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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在人的結構(甘易逢神父:静觀與默坐之1 第六課)

導言

我們已把靜觀的世界分之為-外與內。現在我們還得描述一下內在人的結構最重要的輪廓。

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為我們靜觀的內在道路大部分依靠代表內在我的結構的方法。這對那些只默想主題的人卻不太重要,因為他們只用記憶、理智、情感的幾種官能默想一個主題,或凝視其靜觀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內在的人仍為一個整體,由此整體流出他賴以祈禱的心智、感情力量。但默想的人不敢穿透他自我的奧秘,有時是因害怕,有時則僅出於無知。假如人都起步進入內在的路,必有更多人敢於穿透自己存有的層層深度。



內在的人常常只說成「心」。人覺出其內在為心,跟我們與外界交流的官能相對。如此,我們就有個很簡單的結構。人有裏面,內在的空悶,在其中可安住。人視此空間如避難所,是自己領域中最內裹的部分。是那裹,我喜歡避入,與所愛的人會晤。是那個地方,朋友得以相互寓居。是那裹,我以最親密的方式會晤我的天主。

在西方,我們幾乎已把內在的人視同為心。可能因為我們把心看成感情能力的中心,當我們由默想轉為感情的祈禱峙,我們把這種祈禱集中在心內,因此,我們就把心的意義拘限在人感情這部分了。在我們的研討中,談到人的內在結構時,一定要賦給「心」字更廣的意義。

希伯來文,「心」字的含意比在西方言語裹為廣。雷翁杜富神父(Father Xavier Léon-Dufour)主編的《聖經神學辭典》,「心」一文的中文翻譯如下:

「心」這個字所喚起的反響,在希伯來語和在法語中並不相同。當然,生理方面的意義是同一的(撒下十八 14﹔歐十三8 ),可是這字其他的用法,則極為不同。依我們現代的說法,「心」僅指情感生活而已。希伯來人卻想心是人的「內部」,意義更為廣泛。除情感以外(撒下十五13﹔詠廿一3 ﹔依六五14 ),心也包括記憶和思想、計劃和j定。天主給了人「一顆能思想的心」(德十七6)﹔聖詠作者提出天主「心里的思想」’就是說祂歷代的救贖計劃(詠卅三11)。「心胸寬大」(列上五9)是指知識的廣博,「將你的心給我」可以解釋「請你注意聽我」(箴廿三26),而「硬了的心」有精神閉塞的意思。依據上下文,心的意義可能限於理解方面(谷八17),或相反有更廣泛的意義(宗七51)。多次必須超越心理方面的區分,而進入人的內心,在這里人和自己交談(創十七17﹔申七17),負起自己的責任,接受或拒絕天主。在聖經的具體或混統的人類學中,人心是他有意識的聰敏和自由人格的來源,他作抉擇的地方,不成文法律的所在(羅二15),以及天主奧妙行為的處所。在舊約和新約中,心是人與天主相遇的地方,這一相遇,在天主子的人性心中回來有效果。

這「心」的概念,與第五課所引保祿致厄弗所人書(三14-19)的「內在人」或「內在我」相等。那是個很普通的哲學觀點,與心的通俗觀念相吻合。

這個概念,與中國哲學中「心」的觀念很接近,也是個普通的想法。我們知道,此字在哲學與宗教裹,大多時候英文必須譯成mind,譬如禪裹的「無心」英文得譯成no-mind,鈴木大拙(D. Suzuki) 一本書的書名即譯為:The Zen Doctrine of No-mind(禪的無心說)。

心與性

中國思想中「心」與「性」兩個概念,是了解內在人的結構的基礎。心與性代表人內在結構的兩個層次。有關文字出現在許多重要的古書中,對中國人的思想方式影響甚大。我引述某個片段:

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盡心章句上,第一章)

從這段文字我們了解,內在的人分成兩層:心與性。「性」屬較深的層次,難以到達,卻如岩床臥於該處。《孟子》此文與《中庸》「天命之謂性」一文有關。

我們發現佛教也分兩個層次。所謂「明心見性」,以「見性」為目標是禪修的基本方法。難的是:此性真的隱藏在人的深處。那是每個人的「性」﹔為一切人所共有,因所有人分享同一個「性」。「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一句中,又可看到內在人的兩個層次。

