,無論是講“自律”或是“他律”,都只見規範與義務,都是從義務論的倫理學出發的見解。然而,這種義務論至多只能成為政治社會宰制的意識形態幫閑甚或幫兇,無力克服宰治與虛無主義。
其實,在我看來,無論是儒家、佛教或基督宗教的倫理學,都是德行論的倫理學。儒家重視人本有善性的卓越化,也重視人良好關系的滿全。基督宗教也是,其誡律是在神人的關系中成為可能,例如十誡的頒布是神與人盟約的結果,而新約中的耶穌也說:“你們如果愛我,就遵守我的命令。”可見愛的關系優先於義務(命令)的遵守。若只從自律、他律的觀點比較儒家與基督宗教的倫理學,不但是自陷於義務論的窠臼,而且會失去儒家與基督宗教倫理學的真實本意。
就德行論倫理學言,基督宗教與儒家、佛教是一致的。在《聖經》上,亞當和厄娃在樂園中所遵守的規定,目的是為了表示尊重神人關系,因而有了約定。其後,十誡中的倫理誡律實乃維系人神關系、人人關系之盟約,尊崇上帝的正義與關系的和諧是遵守義務的目的所在。因此不宜以他律視之。“自律”與“他律”的區分仍是義務論的概念。但基督宗教與儒家一樣,皆是以關系和諧化為目地,以德行優先於義務。這在《新約》中耶穌所言“如果你們愛我就遵守我的命令”,更清楚顯示:愛的關系優先於義務的遵守。在基督宗教中,信、望、愛、正義、仁愛、智慧、勇敢、節制…皆是關涉善性卓越化,關系和諧化之德行。在面對當前規範解構、虛無主義橫行,效益論與義務論無法賦予人生命以意義之時,儒家和基督宗教的德行論倫理學,既能有益人的能力卓越,又能使關系和諧。
同樣地,佛教也很強調德行倫理。所謂的八正道,就是邁向覺悟和解脫之道,以便從一切的痛苦、因果當中解脫。實踐八正道的結果,應該是一種德行的生活,而不只是在行為上服從義務而已。在八正道中,正語、正業、正命,都是與戒律或道德規範有關。但是,所謂五戒──也就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這些並不只是一些消極的戒律或義務而已,因為服從它們的目的,正是為了能夠積極展開人的智慧和對萬物的慈悲,以便達致利他的品行,以至於完美。換言之,服從義務基本上是為了陶成德行,為了達致能力的卓越化和與萬物關系的和諧化,而不是說培養德行只是為了服從義務。至於八正道的其它各正道,例如正精進、正念、正定,三者是為了實現一種高度的禪定生活。而正見、正思則是為了達致智慧。
戒、定、慧是佛教生活中三項基本的要素。其主要的目的是利他的能力的卓越化,和與眾生關系的和諧化。這兩點應為佛教的德行倫理的核心。不同的是在佛教中沒有與上帝或是位格神關系的合諧化。
在佛教中,覺悟的生活是一種德行的生活。在基督宗教中也是透過德行的生活導向屬靈的救恩。兩者都同意德行是人本有能力的卓越化和關系的和諧化。佛教的覺悟比較是與自我關系,就是與自己本有佛性的關系,以及與萬物的關系的和諧化,但其中並不包涵與上帝的關系。在基督宗教中,並不只有人與自我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其他人和萬物的關系,此外還必須加上與上帝的關系的和諧化,而且這點是作為所有其它一切關系的最後基礎。
六、結語
我認為,佛教強調覺悟,應可有益於人類在今世界有自覺地開展出人性中最好的一部分(即所謂佛性)。這對於基督宗教亦頗為重要,因為如果沒有覺悟的體驗,也不會有對上帝的深切經驗。就如同海德格所言,有存有之開顯,始知神聖之本質,知神聖之本質,始知神之本質。同樣的,只有在對本性的自覺之基礎上,吾人始能在真理與善的光照中與上帝合作。就此而言,佛教所提倡的佛性與覺悟,實為一切宗教心靈奠下了人學基礎。不過,就另一方面言,佛教所言“覺悟”亦需由基督宗教所言的“救恩”來提升和完成。在此,所謂救恩是由無限的上帝來轉化並極成人的有限存在,而上帝本身是超越存有與虛無,位格與非位格的盼別。若無此一無窮奧密之神,開悟與解脫之經驗將缺乏存有學基礎。(註29)“設若”缺乏存有學基礎,“眾生皆可成佛”一語將成為只是宗教性的勵志話頭而已。
當然,在此我只用“設若…”的條件句。我想從佛教的緣起論應可發展出某種宇宙論和存有學解釋。(註30) 需知佛教中“信、解、行、證”四者,仍以“解”為最重要,然而宇宙論和存有學解釋亦應視為“解”的重要因素。若後者仍付闕如,亦應視為人的無明的一部分。也因此,宇宙論和存有學解釋,不能僅以“戲言”視之,卻要用創造性的詮釋予以開展。佛陀自己將這類問題視為“戲言”,亦可詮釋為他承認人的理性的有限性。就基督宗教言,人的理性既然有限,就需要其它資源以補其知(例如神的啟示)。 無論如何,面對今日人性處境之艱難,加上非人性的科技正在制造種種人性異化之苦境,佛教與基督宗教應發揮其整全而開放的人文關懷,致力於救世救人。尤其值此黑暗的虛無主義幽谷,佛教與基督宗教更應靈活其價值創造動力。此一動力首先是深植於兩者對人性之善的肯定上,此即佛教所謂“眾生皆有佛性”,基督宗教所謂“人是上帝的肖像”。
此外,面對當前社會各種宰制現象嚴重,佛教與基督宗教不宜主張效益論與義務論,以免成為政治與商業宰制推波助瀾的意識型態。 相反的,它們應透過對於本有的德行倫理思想的發揚與實踐, 超克效益論倫理學與義務論倫理學之不足,致力於人性的卓越化與關系的和諧化。
總之,在接近本世紀末與迎接人類第三個一千年來臨之際,佛教與基督宗教在各自發揮特色,尊重差異之時,仍可相互濟補,共同為人類的覺悟與救恩而奮鬥。
註釋:
1.關於‘虛無主義’概念,參見 J.Goudsblom,Nihilism andCulture, (New Jersey:Rowman and Littlefield,1980), pp.3-18。在本文中對‘虛無主義’的定義則是本人的說法。
2.E.Husserl, Ideas I:General Introduction to a PurePhenomenology, translated by F. Kerstein, (theHague: Martinis Nijhof, 1982), pp.199-201; VincentShen,Life-world and Reason in Husserl's Philosophyof Life, in Analecta Husserliana, Vol.XVII,(Dordrecht:D. Reidel, 1984), pp.105-116.
3. J.E. Smith, The Spirit of American Philosophy,(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83),p.44.
4.見沈清松<方法、歷史與存有──對比哲學概觀>,收入沈清松《現代哲學論衡》(台北:黎明文化公司,1986),頁 1-28.
5.在此“基督宗教” (Christianity) 一詞泛指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和英國聖公會。
6.在本文中,“神”“天主”“上帝”通用,不另作區分。
7.Paul Ricoeur, La symbolique du mal,(Paris:Aubier-Montaigne,1960), p.219.
8.創1, 27 見《聖經》(台北:思高聖經學會,1992),頁10
9.在基督宗教的要理中,“地獄”所代表的就是一種個人拒絕上帝,完全切斷與他者的關系,排斥他自己完美的可能性的一種存在的狀態,而以之為人性最大的痛苦所在。
10.St. Augustine, Confessions, translated by R.S.Pine-Coffin,(London: Penguin Classics, 1961),p.4.Italics in the text.
11.Ibid., p.1.
12.《若望福音》 4, 21-24,見《聖經》(台北:思高聖經學會,1992 )頁 1645.
13.《若望福音》 10, 34-35 前揭書,頁1660.
14.《聖詠》82, 6 前揭書,頁929.
15.唐君毅《生命存在與心靈境界》下冊(台北:學生書局,1977),頁 742。 不過需註意,唐君毅以我法二空、眾生普度境(佛教)和天德流行、盡性立命境(儒家)為更高境。
16.In Ps.118,Serm.,18,4,quoted from F.Copleston,A History of Philosophy, Vol.II,(Westminster:The Newman Press, 1960), P.63.
17.=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台北: 正聞出版社 1988 )頁 62.
18.前揭書,同上。印順此言正如《異部宗輪論》所說,“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際,諸佛壽量亦無邊際。”“一剎那心相應般若知一切法”,見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經四九·五中──下。
19.楊惠南《佛教思想發展史論》(台北:東大書局,1993),頁6-9.
20.St.Thomas,Summa Theologica,I,29,2;SummaContra Gentiles,I.25.
21.M.Heideggr,Wozu Dictor,inHolzweg,(Frankfurt: V.Klostermann, 1938), p.248.
22.M.Heidegger, Identit ‥ at undDifferenz(Pfullingen: Gunther Neske,1957),pp.60-63248.
23.Y.Raguin,Evang elisation, Dialogue etReflexion The ologique, manuscript non publie,p.6.
24.Ibidem.
25.《瑪竇福音》11,16-17,見《聖經》(台北:思高聖經學會,1992)頁1524.
26.Utilitarianism一詞舊譯為“功利主義”,但如今中文“功利主義”一詞已有貶意,用來罵人。Utilitarianism既然追求效益,似以改譯為效益論為佳。
27. 然而,正如麥金泰所指出,“有德的行動並非如以後的康德所想,否定本性傾向而行動;而是根據經由德行教養過的本性傾向而行動。” A. McIntyre,AfterVirtue,(Notre Dame,:University of Notre DamePress,1984),p.149.