見性的經驗,要在心中穿行一段長路後方可得到。心,仍是個人的,因是「我」﹔但較深的層次,「性」不再是個人的。當我見到我的性,我就覺悟了。我的人格已出現在一個更高的意識層次中,這個層次遠在一般個人意識之外。

有時,坐禪的人形容覺悟:如桶底脫落。他們把心底比喻成會裂開脫落的桶底,意思是:有個內在的人明顯成形,表示人心有不同的層次。

內在結構的層次

靜觀者視其內在人分為不同的層次。他們在靜觀中前進時,看自己是越走越深。當他們要表達這加深或下降峙,他們不指向心或胸,而指向胃,意思是:他們想像存在的中心大約在那裹。很清楚,靈修生活進步的簡單概念,與經驗裹集中於某部位相連。有些靈修經驗集中在頭部,有些集中在心,有此則集中在更深的某處。課程中我們會再回來更進一步談這三層次或三中心的區分,現在只要注意內在人的深度這概念即可。

佛教視內在的進步為自我的加深,由非常膚淺、狹小的我走向更大、更深的自我,直到抵達終極的我,即萬物共有的大我。

有時這些層次賦有名字,如大德蘭(Teresa of Avila)在《七寶樓台》中視為七個樓台。

事實上,不同的樓台即神修生活的不同層次,卻使人聯想到人的內在結構。第七樓台在心的中央,天主居於其內。在那裹,天主召喚神秘家行神婚作淨配。自我極內的中心是人能會遇天主全然合一的唯一所在。這種描述比分為「心」與「性」要複雜得多,但對內在人的深度卻揭示了非常深刻的看法。

在這象徵性的敘述裹,天主乃在靈魂的正中心,但也有其他看人內在的方法。有一種,視內在我為天主通傳其生命給我們的地方。靜觀者注視己內,會覺出不可測的深度,其生命從中泉出,從天主內湧出。這種看法沒有清楚地指出步驟,也沒有大德蘭《七寶樓台》中那種連續的樓台,只有一個清楚的概念:人不可測量的深度。德日進(Teilhard de Chardin)在《神的氛圍》中對此深度有很美的描述。

從此,或許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雖說我每天默想),手提著燈,離開那看來光明的日常職務或交往的層面,第一次降到自我的最深處,進入一個我模糊地感覺工作能力所從出的深淵裹。那麼,當我念離開大家以為必然的、表面照得通明的社會生活,我才理會我已無法對自己暸然。每往下走一步,我發現在我內出現另一位人物,我無法用帶切的名字叫他,他也再不聽從我的指揮。當我已前去無路而只得停止探索時,在我腳前出現一個無底深淵,從那裹湧出一股不知來由的、我稱之為生命的洪流。

對大德蘭來說,有個中心﹔德日進此文則沒有中心,卻向奧秘洞開,由此開處湧出生命之流。這洪流來自何處?人尚不知曉。德日進的象徵性描述,與聖女大德蘭的描寫迴異。看到道教徒的神修也有這兩條代表人內在結構的象徵性道路,感到很吸引人。第一種情況,我捉摸到,在自我、在靈魂內有個中心,一如我們在基督宗教中所說﹔第二種情況,在我自己內沒有中心,僅有的,可譬喻為生命流於其中的河床。在後者的情況下,泉源是超越界﹔人內沒有中心,中心遠遠在外,我們無由達致。

基督宗教中,我們有兩種描述:我可視天主居於我心的中央,或遠遠超出每樣事物,在不可接近的高處或遠處。要了解基督宗教中內在人的這兩種陳述,目前好的方法是看基督。他完完全全是他自己,是天主之子,是天主也是人﹔是一個充分整合、充分成為中心的人,同時,也是整個存有的來源是其「父」的人。他越與自己合而為一,就越與其父合而為一。

Claire de Lunc by Debus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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