28.例如當代新儒家從義務論的角度解釋孔孟,把儒家思想解釋為義務論的倫理學,比如將孔子所說:‘三軍可以奪其帥,匹夫不可奪其志’,解釋為重視意志的自律;又將所謂殺生成仁,舍身取義,解釋為人可以為道德命命失去生命,因此認為儒家的道德義務是一種無上命令。其實,儒家雖然講究道德義務,但它的目的是為讓人本有善性展開,並使良好的關系能得到實現與滿全。換言之,守義務是為了德行,而不是以德性就在於克制欲望,以便服從義務。而“德行”的意義,基本上可以歸納:一、本有善性的實現。如仁、義、禮、智之德行是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等本有能力的卓越化。二、良好關系的滿全。夫婦和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朋友有信、君臣有義,皆是關系和諧化的結果,也是德行。
29.在此,所謂“存有學基礎”指一切存在者的終極根,而非限於如海德格所謂人存有理解。人不宜將“存有學基礎”人學化。“存有學基礎”是一切無根基者終極而自由的根基,其意甚至要比海德格所謂 Abgrund 更為深刻。
30.覺悟之時,雖可在主觀上自緣起論所揭示的因果連鎖中跳出,由於自覺而不再受其決定,但並不表示因此就可否認或取消因果連鎖之客觀存在。
- Nov 21 Fri 2014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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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與基督教信仰
中國文化與基督教信仰{邢福增}
前言
打從唐朝以來,基督教先後四度入華,惟其與中國社會各階層的深入接觸,仍始于明清之際。回顧這段延綿近五個世紀的「相遇」曆史,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可謂波折重重。先是「禮儀之爭」爲明清時期天主教在華事業劃上句號,揭開了「禁教」序幕。清中葉後,雖然基督新教及天主教在不平等條約的保護下取合法傳播地位,但各地卻先後發生了近千起的民教沖突(「教案」)。進入二十世紀,民族主義浪潮彭湃,基督教複受到「非基督教運動」的打擊,被指控爲帝國主義侵華工具。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教會在反帝愛國的旗幟下,又面對更嚴厲的政治指控。到“文革”後,中國教會始得以開展重建及發展的工作。
勿庸置疑,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在不同時期均面對著多方面多層次的挑戰。如何處理基督教與中國文化間的關系,進而實現「本色化」的目標,在在成爲華人教會不可回避的嚴肅課題。
有學者慨歎道∶「基督教與中國文化吵架吵了一百多年,卻從沒有見過面。」這裏,沒有「見面」的意思,意味著只要兩者可以真正進行對話與溝通,就可以避免發生沖突(超教)。同時,不少教會人士更相信,基督教能否在中國文化土壤生根,端在于其能否改變及更新中國文化。本課嘗試從沖突、對話與更新三方面,幫助讀者認識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關系,並在這個基礎上作更深入的反省。
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沖突
北京大學校長蔣夢麟在其自傳《西潮》中,比較了佛教與基督教傳入中國的情況,他認爲如來佛是騎著白象來中國,而耶稣則是騎在炮彈上飛過來的。「炮彈上的耶稣」這個比喻,反映在中國人心目中基督教的兩個主要形象∶一、基督教是外來的宗教;二、這外來的宗教對中國社會及國家主權構成威脅。筆者在此嘗試從文化差異、秩序意識及主權意識三個層次來疏理基督教與中國文化間的張力與沖突。
一、文化差異的張力
首先,從文化層面觀之,基督教信仰與中國傳統文化間的「異質性」(heterogeneous)是不容忽視的。
中國文化的特色之一,在于其人文主義的傾向。人文主義強調對人性潛能的充分及樂觀肯定,並體現儒(成德)、釋(成佛)、道(成仙)三大傳統內。因此,中國人(特別是知識階層)面對基督教時,恒常從人文主義的立場诘問∶人(個體)真的要仰賴外在的神,方可達致成善成仁的境界嗎?這裏涉及的,在本質上就是自力救贖與他力救贖的問題。不少當代新儒家人士,便常以此來诘難基督教。即或近年有新儒家學者提倡可以在基督教身上學習體會「超越」的情操,發掘出儒家傳統內部對人生陰暗面的體察,避免陷入「膚淺的樂觀主義」,但這只不過是作爲不同視域的刺激而已,並沒有偏離人文主義「內在超越」的框架。他們承認人性具「幽暗」面,亦只不過從反面提醒我們現實生命有陷溺的可能,而沒有否定人靠己力自我完善的進路。
人文主義強調個體要對自己的行爲負責。這種觀念與基督教救贖論顯得格格不入。早在明朝末年,反教士大夫便把矛頭指向救贖論的不合理及荒謬之處。例如許大受在「聖朝佐辟」一文便質疑基督教(天主教)∶「夷籍乃曰若爾畢世爲善,而不媚天主,爲善無益;若終身爲惡,而一息媚天,惡即全消。」在中國人眼中,基督教的救贖觀,否定了道德與善行的價值,任何行善者設若不信神,則最終受到懲罰,相反,作惡者在臨終前皈信,其惡行即獲赦免。可見,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異質性的主要關鍵,在于人必須要承認自己在救恩問題上絲毫無能,人不能憑自己的克己或德性來賺取救恩。
個體要對自己行爲負責的信念,也流行于佛道及民間信仰的世界觀中。中國人在民間信仰中,雖然接受了神明(他力)的存在,但是個人的責任(自力)仍是沒有揚棄的。從佛教「業」(Karma)的果報觀,到民間信仰的報應觀,均在在說明了這種借助神明降罪,來要求人承擔的傾向。但是,基督新教的救贖觀,特別是其「因信稱義」,卻主張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可以贖回世人的罪。因著信(而非善行),我們便可得著救恩,被神稱爲義人。這種救贖觀,正傾覆了中國人的道德標准。數年前台灣的「陳進興事件」,便充分反映這種矛盾與對立。
二、秩序意識的張力
其次,基督教與中國文化在秩序意識層面的相遇,也是充滿張力的。基督教不僅傾覆了中國人的倫理標准,也挑戰了傳統社會的「禮教」秩序。國人不少沿習多年的禮節風俗,如祭祖、納妾、社區禮儀等,由于與基督教信仰及其文化載體(西方文化)殊異,因而受到來華傳教士的抨擊。奉教華人不順從有關禮教規範,因而挑戰甚至沖擊了原有禮教秩序的一致性。與此同時,西教士及傳教事業又挑戰了地方親英的權威,促成後者策劃及鼓吹民衆反教,釀成近千起的民教沖突。
持平而言,當前基督教在中國社會仍得面對秩序意識的挑戰。一方面,隨著傳統民間秩序的「再生」,基督徒在農村社會中,實際上仍在扮演著「不順從(傳統)者」(nonconformist)的角色。另方面,我們在中國黨國的宗教政策中,仍可尋著若幹秩序意識的關懷,即是憂慮宗教會成爲威脅社會穩定的異己力量(如邪教)。不過,當我們考慮到中國社會的多元化發展,與及中央及地方政府意圖從「互相尊重」及「信仰自由」的框架來處理有關沖突時,我們也毋須過分誇大這種張力。
三、國家主權的張力
最後,基督教與中國文化在主權方面的沖突,幾乎主導了二十世紀的大部分時間的討論。二十年代以來,國家主義泛濫,基督教因著其與不平等條約的關系,在反帝國主義浪潮中,成爲政治鬥爭的矛頭。這種「愛國-反帝-非基」的論述,于三十年代以後稍爲淡出,但隨著一九四九年中國共産黨執政後,成爲黨國主導的意識形態。中國教會于是背負著「帝國主義的侵華工具」這「原罪」包袱,在五六十年代的政治運動中,不斷接受控訴與改造,爲要嚴肅及割斷與帝國主義在組織、人事、文化、思想各層面的關系。
隨著中國政府「告別革命」,推行改革開放政策,「反帝」論述已逐漸在政治舞台淡出。也許今天我們仍得爲基督教是否帝國主義侵華工具的罪名答辯,但是,當前基督教在華人社會面對的主要宣教難題,已不再是國家主義的反教訴求。在意識形態越趨淡化的二十一世紀,複加基督教事實上已成爲中國社會合法宗教的一員,這種凸顯基督教危害中國主權的論述,也會逐漸失去其市場。
我們可見,文化差異將成爲今後基督教在華人社會傳播時而面對的主要難題與挑戰。筆者不是主張文化的差異無可避免地必然引致沖突,這種將一切問題訴諸文化差異的本質主義,無疑犯了簡化問題的毛病。但是,我們確實不能回避兩者的根本差異,如何在這種差異的張力中闡明基督教信仰的立場,是我們必須面對的挑戰。
基督教與中國文化∶調適與對話
回顧基督教入華的曆史,不論是西方傳教士或是中國基督徒,都曾致力于反省如何結合基督教信仰與中國文化。他們主要從兩個不同進路入手∶第一、是調適與對話的進路,即尋找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共通點,調和兩者存在的差距,以減少傳教時面對的阻力;第二、是改變與更新的進路,即說明信仰如何更新中國文化,從而促成其步向現代化。
在調適與對話方面,最重要是決定誰是跟基督教對話的對象,基本上,主張調適的人士把對手鎖定爲中國傳統文化,具體一點,就是儒家思想。盡管儒學傳統在十九世紀末受到很大的批評,但畢竟其作爲兩千多年的正統思想,在中國社會裏仍然有著深遠的影響力。雖然今天沒有人會認同儒家思想是中國文化的惟一代表,也沒有人(當代新儒家除外)以承繼及發揚儒家爲己任,但是,儒家的價值觀念仍然潛存地影響著華人社會文化,這亦是不爭的事實。
基督教與儒家的關系是什麽呢?部分教會人士持較批評的立場,強調必須嚴格界別兩者,不容混淆。他們提出「基督或孔子」(ChristofConfucius)的主張,魚與熊掌,必須二擇其一。但也有另一些傳教士及奉教儒生(ConfucianChristian)認爲,基督教與傳統文化之間的關系,不應是非此即彼的。他們提出了「孔子加基督」(ConfuciusplusChrist)的論述,確信基督教信仰與儒家文化間,不僅有共通的地方,且前者可以完善後者,補其不足。「合儒」、「補儒」的理論,由此建構起來。
整個調適的理論架構,旨在增加兩者的對話,建立更多的共通點,消除基督教信仰與傳統文化的張力。這又涉及兩個不同層面的探討。第一,在倫理層面致力于發掘兩者共同的基礎,如比較耶稣的「愛」與孔子的「仁」,或是從五倫層面闡釋基督教的倫理。這種在倫理層面尋索共同點的工作,無疑有助于消除不少國人對基督教的誤解,但是,這是否就會促成宣教的結果呢?如果只從倫理層面指陳基督教與儒家的共同點,耶稣與孔子的人格與倫理教導既然相同,那麽成爲基督徒與作儒家的跟從者,又有何分別呢?
換言之,如果在建立了(倫理層面)共通點後,我們不能進而在宗教層面指出基督教如何優勝于儒家,則這種調適便只是停留在「人有我有」式的論述。而我們從基督本位出發,帶著宣教的關懷來與儒家對話,便必須確立基督教比儒家優勝的立場。
值得留意的是,近二十年來,類似的「耶儒」對話,則在承認基督教與儒家各自的傳統及特性的前提下展開。主要是從當前人類文明(倫理)共同關心的議題入手(如環保、和平、公義等),分別闡釋儒家與基督教的立場,在各自表述中尋找共識,建立互相尊重的基礎。
第二,在真理層面,我們也能窺見基督教與儒家的調適痕迹。有人企圖超越倫理層面的對話,從啓示的角度入手,指出未嘗不能從中國傳統文化的脈絡中發現神的(普遍)啓示。典型的手法就是把中國經典中的「天」、「上帝」诠釋成爲基督教的神,又或是強調神「內蘊性」(immanence),可以從中國曆史進程,甚至傳統宗教資源中告白真理。近年,隨著文本诠釋學的流行,又有人提出中國曆史、中國經典與基督教經典之間,都是平等的「文本」(text),換言之,真理並不由基督教所壟斷。
從真理層面的會通,顯然是兩面不討好的。一方面,儒家傳統會反駁基督徒嚴重扭曲了儒家傳統,甚至反過來要求基督教改變自我,接受儒家的命題。另方面,來自基督教的聲音又會質疑,這種類似多元主義或兼容主義的神學立場,是否是把福音信仰扭曲,甚至是喪失了基督教信仰的獨特性。
基督教與中國文化∶改變與更新
除了調適與對話外,另一個結合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進路就是改變與更新。百多來年,中華民族出于多事之秋,內憂外患疊至,救國或國家重建成爲國人的終極關懷。現實危機衍生了文化危機,逼使不關心國事的知識分子從思想文化層面來檢討及探索中國文化的未來。
基督教在中國文化重建的過程中,究竟扮演什麽角色,便成爲許多中國基督徒致力反省的課題。他們深信,如果基督教能夠證明她對中國文化的貢獻,在國家社會重建過程中,提供一套基督教的方案,那麽,便能夠把信仰與文化予以結合,實現了多年來的本色之夢。
檢視二十世紀這種曆史,我們可見許多中國知識分子(包括基督徒)均傾向以「一元」的思想模式來思考「救國」與文化重建的問題。他們急于爲中國面對的困局尋找出路,並將複雜的國家、社會、文化問題約化爲終極的「根本」問題(如民心腐敗、帝國主義)。同時,他們又希望能夠迅速地找到一個根本解決問題的方案與出路,從而促成中國文化的更新。
于是,「德先生」(民主)、「賽先生「(科學)、「馬先生」(馬克思主義)、「美小姐」(美學)、「孔夫子」(新儒家)紛紛登上曆史舞台,企圖向國人證明其救國功能。正當百家爭鳴、群雄並起之際,「基先生」也代表中國教會參與競爭,期望基督教能夠成爲根治中國問題的良方妙藥,從而達致「中華歸主」的宏願。
盡管中國教會認定基督教是拯救中國問題的惟一方案與「獨家出賣」(王治心語),但不同背景的基督徒之間,對基督教如何救國,卻有著殊異的理解。換言之,「基先生」也以不同的形象,呈現在國人面前∶
第一、耶稣是道德人格的重建者。這種主張認爲,中國文化的根本問題,端在人格、民心的更新,而耶稣正是理想完美人格的典範。他的愛、犧牲、舍己精神,恰好是醫治中國道德及精神問題的良藥,也是社會重建的文化基礎。
第二、耶稣是社會改造者。他們相信,中國的問題,端在于社會的種種缺漏。因此,基督徒應致力參與不同層面的社會改革(如教育、農村建設等)。耶稣在世的最大使命,正是鼓吹改革社會的意識,實現天國降臨的基礎。
第三、耶稣是社會革命家。這派基督徒強調,要根本解決中國的問題,不能單靠個別層面的改良,惟有以革命手段,建立新的制度,方能完成國家重建的使命。耶稣的榜樣,便是典型的革命家。至于怎樣的革命才符合基督教的理想,又視乎不同的革命立場而異——耶稣既可以支持三民主義的國民革命,也能擁護社會主義革命。
總的來說,在中國處于危急存亡之際,中國文化又在劇變之時,中國基督徒爲了證明基督教乃救國的惟一法門,乃致力將其诠釋爲具有強烈群體救贖意義的信仰。這樣,耶稣不僅變成「世俗彌賽亞」,失掉其神性的本質,更成爲不同的世俗救國方案或意識形態的附庸。耶稣的不同形象,說明中國基督徒首先確認中國問題的根源在哪裏,再尋索根治有關問題的出路,最後才用基督教包裝此等方案。歸根究底,基督教只扮演合理化或神聖化這些世俗方案的角色。耶稣基督在二十世紀中國的不同形象,正好反映出中國教會在結合基督教與中國文化時所面對的困局。
結語
總結上文的討論,筆者嘗試從兩方面爲本課作結∶
第一,我們必須承認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特別是人文主義傾向)間的根本矛盾。許多人從「求同」的進路入手,企圖化解兩者的沖突,但這卻很容易停留在中國傳統文化的框架內作會通及對話,結果把基督教信仰的獨特性也淡化了。我們必須緊記,本色化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宣教,而不是建構兼容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神學體系,我們與其企圖在理念層面建構一套系統,自诩可以根本解決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張力,倒不如承認兩者間的「不可共量性」(incommensurability)。我們的工作,是在張力與沖突中,知己知彼,不以福音爲恥,說明基督教的立場,及其對此時此地中國人的意義與價值。如何在多元文化中,堅守福音信仰的立場,向國人提供基督教的選擇,正是我們不可或忘的使命。
第二,當我們思考什麽是基督教對中國文化的貢獻時,也得小心。我們必須揚棄「一元」的思想模式,免得把中國文化的問題簡單化的同時,又將基督教的答案絕對化。基督徒要提醒自己,切忌抱著基督教擁有一切根治中國問題答案的心態,將任何的理念或意識形態神聖化與絕對化。當我們把基督教等同了某些世俗理念(哪怕是崇高的理念,如民主、公義、人權等),同樣會否把信仰的獨特性也淡化?基督教是否真個擁有解決一切國家社會文化問題的答案?惟有當我們接納基督教信仰並不是「全能」的時候,我們才不會爲基督教設定一些超出本身能力與角色的假設,把「基先生」變成「基菩薩」!
筆者相信,面對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文化,基督教信仰確實有其可以貢獻的地方,但是,我們得留意,她不一定是惟一的貢獻!我們若不甘心擁有簡易的答案,便得在時代的困惑與挑戰之中,繼續反省基督教信仰的角色與意義。
《21世紀基督徒裝備100課》, 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 2005
前言
打從唐朝以來,基督教先後四度入華,惟其與中國社會各階層的深入接觸,仍始于明清之際。回顧這段延綿近五個世紀的「相遇」曆史,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可謂波折重重。先是「禮儀之爭」爲明清時期天主教在華事業劃上句號,揭開了「禁教」序幕。清中葉後,雖然基督新教及天主教在不平等條約的保護下取合法傳播地位,但各地卻先後發生了近千起的民教沖突(「教案」)。進入二十世紀,民族主義浪潮彭湃,基督教複受到「非基督教運動」的打擊,被指控爲帝國主義侵華工具。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教會在反帝愛國的旗幟下,又面對更嚴厲的政治指控。到“文革”後,中國教會始得以開展重建及發展的工作。
勿庸置疑,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在不同時期均面對著多方面多層次的挑戰。如何處理基督教與中國文化間的關系,進而實現「本色化」的目標,在在成爲華人教會不可回避的嚴肅課題。
有學者慨歎道∶「基督教與中國文化吵架吵了一百多年,卻從沒有見過面。」這裏,沒有「見面」的意思,意味著只要兩者可以真正進行對話與溝通,就可以避免發生沖突(超教)。同時,不少教會人士更相信,基督教能否在中國文化土壤生根,端在于其能否改變及更新中國文化。本課嘗試從沖突、對話與更新三方面,幫助讀者認識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關系,並在這個基礎上作更深入的反省。
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沖突
北京大學校長蔣夢麟在其自傳《西潮》中,比較了佛教與基督教傳入中國的情況,他認爲如來佛是騎著白象來中國,而耶稣則是騎在炮彈上飛過來的。「炮彈上的耶稣」這個比喻,反映在中國人心目中基督教的兩個主要形象∶一、基督教是外來的宗教;二、這外來的宗教對中國社會及國家主權構成威脅。筆者在此嘗試從文化差異、秩序意識及主權意識三個層次來疏理基督教與中國文化間的張力與沖突。
一、文化差異的張力
首先,從文化層面觀之,基督教信仰與中國傳統文化間的「異質性」(heterogeneous)是不容忽視的。
中國文化的特色之一,在于其人文主義的傾向。人文主義強調對人性潛能的充分及樂觀肯定,並體現儒(成德)、釋(成佛)、道(成仙)三大傳統內。因此,中國人(特別是知識階層)面對基督教時,恒常從人文主義的立場诘問∶人(個體)真的要仰賴外在的神,方可達致成善成仁的境界嗎?這裏涉及的,在本質上就是自力救贖與他力救贖的問題。不少當代新儒家人士,便常以此來诘難基督教。即或近年有新儒家學者提倡可以在基督教身上學習體會「超越」的情操,發掘出儒家傳統內部對人生陰暗面的體察,避免陷入「膚淺的樂觀主義」,但這只不過是作爲不同視域的刺激而已,並沒有偏離人文主義「內在超越」的框架。他們承認人性具「幽暗」面,亦只不過從反面提醒我們現實生命有陷溺的可能,而沒有否定人靠己力自我完善的進路。
人文主義強調個體要對自己的行爲負責。這種觀念與基督教救贖論顯得格格不入。早在明朝末年,反教士大夫便把矛頭指向救贖論的不合理及荒謬之處。例如許大受在「聖朝佐辟」一文便質疑基督教(天主教)∶「夷籍乃曰若爾畢世爲善,而不媚天主,爲善無益;若終身爲惡,而一息媚天,惡即全消。」在中國人眼中,基督教的救贖觀,否定了道德與善行的價值,任何行善者設若不信神,則最終受到懲罰,相反,作惡者在臨終前皈信,其惡行即獲赦免。可見,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異質性的主要關鍵,在于人必須要承認自己在救恩問題上絲毫無能,人不能憑自己的克己或德性來賺取救恩。
個體要對自己行爲負責的信念,也流行于佛道及民間信仰的世界觀中。中國人在民間信仰中,雖然接受了神明(他力)的存在,但是個人的責任(自力)仍是沒有揚棄的。從佛教「業」(Karma)的果報觀,到民間信仰的報應觀,均在在說明了這種借助神明降罪,來要求人承擔的傾向。但是,基督新教的救贖觀,特別是其「因信稱義」,卻主張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可以贖回世人的罪。因著信(而非善行),我們便可得著救恩,被神稱爲義人。這種救贖觀,正傾覆了中國人的道德標准。數年前台灣的「陳進興事件」,便充分反映這種矛盾與對立。
二、秩序意識的張力
其次,基督教與中國文化在秩序意識層面的相遇,也是充滿張力的。基督教不僅傾覆了中國人的倫理標准,也挑戰了傳統社會的「禮教」秩序。國人不少沿習多年的禮節風俗,如祭祖、納妾、社區禮儀等,由于與基督教信仰及其文化載體(西方文化)殊異,因而受到來華傳教士的抨擊。奉教華人不順從有關禮教規範,因而挑戰甚至沖擊了原有禮教秩序的一致性。與此同時,西教士及傳教事業又挑戰了地方親英的權威,促成後者策劃及鼓吹民衆反教,釀成近千起的民教沖突。
持平而言,當前基督教在中國社會仍得面對秩序意識的挑戰。一方面,隨著傳統民間秩序的「再生」,基督徒在農村社會中,實際上仍在扮演著「不順從(傳統)者」(nonconformist)的角色。另方面,我們在中國黨國的宗教政策中,仍可尋著若幹秩序意識的關懷,即是憂慮宗教會成爲威脅社會穩定的異己力量(如邪教)。不過,當我們考慮到中國社會的多元化發展,與及中央及地方政府意圖從「互相尊重」及「信仰自由」的框架來處理有關沖突時,我們也毋須過分誇大這種張力。
三、國家主權的張力
最後,基督教與中國文化在主權方面的沖突,幾乎主導了二十世紀的大部分時間的討論。二十年代以來,國家主義泛濫,基督教因著其與不平等條約的關系,在反帝國主義浪潮中,成爲政治鬥爭的矛頭。這種「愛國-反帝-非基」的論述,于三十年代以後稍爲淡出,但隨著一九四九年中國共産黨執政後,成爲黨國主導的意識形態。中國教會于是背負著「帝國主義的侵華工具」這「原罪」包袱,在五六十年代的政治運動中,不斷接受控訴與改造,爲要嚴肅及割斷與帝國主義在組織、人事、文化、思想各層面的關系。
隨著中國政府「告別革命」,推行改革開放政策,「反帝」論述已逐漸在政治舞台淡出。也許今天我們仍得爲基督教是否帝國主義侵華工具的罪名答辯,但是,當前基督教在華人社會面對的主要宣教難題,已不再是國家主義的反教訴求。在意識形態越趨淡化的二十一世紀,複加基督教事實上已成爲中國社會合法宗教的一員,這種凸顯基督教危害中國主權的論述,也會逐漸失去其市場。
我們可見,文化差異將成爲今後基督教在華人社會傳播時而面對的主要難題與挑戰。筆者不是主張文化的差異無可避免地必然引致沖突,這種將一切問題訴諸文化差異的本質主義,無疑犯了簡化問題的毛病。但是,我們確實不能回避兩者的根本差異,如何在這種差異的張力中闡明基督教信仰的立場,是我們必須面對的挑戰。
基督教與中國文化∶調適與對話
回顧基督教入華的曆史,不論是西方傳教士或是中國基督徒,都曾致力于反省如何結合基督教信仰與中國文化。他們主要從兩個不同進路入手∶第一、是調適與對話的進路,即尋找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共通點,調和兩者存在的差距,以減少傳教時面對的阻力;第二、是改變與更新的進路,即說明信仰如何更新中國文化,從而促成其步向現代化。
在調適與對話方面,最重要是決定誰是跟基督教對話的對象,基本上,主張調適的人士把對手鎖定爲中國傳統文化,具體一點,就是儒家思想。盡管儒學傳統在十九世紀末受到很大的批評,但畢竟其作爲兩千多年的正統思想,在中國社會裏仍然有著深遠的影響力。雖然今天沒有人會認同儒家思想是中國文化的惟一代表,也沒有人(當代新儒家除外)以承繼及發揚儒家爲己任,但是,儒家的價值觀念仍然潛存地影響著華人社會文化,這亦是不爭的事實。
基督教與儒家的關系是什麽呢?部分教會人士持較批評的立場,強調必須嚴格界別兩者,不容混淆。他們提出「基督或孔子」(ChristofConfucius)的主張,魚與熊掌,必須二擇其一。但也有另一些傳教士及奉教儒生(ConfucianChristian)認爲,基督教與傳統文化之間的關系,不應是非此即彼的。他們提出了「孔子加基督」(ConfuciusplusChrist)的論述,確信基督教信仰與儒家文化間,不僅有共通的地方,且前者可以完善後者,補其不足。「合儒」、「補儒」的理論,由此建構起來。
整個調適的理論架構,旨在增加兩者的對話,建立更多的共通點,消除基督教信仰與傳統文化的張力。這又涉及兩個不同層面的探討。第一,在倫理層面致力于發掘兩者共同的基礎,如比較耶稣的「愛」與孔子的「仁」,或是從五倫層面闡釋基督教的倫理。這種在倫理層面尋索共同點的工作,無疑有助于消除不少國人對基督教的誤解,但是,這是否就會促成宣教的結果呢?如果只從倫理層面指陳基督教與儒家的共同點,耶稣與孔子的人格與倫理教導既然相同,那麽成爲基督徒與作儒家的跟從者,又有何分別呢?
換言之,如果在建立了(倫理層面)共通點後,我們不能進而在宗教層面指出基督教如何優勝于儒家,則這種調適便只是停留在「人有我有」式的論述。而我們從基督本位出發,帶著宣教的關懷來與儒家對話,便必須確立基督教比儒家優勝的立場。
值得留意的是,近二十年來,類似的「耶儒」對話,則在承認基督教與儒家各自的傳統及特性的前提下展開。主要是從當前人類文明(倫理)共同關心的議題入手(如環保、和平、公義等),分別闡釋儒家與基督教的立場,在各自表述中尋找共識,建立互相尊重的基礎。
第二,在真理層面,我們也能窺見基督教與儒家的調適痕迹。有人企圖超越倫理層面的對話,從啓示的角度入手,指出未嘗不能從中國傳統文化的脈絡中發現神的(普遍)啓示。典型的手法就是把中國經典中的「天」、「上帝」诠釋成爲基督教的神,又或是強調神「內蘊性」(immanence),可以從中國曆史進程,甚至傳統宗教資源中告白真理。近年,隨著文本诠釋學的流行,又有人提出中國曆史、中國經典與基督教經典之間,都是平等的「文本」(text),換言之,真理並不由基督教所壟斷。
從真理層面的會通,顯然是兩面不討好的。一方面,儒家傳統會反駁基督徒嚴重扭曲了儒家傳統,甚至反過來要求基督教改變自我,接受儒家的命題。另方面,來自基督教的聲音又會質疑,這種類似多元主義或兼容主義的神學立場,是否是把福音信仰扭曲,甚至是喪失了基督教信仰的獨特性。
基督教與中國文化∶改變與更新
除了調適與對話外,另一個結合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進路就是改變與更新。百多來年,中華民族出于多事之秋,內憂外患疊至,救國或國家重建成爲國人的終極關懷。現實危機衍生了文化危機,逼使不關心國事的知識分子從思想文化層面來檢討及探索中國文化的未來。
基督教在中國文化重建的過程中,究竟扮演什麽角色,便成爲許多中國基督徒致力反省的課題。他們深信,如果基督教能夠證明她對中國文化的貢獻,在國家社會重建過程中,提供一套基督教的方案,那麽,便能夠把信仰與文化予以結合,實現了多年來的本色之夢。
檢視二十世紀這種曆史,我們可見許多中國知識分子(包括基督徒)均傾向以「一元」的思想模式來思考「救國」與文化重建的問題。他們急于爲中國面對的困局尋找出路,並將複雜的國家、社會、文化問題約化爲終極的「根本」問題(如民心腐敗、帝國主義)。同時,他們又希望能夠迅速地找到一個根本解決問題的方案與出路,從而促成中國文化的更新。
于是,「德先生」(民主)、「賽先生「(科學)、「馬先生」(馬克思主義)、「美小姐」(美學)、「孔夫子」(新儒家)紛紛登上曆史舞台,企圖向國人證明其救國功能。正當百家爭鳴、群雄並起之際,「基先生」也代表中國教會參與競爭,期望基督教能夠成爲根治中國問題的良方妙藥,從而達致「中華歸主」的宏願。
盡管中國教會認定基督教是拯救中國問題的惟一方案與「獨家出賣」(王治心語),但不同背景的基督徒之間,對基督教如何救國,卻有著殊異的理解。換言之,「基先生」也以不同的形象,呈現在國人面前∶
第一、耶稣是道德人格的重建者。這種主張認爲,中國文化的根本問題,端在人格、民心的更新,而耶稣正是理想完美人格的典範。他的愛、犧牲、舍己精神,恰好是醫治中國道德及精神問題的良藥,也是社會重建的文化基礎。
第二、耶稣是社會改造者。他們相信,中國的問題,端在于社會的種種缺漏。因此,基督徒應致力參與不同層面的社會改革(如教育、農村建設等)。耶稣在世的最大使命,正是鼓吹改革社會的意識,實現天國降臨的基礎。
第三、耶稣是社會革命家。這派基督徒強調,要根本解決中國的問題,不能單靠個別層面的改良,惟有以革命手段,建立新的制度,方能完成國家重建的使命。耶稣的榜樣,便是典型的革命家。至于怎樣的革命才符合基督教的理想,又視乎不同的革命立場而異——耶稣既可以支持三民主義的國民革命,也能擁護社會主義革命。
總的來說,在中國處于危急存亡之際,中國文化又在劇變之時,中國基督徒爲了證明基督教乃救國的惟一法門,乃致力將其诠釋爲具有強烈群體救贖意義的信仰。這樣,耶稣不僅變成「世俗彌賽亞」,失掉其神性的本質,更成爲不同的世俗救國方案或意識形態的附庸。耶稣的不同形象,說明中國基督徒首先確認中國問題的根源在哪裏,再尋索根治有關問題的出路,最後才用基督教包裝此等方案。歸根究底,基督教只扮演合理化或神聖化這些世俗方案的角色。耶稣基督在二十世紀中國的不同形象,正好反映出中國教會在結合基督教與中國文化時所面對的困局。
結語
總結上文的討論,筆者嘗試從兩方面爲本課作結∶
第一,我們必須承認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特別是人文主義傾向)間的根本矛盾。許多人從「求同」的進路入手,企圖化解兩者的沖突,但這卻很容易停留在中國傳統文化的框架內作會通及對話,結果把基督教信仰的獨特性也淡化了。我們必須緊記,本色化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宣教,而不是建構兼容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神學體系,我們與其企圖在理念層面建構一套系統,自诩可以根本解決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張力,倒不如承認兩者間的「不可共量性」(incommensurability)。我們的工作,是在張力與沖突中,知己知彼,不以福音爲恥,說明基督教的立場,及其對此時此地中國人的意義與價值。如何在多元文化中,堅守福音信仰的立場,向國人提供基督教的選擇,正是我們不可或忘的使命。
第二,當我們思考什麽是基督教對中國文化的貢獻時,也得小心。我們必須揚棄「一元」的思想模式,免得把中國文化的問題簡單化的同時,又將基督教的答案絕對化。基督徒要提醒自己,切忌抱著基督教擁有一切根治中國問題答案的心態,將任何的理念或意識形態神聖化與絕對化。當我們把基督教等同了某些世俗理念(哪怕是崇高的理念,如民主、公義、人權等),同樣會否把信仰的獨特性也淡化?基督教是否真個擁有解決一切國家社會文化問題的答案?惟有當我們接納基督教信仰並不是「全能」的時候,我們才不會爲基督教設定一些超出本身能力與角色的假設,把「基先生」變成「基菩薩」!
筆者相信,面對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文化,基督教信仰確實有其可以貢獻的地方,但是,我們得留意,她不一定是惟一的貢獻!我們若不甘心擁有簡易的答案,便得在時代的困惑與挑戰之中,繼續反省基督教信仰的角色與意義。
《21世紀基督徒裝備100課》, 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